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简介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r4~5BP5!1xk6~9B
第一条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山东省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r71Di7~6uo5+5L
第二条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以下简称省文化和旅游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加挂山东省文物局(以下简称省文物局)牌子,归口省委宣传部领导。 D4?8VT5;3IX4:9N
第三条 省文化和旅游厅贯彻党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U7:,in13XA2;8J
(一)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省文化、旅游政策措施。 x6.,HK8.5rx2:2l
(二)统筹规划全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文物保护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产业、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U87iU1:8lA5.8Q
(三)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a65yU3!7VP2+2E
(四)指导、管理全省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n14SU1~,uM58a
(五)负责全省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b96qq4+7sm5!4N
(六)指导、推进全省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y,?7wu5-8lH5!6s
(七)承担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全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齐鲁文化传承创新工程。负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v9?,nH6:7tq4+5k
(八)统筹规划全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负责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统筹组织工作。 N4+4Cw1=5Lp4=9N
(九)制定全省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动“好客山东”整体形象以及旅游品牌体系建设。 I4+5vZ6+8eq9=,E
(十)指导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I,~6Gi6:6ID8;6d
(十一)负责管理和指导全省文物工作,审核、申报、管理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指导省内世界人文、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风景名胜区、宗教设施的文物保护工作。 t7+4Cw2-2SU4+8D
(十二)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指导全省文物安全管理工作。 y1!,Pj9~8WG9-5J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文物出入境,代表国家文物出境监管机构鉴定流通文物、进出境文物、刑事文物,审核重要文物的购销、交换和征调。 D76bD4-8FV8~3G
(十四)负责管理和指导全省考古工作,审核、管理在山东境内和水域进行的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管理文物保护和相关项目建设经费,指导协调全省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等工作。 y,:9iJ5?5dM7!4i
(十五)指导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等工作。 z7!90A7.9ae5:3J
(十六)指导、管理全省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加强全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国际市场推广,推动齐鲁文化走出去。 e42rx,.3ZU36g
(十七)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D5-4WJ9!8pN4-3t
(十八)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文化和旅游行业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齐鲁文化交流与传播,稳步提升“好客山东”旅游品牌形象和齐鲁文化软实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政策引导和规划,整合各类文化和旅游资源,健全现代文化和旅游产业体系,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活力。 L34rO6!1JL7;1m
第四条 省文化和旅游厅设下列内设机构: L3=2na9:1ru2!5y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舆情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工作。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意识形态工作。 09~8GN6-2dQ6?3O
(二)政策法规处。负责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开展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文化和旅游法治建设。组织拟订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政策调研工作,制定文化和旅游政策。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x1+1pV3?4rb1?4k
(三)人事处。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省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K2,jv4!5Nc7!,L
(四)财务处。负责部门预算和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厅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省级重点以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管理全省文化、旅游、文物专项经费。监测全省文化和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省文化、旅游、文物统计和产业考核与管理工作。 R3;4wn9;9DY,;9B
(五)行政许可处。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推进文化和旅游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领域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相关管理工作。 x57Se,?5FK7.3Y
(六)艺术处。拟订全省音乐、舞蹈、戏曲、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专业文艺院团发展,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鲜明地方特色的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省性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各类职业剧团、演艺剧场、公共美术馆的业务工作。 K7!9xL9.8qW3=5o
(七)公共服务处。拟订全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公共文化事业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省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大数据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利用公共文化阵地,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传播。 b1-8qT6!9Ji3;8E
(八)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拟订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承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x,.3jE6=9ZG4:8Z
(九)科技教育处。拟订全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文物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规划,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智慧化。组织协调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文物科研以及成果推广工作。指导全省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负责文化和旅游创新奖励工作。指导全省文化和旅游院校共建和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g4!7La,=3CF8,n
