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一)部门职能 b4.4xg1~3fw,+,Q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e3-1oz5.5kG1?4C
(二)部门主要职责 N4?6xj7-5ge8=8Q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X6!6rO3~6He7;2I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V5+2cw8+8fU3!7N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z5!5BS8?9lE3?9L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i7?3iP9-,Aw9-1z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T7!2Uq43hw8-2L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o84bH76nB8.7x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X1!6pn6:3Yi,!2u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h,:,Jx5!2Ir1:,A
二、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F1?3Xs1-6FR1!6o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现有内设机构18个,分别为办公室(新闻办公室)、干部部、宣教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检察技术信息部、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计划财务装备局、机关党委、司法警察支队、另设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i5:3g05=6QF2;6d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现有编制数共计128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07个、事业编制21个。实有干警110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96名,事业编制14名。 r6-1up3=1zw1-1z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