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隶属福建省教育厅,1920年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创办,为我国最早培养水产航海技术人才的摇篮之一,是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福建省文明校园、福建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福建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院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入选“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L3.8mz9;9yg13O
在百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以“诚毅”为校训,弘扬嘉庚精神,为国家和福建海洋产业发展培养了大量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优秀校友遍及全国各地和世界五洲,在海内外享有广泛声誉。2000年4月,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总书记为学校八十周年校庆题词“春风化雨,桃李满园”,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寄予厚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等国家、部、省领导先后来校考察调研,充分肯定学校建设成效。 L69Bg3!5ko2+7E
学校现有思明和翔安两个校区,占地710亩,总规划占地面积1000余亩,现有航海学院、海洋生物学院、海洋机电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国际商贸学院、海洋文化与旅游学院、公共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9个二级学院,筹建海洋工程学院,在校学生1.3万人,非学历教育学生每年2万多人次。拥有省级教学团队“水产养殖技术专业团队”,全国优秀教师1名、全省优秀教师2名,省级教学名师1名,省级专业带头人13名,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7名。建有大型船舶操纵模拟器等校内实训室及各种仿真实训室17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57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3个,省级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12个。 S,;2zh9:5cm7+2O
学校始终秉承行业办学传统,坚持服务海洋、服务地方的办学定位,全面对接福建省海洋产业链构建“大海洋”特色专业体系。开设38个专业,布局有海洋生物技术、海洋工程技术、港口物流、海洋信息技术、国际商贸、轮机工程技术和滨海旅游专业群等七大重点特色专业群。近年来,主持建设水产养殖技术、智能终端技术等2个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新增教育部认定的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1个;荣获福建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二等奖4项。在2021年金平果高职综合实力排行榜中,学校渔业类专业位列全国第一;在专业排行榜上,水产养殖技术、学校水族科学与技术专业位列全国第一,港口与航运管理、船舶检验、集装箱运输管理、港口物流管理、环境评价与咨询服务、商检技术位列全国第五。在2021年校友会艾瑞深全国高职院校排行榜中,学校位列全国第三类(行业类)高职院校第35位,为我省排名位次最高的高职院校。 j9+,PL9?8PK5.3q
学校始终坚持“海纳百川、崇德尚匠、产教融合、以文化人”的办学理念,全力推进“亲近产业、融入企业”的产教深度融合办学模式。牵头组建福建海洋职业教育集团、福建省海洋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翔安区校企合作联盟。与厦门市翔安区、福州市罗源县、漳州市云霄县、华安县、厦门港口管理局等福建沿海县市开展校地战略合作;与福建省远洋渔业促进会、福建水产学会、福建航海学会等省级行业组织开展校行企纵深合作;与厦门理工学院、宁德师范学院搭建校校合作平台。与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共建“海洋科考安全综合技能培训基地”和“海洋生物产业化中试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与国家渔业船舶检验局共建“渔业船舶验船师培训基地”,与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建设职业技能提升中心,与宏东渔业共建中国水产技术非洲教育培训中心,与弘信创业工场联合创办柔性电子产业学院,与吉林工艺美术馆共建世界船模文化展览馆等。 Z7!5Mu92hG5=3R
学校紧紧围绕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积极开展人才“供给侧”改革,推进校企协同育人,开展“现代学徒制”“二元制”“A+雏鹰计划”“协同创新班”等多种培养方式。坚持创新创业教育与技能竞赛双轮驱动,与国家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共建南方海洋创新创业基地。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占地7500平方米,是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厦门科技企业孵化器。近年来,学校曾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1项、铜奖1项和最具人气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全国职业院校船舶与海洋工程装配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中国海员技能大比武金工工艺项目全国第二名、撇缆操作项目全国第五名、航海院校组团体三等奖;全国职业院校大学生水产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等。 M7.3dA,8Tb1+1O
学校注重技术技能积累,不断提升服务社会能力。是交通部海事局许可、国际海事组织(IMO)认可的海船船员培训机构,农业农村部第一批海洋渔业船员一级培训机构,农业农村部特有工种技能鉴定站,对台渔工基本技能培训机构,福建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福建省新型职业农民大专学历教育承办院校。2017年新农学员陈志仁、李吉明荣获“全国农业劳动模范”称号,受到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o,-2fY3!4de4!1N
