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简介
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Z1!,pD4=4YU6!2g
第一条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朝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E2.8Rf3?5md4.3a
第二条 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朝阳市体育局、朝阳市文物局牌子。 E5~9Mp2;1WY4;9b
第三条 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及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及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I2!9yN5-5kW7:9h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行业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 Y8;7tj9=1pe3+9R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体育事业建设和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a5;7GC8+2RO9:1x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m4~8Fa1;7Z03~9J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健康有序发展。 m5-9SG9:9Ay,!2j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I8.50q7!2b05+9O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 Y1!6Vz3+7Pa6?7X
(七)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F9!7F05?6zq,=6i
(八)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体育市场发展,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市场,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监测。 L1=3zg,+3af2.8M
(九)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发掘等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01-2Tw8=8IM,?7l
(十)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及社会文物管理保护等工作。 i2!8ED9-,wl3~5D
(十一)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体育市场综合执法,负责行业监督和执法监察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行业内部和市场的违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V5+8xh7:2Ze7:2v
(十二)指导、管理和组织开展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y9-8vW8;6sO6=5Y
(十三)负责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广播剧、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对广播剧、电视剧播出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 E6:4XR4:8Hm6=5L
(十四)指导和推动全市体育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全市体育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全市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全市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国际性和全国性重大体育比赛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负责体育外事工作,开展体育合作交流工作。 t8!5gb4.5Rd7.7W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O95Al9-4JS4-1j
(十六)职能转变。加强组织推进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大力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繁荣发展。加强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产业发展,优化配置广播电视资源,加强业态整合,促进综合集成发展。加强推进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推动协调其健康发展。加强广播电视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协调推动广播电视走出去工作。加强管理理念和方式的创新转变,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 f6-4Ad4:6bE7!50
(十七)与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与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经省政府批准的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相关工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负责相关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两部门要建立审批、监管信息交换工作机制,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衔接。 W4;2IT5=7Uo48u
第四条 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p5~8NK7:4Qw1-4A
(一)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会务、财务、固定资产、督查督办、后勤服务、安全生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字综合、政务公开、科技宣传、新闻发布、舆情应对、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信访和重大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基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设施的维护与建设,依法承担系统统计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福利的审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承办全市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资格评审、技术工人考工定级、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和等级标准考核工作。 T4+8sO,-3US25K
办公室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 i4~1Xh2+3IB9+7n
(二)项目资金争取科(产业发展科)。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体育产业融合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产业发展机制,扶持新兴文化产业(动漫、网络游戏等)的引进、开发;研究、协调产业运行中的重要事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产业统计分析工作;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相关门类及新型业态发展;负责向上和对外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搭建投融资平台,推动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和投融资体系建设;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体育产业政策、投资环境和经济信息的宣传推介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m5;4rL1-7Dc2+3w
(三)京津冀招商引资科(资源开发科)。承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体育市场资源开发,面向国内外、紧盯京津冀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体育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O1:8fk6=5BQ41x
(四)营商环境建设科(市场管理科、政策法规科)。承担营商环境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体育市场管理、执法监督和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体育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市场经营实施行业监管。指导、协调、监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和行业执法工作。承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行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管市场服务质量及查办扰乱、破坏市场秩序和安全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体育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咨询、培训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负责组织听证工作;负责全局法律文书的审定、移送、移交、归档工作;协调行政审批有关工作。 E2=7FM19BK2+3T
(五)园区建设服务科(宣传促销科、对外交流合作科)。承担全市旅游园(景)区领导小组推进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体育事业的宣传和市场促销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整合促销战略,建立市场促销体系;指导行业整体形象宣传策划及推广工作;拟订市场开拓奖励办法、建立区域合作机制,负责对外开展合作交流及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指导、策划、协调节庆旅游活动。 U7+,lA48Vr2+4K
(六)文化艺术与群众体育科。组织、管理、协调全市社会文化艺术和群众体育工作,依法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共体育设施管理。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文化和群众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全市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全市群众性的文化艺术创作和文化活动;指导图书馆、艺术馆等社会文化事业建设;研究拟订专业文化艺术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指导全市艺术事业发展的结构和布局;组织和指导艺术精品创作、制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研究和指导艺术教育、文艺研究和文艺科技开发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性艺术比赛、展览和非营业性演出及重大文艺活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并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指导和配合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开展群众性体育比赛、展示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举办残疾人、少数民族、职工综合性运动会;指导开展全市性群众体育活动,负责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检测制度。 I8~,Yw4;4Jt3,Y
(七)文物保护管理科(文物执法监督科)。依法开展全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负责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审核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全市文物系统的安全保卫、消防、技防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发掘等工作。负责文物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依法组织查处涉及文物保护单位、馆藏文物、考古发掘、民间收藏文物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拟订全市文物保护工作规划和政策,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的申报(审批)、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组织实施大型基本建设工程中考古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文物勘探工作。 R2=3fZ9:3Kn1.,F
(八)博物馆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拟订全市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博物馆制度建设和业务管理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引导民间收藏,依法管理文物流通、购销、拍卖,规范文物鉴定服务机构,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等。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d3.8lP8.6lD,;3G
(九)广播电视科。依法实施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管理和安全播出管理。承办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设立、调整、撤销及广播电视频率频道的设立、调整、撤销等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市辖区、乡镇、企事业单位等广播电视站的设立、调整、撤销等工作;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承办开办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含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节目)等新媒体业务的内容监管工作;对全市传媒机构和公共视听载体乱播滥放广播电视节目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承担电视剧和广播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组织制定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工作;组织执行广播电视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负责全市广播影视技术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统计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台站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测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科技进步工作,组织全市广播电视科技类奖项评比,促进广播电视新技术、新业务的推广应用;指导全市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等工作。 N9-8Et12dj,?7Q
(十)竞技体育科(青少年体育科)。承担全市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事业建设。拟订、实施全市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户外营地建设;指导开展青少年后备人才基地项目的申报、创建和管理工作;实施体育后备人才培训规划;组织、指导各级教练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市青少年体育竞赛;指导、组织、协调全市承办省级以上青少年体育竞赛;指导、组织、筹划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负责二级运动员、二级裁判员的审核工作。 t9-9dI,.8IN,-6n
第五条 略。 q4:,HC4~1mY6?2Z
第六条 本规定由中共朝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朝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q6!4iM6+1DZ9+5A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8年12月24日起施行。 N4:1HF1!2AV23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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