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人民法院简介
昌乐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现有在编干警124人,其中员额法官44人,司法警察17人,研究生以上学历25人。院党组成员7人,全院内设19个机关庭室和城郊、乔官、唐吾、红河、阿陀5处派出法庭。 x1+4Wg4+5zy7-4z
昌乐法院在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法律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实干,争创一流,全力以赴地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不断为推进高质量发展、赶超发展和建设现代昌乐作出贡献。近年来每年处结各类诉讼、执行案件7000余件,服务群众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等意见做法,多次得到上级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近年来,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网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被省高院授予“省工会职工维权法律服务示范单位”;2015年被人民法院报社和中国法院网授予“网络宣传先进单位”;2017年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省高院授予“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2018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在司法宣传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社会治安群众满意度连续四年位居全市前三名;有10个部门被授予“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先进党支部”等荣誉称号;有30余名干警被授予“办案能手”“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d3!6Dp6.5VE,~8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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