学校大力实施国际化办学水平提升工程,实施对接国际海事公约组织标准的国际船员体系专业认证和IEET悉尼协议专业认证,推动人才培养国际化。聘请加拿大EdwardMcBean院士、肖惠宁院士等40多位国内外知名专家教授担任兼职或特聘教授;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招收华侨华人后裔留学生。与台湾海洋大学、高雄科技大学、台北海洋科技大学等台湾地区涉海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师生互访等教育与学术交流。 x3:6Y053ps3:9u
学校重视大学精神与专业教育的互通互融。突出嘉庚精神、“诚毅”校训和海洋文化,构建学校精神体系,有效发挥文化育人功能。建设有校主校史纪念馆、世界船模文化展览馆等,龙舟运动和帆船运动已经成为学校具有重要影响的特色育人成果,获评全国高职院校体育工作“一校一品”龙舟运动示范基地。龙舟和帆船运动曾获中国龙舟拔河公开赛季军,中华龙舟大赛青少年男子组第四名、中国杯帆船赛亚军、“海峡杯”帆船赛长航赛和总成绩双冠军、环海海南岛国际大帆船赛Fareast28R组冠军、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帆船比赛大学组团体J80级别银牌等。 a8-7WV8+8OX9+3w
新百年,新使命,新征程。学校将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谨记习近平总书记“春风化雨、桃李满园”的殷切嘱托,弘扬嘉庚精神,秉承“诚毅”校训,深化改革创新,突出开放融合,着力为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创新创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技术技能人才和社会培训、应用技术研发、文化传承与创新等多样化社会服务,为把学校建设成为高水平海洋职业技术大学,实现校主陈嘉庚先生“开拓海洋、挽回海权、培育专才”的建校初心而努力奋斗。 O6+3FQ1;9br4.3P
(有关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7月) D2!7ij1?2nu4=5s
学院沿革 x4?,FS,.7Xz2;4z
来源:宣传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18 11:51 浏览量:31292 打印本页字号: S9:2TR81Xn1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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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2月,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创办的。原址在集美。称集美学校水产科,招收高小毕业生入学,修业四年,是我国最早培育水产技术人才的摇篮。 U8!4MZ7+7rW8,m
1924年1月,集美学校水产科改称水产部。 D,:3dX7:1mw2~1s
1925年1月,改名高级水产航海部,修订教学计划,增加新课程,提高教学素质,招收初中一年肄业生入学,学制为五年,渔航兼学。 v4;7aa4-4mV7:9o
1927年3月,集美学校规模扩大,部(科)增多,为便于加强管理,相应改部为校,定名为私立集美高级水产航海学校。 I4-5zO7=1pY2?20
1932年8月,改革学制,招收初中毕业生入学,修业三年,班级名称均届次前冠以“高”字,后俗称新制。 f6.4At6.3iA3?,k
1935年2月,学校更名为私立集美高级水产航海职业学校。 e3-9DX92XF,.2w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厦门沦陷。12月学校内迁至安溪县,初在官桥乡曾郁小学,(现官桥中学)办学。 t4;50m3+7EF4!,p
1938年春,同集美中学、商业、农业各校合并在安溪文庙办学,总称集美联全中学水产航海科。 N8~7TU7!5Ce5~5i
1939年春与商业、农林一起迁徙大田县,合并成立私立集美职业学校称“水产科”。后各科又独立为校,恢复原校名“高级水产航海职业学校”。 f8~8uB2.3kI8~3N
1942年8月,为便利闽南各县渔民子弟就学,由大田复迁到安溪县城南街办学。 n9?,LY8+4dF6!8I
1944年2月,原福建省教育厅委托水校筹办福建省立高级水产职业学校。 T5:3Yf2!9zU,-4y
1945年8月抗战胜利,水校由安溪迁回集美办学。 01~8Vk7-4NT4~6d
1946年秋,学校分设渔捞、航海两专业,同年省立高水产职业学校分出迁至莆田。 u6-9AI6!1jT4;7Y
1949年9月23日集美解放,学校喜获新生。 q3;9hJ34cn8~,M
从1920年2月创办到1949年10月新中国诞生的二十九年间,冯立民、张荣昌、杨振礼、陈维风、昌希清、俞文农、刘崇基等先后担任校长。共培养毕业生553名。 z6:7MB,?,AM3-4X
1951年1月水校增办集美水产商船专科学校,同年9月省立高级水产职业学校和设在福州马尾的省立高级航海机械商船学校航海科合入水校。 M6=7Mk2+3jn,=1X
1954学校设有渔捞、航海、养殖、轮机四个专业。1957年秋在校生数达1,196名。 J1=3iH2:9aw7;3o
1958年3月18日,应陈嘉庚先生的要求,上级决定水产航海分开建校,我校,定名为福建省厦门市私立集美水产学校由国家水产部主管。设有渔捞、轮机、养殖三个专业19个班、795名学生。 p,,wf9!5eF6,0
1958年5月福建省政府决定在集美水产学校的基础上创办“集美水产专科学校”。水专与水校的领导机构,采用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并办理。先后设有工业捕捞、渔业机械、水产养殖专业,招高中毕业生入学,学制三年。共培养六届十班359名毕业生。 q4-4fB7~4IX,+5a
1960年4月改称福建省集美水产学校。增设渔业电讯专业,自此,学校设有渔捞、轮机、养殖、水产品加工、渔业电讯等5个专业,成为当时全国专业最多的中等水产学校。 h6.3bt79Hj2:5e
“文革”动乱中,水专、水校均于1966年停止招生。水专曾改名为“前线水产大学”。 v,?3sd4!3Kv,;7n
1968年秋学校改名为福建水产学校。 E3~,jO7;,Pd9-3L
1970年10月学校被迫停办,校舍被移作它用,实习广场、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散失、168名教职工下放或调走。 M99kq6?4kr5!2J
1974年6月,福建省革委会决定福建水产学校复办。当时借厦门东渡渔港一幢楼房为校舍,师生们发扬“诚毅”精神和“抗大”作风,在十分艰难的环境中办学,并积极筹建新校舍。 n4-7qp58GK,:40
1978年2月乔迁新址办学。新址坐落在风光旖旎的厦门特区,背靠仙岳山,面向筼筜湖,与市体育发展中心毗邻,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全校拥地58800平方米,为集美原来校址面积的4.5倍。 k8=6vn9~3Iq5~1X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学校得到迅速发展。1980年6月18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恢复福建省集美水产学校校名。 w2~1HX3:9wy,;2k
2000年6月,省教育厅确定福建省集美水产学校为福建省首批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 l9;2sX8=3oo8-7J