(十)产业发展处。拟订全省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以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协调、参与具有综合功能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的策划、审核和实施工作。指导全省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承担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有关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各类旅游交通的衔接工作。承担省政府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 M8;9lz9?5Bi7+2j
(十一)市场推广处。负责拟订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山东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以及“好客山东”旅游品牌体系建设。负责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产品市场营销,开拓旅游市场。组织协调大型旅游营销活动。 b3:3mY6-3Bm6;5p
(十二)资源开发处。承担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部门合作,发展全域旅游,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指导推进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担乡村旅游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创新以及开发体系建设,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发展旅游购物。承担红色旅游、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相关工作。 s5:,0g6.3Xh9:6L
(十三)市场管理处。拟订全省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应急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旅行社、导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导游职业资格和等级认证。 h,?,eT9.5Fd,?3L
(十四)执法督察处。拟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L76ch9:5EO6-9e
(十五)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负责编制、审核全省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依法负责全省博物馆的设立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省可移动文物资源。负责全省博物馆、纪念馆文物藏品的鉴定、交换、调拨、借展、修复、复制、拓印、预防性保护以及数字化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文物出入境,代表国家文物出境监管机构鉴定流通文物、出境文物、刑事文物,指导抢救、征集社会上珍贵流散文物,审核重要文物的收购、交换和征调,负责全省文物出入境展览的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全省博物馆文物安全工作。 h4?4cz5;9aw5;3z
(十六)文物保护与考古处(挂大遗址保护处牌子)。负责全省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管理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负责全省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抢救、研究、利用等工作。组织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审核、申报、管理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统筹指导省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指导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风景名胜区、宗教设施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大遗址保护工作,负责考古遗址公园监督管理。负责全省区域内国家和省重大项目建设和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审核、管理在山东境内和水域所进行的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指导、检查全省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和消防、技防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文物安全技防方案,验收文物安全技防工程,申报文物安全技防、消防工程项目。 u8!3tC5=2lz2-9F
(十七)对外交流与合作处(挂台港澳办公室牌子)。指导、管理全省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以及宣传推广工作。参与指导、管理省部共建的中国驻外文化机构。承担我省政府、民间以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 W6-6Kg5!8JU9-3Z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U25Ig4:8DA,;7C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s6?3wJ39kO,=2j
第五条 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行政编制140名(含专职党务工作人员)。设厅长(省文物局局长)1名,副厅长5名(其中,副厅长、省文物局副局长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3名(含机关纪委书记1名)。 t9!8ws,:9Wy7!2W
第六条 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x7~,BZ8-1oX5?8c
第七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会同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i,+,jQ6:3YF26i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2月16日起施行。 m1.4NQ9=1RT5+1X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二路12号南楼A202室 y,;6rU5;7PL2+6f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A8!8GR5.6Gk,!5G
处室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人事处 宣传推广处 财务处 M5!7zV61jw8.3d
行政许可处 艺术处 公共服务处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科技教育处 U1;3ZS7?8Fx8?6E
产业发展处 资源开发处 市场管理处 执法督察处 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 h5+,WE8:,WG2.1f
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大遗址保护处) 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台港澳办公室) 革命文物处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处 P6:1MH,+3KO3:1v
直属单位
山东省京剧院 山东省吕剧艺术保护传承中心( 山东省吕剧院) 山东省柳子戏艺术保护传承中心(山东省柳子剧团) 山东歌舞剧院 山东省话剧院 M,8YB9.3lO3-4O
山东省杂技团 山东画院 山东省艺术研究院 山东美术馆 山东省图书馆(山东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中心、省古籍保护中心) i99by3+3Mm5+8j
山东省文化馆(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 山东省旅游推广中心 山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察局 d7!4Nu3-3hT7:5Z
山东博物馆(山东省文物鉴定中心、山东省石刻艺术博物馆) 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山东省文物保护修复中心 山东省水下考古研究中心 山东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 r7;8Kc5!,Jk,!3u
网站简介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是文化厅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山东省文化厅主办,文化厅办公室主管。网站利用国际互联网,面向文化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形成强大的应用服务体系和统一权威的发布窗口,宣传文化政策,展示文化发展与建设成果,提供网络化在线服务。 U1~8Nz9:3FL9.5K
网站设有信息公开、文化要闻、专题专栏、互动交流、在线访谈等栏目,具有文化信息的权威性、时效性、实用性和互动性。 f6+8cg3+8ht61x
网站于2019年建立以来,网站信息量不断增加,功能不断完善,有力地展示了山东省文化工作的进展与动态。经过几年的建设与运行,网站以“始终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高度使命感,以真正了解并阐扬互联网真谛的责任心,以永不停止采用新技术、开发新内容的创造力,以为网民服务的负责精神,在运行环境、内容管理与操作流程上不断完善,有效地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在弘扬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提高大众文化素质等方面上做出了积极贡献。 h3!8rD3~5dL8-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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