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伽师县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维吾尔语称“排孜阿瓦提”,意为美丽富饶的地方,位于喀什噶尔冲击平原中下游,地处天山南麓,塔里木盆地西缘,属地震多发带。地理坐标为北纬39°16′~40°00′,东经76°20′~78°00′之间;东邻巴楚,西接疏勒,南连岳普湖,北依天山山脉的柯坪南支,西北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毗邻。伽师县得名于伽师河。“伽师”似‘喀什”的同词异译,即突厥语“玉”之意。维吾尔语称“排孜阿瓦提”,意为天赐昌盛。 b4-8Gr,4UP4-,L
伽师县人民检察院坐落于伽师县迎宾路27号(伽师县委对面),主要负责本县城内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b7-9Qs7=4wl4=7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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