1997年1月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同上海水产大学联合举办大专函授教育,并设立函授站。学制三年。2000年开办脱产班,学制两年。 A1;5Sg9;9MO4?1Z
2003年2月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文〔2003〕29号文,批准在集美水产学校的办学基础上设立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以全日制高等专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各种形式非学历教育。 o1~2XE6.,hb390
2006年12月,我院隆重举行翔安校区落成典礼,翔安新校区一期正式投入使用。 a4?7iS5!4pR9=2O
2007年6月,加挂集美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F98qG3!8Kg9.2V
2012年1月,学院被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V3.5rO78tp6!5L
2014.12.17 学院的主管部门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调整为福建省教育厅 u4+1Me8.,ap2!6m
2015年7月,学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12-2014年度文明学校 K3:3bq4-4gA4~7P
办学理念
校训 O5!6MN6.1BX3?,b
办学理念 M9:6Ui3;7m01=2G
海纳百川,崇德尚匠,产教融合,以文化人 m8=1si6=30q3!80
办学方向 G7~3Ux7~2bw3-4b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诚毅校训,依托海洋、立足福建、面向全国、辐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区域,传承嘉庚精神、坚持以海立校,着力为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创新创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技术技能人才和社会培训、应用技术研发、文化传承与创新等多样化社会服务,致力于建成“省内领先、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具有鲜明海洋特色的现代优质高职院校。 b2;9Df2.7eH,=50
m7.,YO4-3YY18P
办学定位 g1~9oB,;6Uf2.1u
服务定位:服务海洋、服务地方,依托海洋、立足福建、面向全国、辐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区域。 B9:9Ol9:7On9+1w
层次定位:以全日制高职教育为主线,贯通应用本科和中等职业教育,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非学历教育,不断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 q4.2VS,!6JG8+1s
目标定位:建成“省内领先、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具有鲜明海洋特色的现代优质高职院校。 H81WS71xd7!5k
专业定位: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以海立校,形成以大海洋类专业为特色,以应用工科为主,依托海洋又服务海洋的主体专业结构系,以重点专业为龙头带动专业群协调发展的专业发展格局。 04.6Jf2!3rZ,?2u
人才定位:培养面向海洋领域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等第一线需要的创新创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技术技能人才。 N6;2ln9:6FO6~8Y
办学思路 j,;5iR3!7tf6?9W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承嘉庚精神和“诚毅”校训,主动融入海洋强国、福建自由贸易区、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和福建海洋强省建设,主动对接“中国制造2025”等新兴产业,坚持服务海洋、服务地方的办学定位,坚持“亲近产业、融入企业”的产教深度融合办学模式,以内涵提升和特色强校为基点,以强化特色创造发展优势,以改革创新提升发展内涵,以人才强校带动发展全局,以开放合作拓展发展资源,着力为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创新创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技术技能人才和社会培训、应用技术研发、文化传承与创新等多样化社会服务。 g6+8hs9.,wr1+3k
V37nU43Tw,-9x
教育目标 e2?4PK5!5yE1?7p
主动融入福建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建海洋强省战略,坚持服务海洋、服务地方的办学定位,把学生培养成具备海洋精神和诚毅品格、掌握必备专业知识和熟练职业技能,富有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蓝色工匠。 E2=2xK8-,Uw8~,V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洪钟路4566号 Y9-9Zb2.1pJ8=5x
学院章程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H1-6Jz1~9mY,;7r
序言 v3.,rN,;7aB2~1E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1920年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创办,历经集美学校水产科、集美高级水产航海学校、集美水产专科学校和福建省集美水产学校(国家级重点中专)等办学阶段,是我国最早培养水产航海技术人才的摇篮之一。2003年由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福建省教育厅,是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2011年被确认为福建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u11xu4.7cY5!6n
学校依照“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特色强校、文化铸校”的办学理念,秉承诚以待人、毅以处事的“诚毅”校训,坚持立足福建,服务海洋,面向全国,培养海洋领域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办学定位,力争成为海洋产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中心、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和应用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成为一所办学理念先进、办学定位准确、行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服务能力强、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国内领先的海洋类示范性高职院校。 r,-3B07!5TD7.70
