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简介
主要职责 l6-,Nv9-9LW9?1i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文化艺术、文化和旅游市场、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艺术、文化和旅游市场、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d9:2Je7=9lk1!9y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电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及人才队伍建设。 W3!1LS7+9jv1.,J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区域协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o6-1iF25yx4!9B
(四)指导、管理相关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漳州优秀文化、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相关门类艺术和艺术品种发展。 I3?2oQ2:9PP4;2M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l7.2Ex1+3xU1.9X
(六)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勘探工作;负责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监管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道、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的具体工作;依法管理文物流通和社会流散文物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和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 承担文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O7:1Ko9!6IF9?9G
(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管理全市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全市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出口等。组织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负责记者证有关管理工作。 C4,Av7!6EX1=6e
(八)指导全市广播影视事业发展,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业务监管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广播电视播出内容,信息网络传播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内容监管;负责对辖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运行维护、技术检测和安全播出监督管理;负责境内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及设施安装单位的管理;推动电影事业、产业发展,指导、监管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O7.5Bz6.3OY9~5I
(九)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产业扶持政策,负责重大文化和旅游项目实施和产业对接,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m,!6Hk2!6yF6~4K
(十)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各县(市、区)文化、文物、旅游、新闻出版和广电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f,-7zC6.3bs2;,j
(十一)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相关职责。 l8!9oR5;7KI5:2x
(十二)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台港澳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承办对外,对台港澳文化、旅游交流项目的各项事务。 F8?1Gq4-2PV7.9J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p3+2GU8.2AC6.5R
(十四)关于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出版环节动漫作品及影视和网络视听中动漫节目的监管,按照网络出版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实施监管。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的市场监管以及依法对动漫、网络游戏产品内容进行审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等。 E4~2sb4:7hJ2:2m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和行政事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综合文稿、宣传报道、信息、调研、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后勤、接待、信访、应急、安全保卫、综治平安、扶贫挂钩、机关信息化等工作;统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办理,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电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绩效管理考评、效能建设等工作。承担相关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 h3:5ef5?8Ne76X
(二)人事教育科。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建设规划,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考核、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工资福利审核。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培训计划,负责在职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部门主管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Q6!8Nq,+2Rw8=2d
(三)财务科。负责部门预决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工资福利发放,指导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W8=9Sv,~8JS6-1M
(四)艺术科。研究拟订戏剧、戏曲、舞蹈、音乐、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漳州优秀文艺作品和代表市级水准及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和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对接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重大文艺活动,组织,指导,协调文化艺术研究工作。 b6=3Yi9-8YS4+,j
(五)公共服务科。拟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为民办实事,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监督实施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承担乡村文化振兴与帮扶相关工作。指导图书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 b7,IP18Hm6=,D
(六)群文非遗科。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老年文化等群众性文化工作。指导艺术馆(文化馆)事业建设。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并推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传承和宣传工作。 X9=2CG6=2AT5!4m
(七)文物科。制定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负责全市文物保护管理;协调、监督考古发掘、文物保护维修项目,负责红色文化相关工作;负责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管理和开发利用等业务;指导博物馆(纪念馆)业务建设;指导文物行政执法和文物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文物流通和社会流散文物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和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承担文物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文物统计相关工作。 s3=1Nd2:,e03:4I
(八)新闻出版科。依法负责全市新闻出版、版权的行政管理工作,对新闻出版活动实施监管。拟定印刷、出版物发行行业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行业标准、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承担内部资料出版物监管。协调推进实施有关重大公益工程、活动等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印刷、出版物发行行业协会工作。负责报纸、期刊、侨刊乡讯、内部资料性出版及编印活动的监管和出版物审读、舆情分析工作。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版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市版权工作规划和著作权保护管理使用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软件正版化推进工作。组织查处、纠正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中央和省“扫黄打非”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等工作,组织协调集中行动和跨部门、跨区域的“扫黄打非”工作。承担新闻出版相关统计工作。 M9=6QR7~9oW8~5v
(九)视听传媒科。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协调全市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管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组织实施媒体融合技术标准,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拟定全市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全市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电影公共服务的规划和管理,指导全市电影事业和产业发展,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电影发行、放映工作。承担全市广播电视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Y9?1lP6=2DK41s
(十)产业发展科。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建设。承担文化和旅游产业统计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推进全域旅游。指导A级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N8!2Vh7?4QR7+4r
(十一)市场管理科(法制科)。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文明和质量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化建设。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指导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规模以上相关服务业营业性收入统计。指导、监督、协调、管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拟定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综合协调依法行政、依法治市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办机关法律事务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拟定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行政职能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 Q8:9tL1!9OM5=2i
(十二)宣传交流科。拟定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台港澳交流合作政策。组织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特色品牌、旅游线路的宣传、推广、营销,承担国内、国际和台港澳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工作。指导、管理并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台港澳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收集研究文化和旅游市场信息,向文化和旅游行业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新闻发布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新闻宣传和新闻媒体的协调联络工作。承担假日旅游统计相关工作。 c2~,D05;9ct2~,X
(十三)审核审批科。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和负责局行政审批工作。承担我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和文物的行政审批,包括: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地方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的印发出版审批,涉外营业性演出审批,出版物批发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审核转报,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审核转报,文物保护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审批,办理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的旅行社和导游等旅游许可事项,以及文化和旅游其他方面的相关审批许可。 X2~7Vo8.7hB4+6N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4?9pk3!1Ns5: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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