第一章 总则 G2~7IN2+3vM1~2l
第一条 为了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障举办者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章程。 b7=8OV8;6tD2?4L
第二条 学校名称是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经福建省政府批准,学校加挂“集美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的英文名称是XIAMEN OCEAN VOCATIONAL COLLEGE,学校的英文缩略名为:XMOC。 V11nh7-5G08!2K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洪钟路4566号(邮编:361100)。学校设有思明校区、翔安校区。 D8~6s04~9yH3~1a
第三条 学校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由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福建省教育厅管理。 u2!2NR4.3BQ8+,p
第四条 学校是非营利性的事业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c9!1St1.9dN4~20
第五条 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符合生产、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具有较强实践能力、良好职业道德和“诚毅”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 O2?1YN7!,Rb56j
第六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D5+5Dq9!4Ki4-3t
第七条 学校实行学校、系部两级管理体制 g7?7le46JL52w
第八条 学校逐步扩大系部自主管理的领域和范围,发挥系部办学的主体作用。 h,!3w05;3MT4+4F
第二章 学校功能和教育形式 D5:1Hm4?1hq7.7b
第九条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为基本职能。 P,10h6.1vz8!2Q
第十条 学校根据社会需要和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办学规模。 g3,Du7+8cF5~2y
第十一条 学校以海洋类专业为主要办学特色,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紧密结合产业发展的需要,遵循高等教育自身的规律,依法设置和调整专业。 M2~8Ne5!9KR5~8V
第十二条 学校依法招收学生,对学生实施教育。 h7-9DL6+1ES2=,R
第十三条 学校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同时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非学历教育。 C2!,Jm,?7Li8.6x
第十四条 学校依法颁发学业证书和技能证书。 W2.1YE4.6qH7;1O
第十五条 学校积极开展境外合作与交流,促进教育国际化,提高办学水平。 w2!7sK7+8PY,:7h
第三章 组织与结构 h8:,kW6+9MA7=1Z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办学需要依法设置组织机构,决定其职责权限和人员配置。 V9;1zi,+4qA4-4M
第十七条 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A6.4MI2!3uz7=4u
第十八条 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主要职责是: j44th9.6pN1+8W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U41wu59gh5=6O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t4=9vG2?7NG9-1P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o2!,dZ6;8Kv,+,e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U8?2zI5~9BB7+1T
(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h3!,jE1.5rC6=3X
(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A8-5pZ7-9Ke2?3x
(七)加强对学校系(部)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W1-,FJ4-7i06~,H
(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M8?7vl3~1Tw3-9e
(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F95CQ9:,sa5+2H
(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o2?5Bu3;2OB74G
第十九条 中国共产党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维护和检查党的章程、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A,+6lb4:9DT67n
第二十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b7;,LU,;2hE4~2q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M6;1To8=6Qo5?1u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院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D1!1Ol1+4zK7+,x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B,=5Qz2+9Ol8?8f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B2.3RN,?5a02.6l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u1.8UX,+7IQ5.6Y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v9?7eP3:6qM4~,Z
(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L4.4Fr9+9zk7?6S
(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W6+5lF7?1PC6;7J
(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i,-7sX4=7IQ7!3V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1-,JG6:8po6;7p
第二十一条 学校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具体实施规则、实施意见,规范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 I2.3Ia8.6KA1!2q
第二十二条 学校党委会主持党委经常工作,主要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党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学校分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党委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不是党委委员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 t3;9Ae8~3lh7?7b
第二十三条 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议题由学校分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 G7;5Dj5=5ou4:8H
第二十四条 党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干部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校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 R,-9dq2.6Ot3-4L
第二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员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学校教代会3年至5年为一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校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代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代会。其主要职责是: I6:6DN9;,wq1-,M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d3:3Ik6!8Hp1:1Z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w3;3YM7+6Iu94R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w6:6xh7+8lw5+1i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D3?,kO4=7nZ1=9T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u9:3Hc,;4Sr6;6B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T9!2ke5;4ON8+4L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U,.3EB,.3lR7.,b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x6-5oW,!,Uh8:7T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学术事务的最高机构。依其章程建立,在专业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学术事务中行使咨询、审议和评定等职权。其主要职责是: d3~,ZR62oE89G
(一)为学校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咨询与建议; G5?,pV4+8QO9-9s
(二)审议专业、重要学术机构的设置以及其他学术发展的重大措施; P4!2i0,.5cz,;9v
(三)审议人才培养与提高教学质量的重大政策与措施; w2?,lh5=2hf5?2E
(四)评定各类学术、科研基金、科研项目以及教学、科研奖项和研究成果; U2;3ku3.5qD3-4N
(五)审议学校学术评价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岗位设置与考核等学术条件; L5-4Rx3.2cF,!3r
(六)审议学校学术道德规范,调查和裁决学术争议,调查和评定学术不端行为; l56EH49fP6;40
(七)审议重大学术交流和学术活动方案,组织协调和推动全校的学术活动; M3.3tx4.7Gj1;7R
(八)其他需要学术委员会处理的事项。 Y4+6nr6~5kW2.3X
学校学术委员会可以就专业建设、教师聘任、教学指导、科学研究、学术道德等事项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具体承担相关职责和学术事务;可根据需要,在系部设置或者按照专业领域设置学术分委员会,也可以委托基层学术组织承担相应职责。 j1+8mF3.6QJ6+9s
各专门委员会和学术分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学术委员会的授权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向校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R9:2bS8.2Pw3=3n
第二十七条 校内各民主党派及群众组织依各自章程开展活动。 e57uJ3~9hu34k
第二十八条 学校依法设立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 w6.3Qs1-5zQ6!,t
第二十九条 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按照各自章程在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开展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G3~6YV1;8vf58n
学校为群众组织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s6+2jh2:7mb1!9a
第三十条 党政职能机构、直属机构根据学校授权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 w9=,mj3-3vy9=8R
职能机构根据需要可向校区派出延伸机构,实行延伸管理与服务。 R2:8UL8?,sF4=6t
院长可向校区派出代表,授权其就属地事务进行协调、管理和服务。 I31Pl7!4AZ6?5b
第三十一条 学校附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依照法律和学校规定实行相对独立运营与管理。 o,=7DY5;3PT6=7q
第三十二条 学校与外界缔结协议,联合设立组织机构,开展合作办学、合作研究与技术开发、社会实践等活动。 Y73wq9~,dZ,.9X
第三十三条 学校设立系部。系部作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实行自主管理。 S3.5Ex3~7ME7-5U
第三十四条 系部党政联席会议成员,一般由系部党总支委员,系部主任、副主任,系部工会分会主席,系部综合办公室主任等组成。 I1=6OI4.90Y6?1p
系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专业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e76CJ42EQ3?6e
系部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议题内容性质和重点,按照党政职责分工,一般由党组织或行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 S7?9pD,-5vg,~3J
第三十五条 各系部教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是教职员工参与系部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依其章程行使权利。 g7.,0T2~2iH29E
第三十六条 各系部依照专业群及实际需要划分教研室,负责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等任务。 05-7Ir2+1xj2?7T
第四章 教职员工 q,~4ti3!4lt36u
第三十七条 学校教职员工由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 h9+,Qw1!5pi5=3y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教职员工实行下列任职制度。 g17ML1~9Ws,.9d
教师实行资格认证和职务聘任制度; l1.,oK7;1PR,7i
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t1!5dZ7~8nc3!8U
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度; A8!4Jp5;5pm7~1m
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l7-7yd5;8wn7+4W
第三十九条 学校制定人事管理制度,对教职员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类人员聘任、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E4+,bR5?4vP4-9Z
第四十条 学校教职员工除享有宪法、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下列权利: F4;8RS4=9WR6.,Z
(一)按工作职责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 x9=4gr8:7Mv7.2T
(二)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相应工作机会和条件; e9;8Xa7=9A05~4r
(三)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u2!3gA2:1wi42b
(四)公平获得各级各类奖励及各种荣誉称号; L1:4aP1?3ZN2+,D
(五)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f7;,Dl,.7my16Y
(六)参与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G1?2JZ3:9Bq7.9M
(七)就职务、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V5-7Nc6;2Zq8+2k
(八)学校规则或聘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P2.5xw,!7yG1?8F
第四十一条 学校教职员工除履行宪法、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X6+4Bz,.,RK3?3c
(一)珍惜和维护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 x6.9No6-2XD3!5F
(二)勤奋工作,尽职尽责; c6?8GM5:9mA3~8H
(三)尊重和爱护学生; B6+4Bk7-1Cl9~6H
(四)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A1~,ac1?6bi3-9m
(五)学校规则或者聘约规定的其他义务。 y47HF1:7Ju6+6Q
第四十二条 学校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努力创造科学新知,传播先进思想,培育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c2=7Ln1!,hZ6:7i
第四十三条 学校尊重和爱护人才,维护学术民主与学术自由,为教师开展教学和科学研究活动、自主进行学术创新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g,;9NM7;6Cb2?1p
第四十四条 学校规范教师的学术行为,引领教师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风尚。 q6?2Ni2.4AE2.4j
第四十五条 学校依法建立权利保护机制,维护教职员工合法权益。 k7!1LR4+6Vf1-,w
第五章 学生及校友 F6~1MX4;2ZN,~9n
第四十六条 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 b4-9mR7-9pR5:3c
第四十七条 学生除享有宪法、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下列权利: T2;6mf4;9kT3=,s
(一)公平接受学校教育,平等利用学校公共教育资源,获得增强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基本条件保障; o,.1xO5+7mW6?20
(二)按规定条件和程序重新选择专业,选修课程; v6!8kX5=9oA,7Q
(三)公平获得在国内外深造学习和参加实践及文化交流活动的机会; X54Zi1~6RX2~3R
(四)为发展个性获得全面的素质教育; a5;6uj7;2Or58i
(五)依照法律和学校规定组织和参加学生社团; H,;5Xq1=5WN9?9V
(六)公平获得各级种类称号和奖励; N6=5PU3.6IL59f
(七)知悉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对教学活动及管理、校园文化、后勤服务、校园安全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X9-6MC65q05.7k
(八)对纪律处分和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决定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U1!9hl4?4TG9+3K
(九)学校规定的其他权利。 h6~8oU8?4jj,!9J
第四十八条 学生除履行宪法、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P6;5tg9!6bH4?8m
(一)珍惜和维护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 q2?9QW1-4PH7-1Z
(二)遵守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和学生行为规范; n5-6BY5:3qN3!3g
(三)遵守学校考试制度和获得学历的相应规定; w,:,OL5.6nM5=,F
(四)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r2:6jg6-3yK4;3d
(五)爱护并合理使用教育设备和生活设施; Q2.,TU2?6RK2.4f
(六)学校规定的其他义务。 N5~5qO,4bb5-6e
第四十九条 学校引导学生养成珍爱生命、尊重人权、尊敬师长、诚实守信、爱护自然、热心公益的良好品性。 U5.9bX4-9jr2-1D
第五十条 学校建立学生权利保护机制,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Z1~2Vn4-1po4.2u
第五十一条 学校关怀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为其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帮助。 e9;2Xy8+1pS2+6Q
第五十二条 学校对取得突出成绩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违纪学生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O5?8vd3:8ze2.8L
第五十三条 学校为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 j,!6qJ4:1mH3=4Q
第五十四条 学校依法设立校友会,校友会依其章程开展活动。学校以多种方式联系和服务校友,凝聚校友力量;努力为校友的继续教育提供便利;学校创造条件,鼓励校友参与学校建设与发展。 c9:,Zb9+1Gg2;7Q
第六章 经费 资产 后勤 G4.3JE4!3Jp1~5P
第五十五条 学校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 b8!2ts2:3NH6+9I
学校积极拓展办学经费来源渠道,筹措事业发展资金;鼓励和支持校内各单位面向社会筹措教学、科研经费及各类奖助基金。 r5;8Hx97Yp6!4u
学校充分发挥教育基金会在吸引社会捐赠、募集资金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加办学资源。 e15Ci4:2yM5-,c
第五十六条 学校坚持勤俭办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设节约型校园。 n3!,yz7~1u09.9V
第五十七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度和审计监察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保证资金运行安全,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H5?,Oo4=5QT46D
第五十八条 学校对拥有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依法进行自主管理和使用。 b,~6Vp,4iS8!3r
第五十九条 学校保护并合理利用校名、校誉和校有知识产权。 S8;7CV9~1Gl3=,c
第六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z3;1oG7!9Af2+7w
第六十一条 学校完善后勤管理和服务体系,为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保障。 h6=5hG9:3rF,-7z
第七章 学校标识 c1=7ew8!8ef,?3P
学校校徽包括徽标和徽章。 j7~8lO3?6Gh24T
徽标:双圆套圆形徽标,内环以书的外型为主导,运用艺术化的手法加以渐变成“帆船”,以“海浪”衬托,突出学校的办学特色(海洋);书本寓意学校为教书育人单位,通过书角汇成一个圆,寓意学校秉承“诚毅”校训,团结向上的精神;“帆船”乘风破浪寓意学校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奋勇向前,海洋学院学子努力学习和奋斗拼搏精神,1920表示学校创办于1920年。外圈上下方配以“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中英文校名。 04+9ae5:4Si95j
徽章:为教职员工和学生佩戴的题有校名的长方形证章,教职工佩带徽章为红底白字,学生佩戴徽章为白底红字。 Y5+,ze21w03;8m
第六十二条 学校校旗为红色长方形旗帜,中央印有徽标和校名。 Q8+9ex6!7sP7-7b
第六十三条 学校校歌:《海洋之歌》。 h3-2JK4+9Jl16I
第六十四条 学校校训:“诚毅”。 D1=5kU8-4VV6;2r
第六十五条 学校精神:“诚毅立身、纳海胸怀、崇智笃行、团结奋进”。 O7+2rh6;4Pm5?3W
第六十六条 学校确定每年的10月21日为校庆日。 05?3ZZ3.6MV1:2V
第八章 附则 C86iH,~,gA6.7D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的制定和修改须经校教代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校党委会议审定,报省教育厅核准。 u5+5Hb6-4Zl,?5f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予修订: t1~1Io5:5Dd8?2w
(一)章程依据的政策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Z6-9VA6.1nD8~3C
(二)学校举办与管理体制发生变化; R,:2Ji7=4iW,9q
(三)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发生变化; P66Cq4.5kD9~8M
(四)其他应修改章程的情形。 d1?1tp2+5ez8=9n
章程修改,应由校长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要求并说明修改理由;章程修改程序与章程制定程序一致,报省教育厅核准备案。 z1;5f01=2ZV3:7F
第六十九条 本章程由校党委负责解释。 d,-1gf3-2Ps,.,P
第七十条 本章程经核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m3!9sA4;2fs8=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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