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简介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管辖区域情况 M9;6fv7?4uL,!,w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管辖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内、甘肃省(部分),全长2761公里(运营线路)。 X3;5mr3:4Ir4-5Z
东接与兰州局(甘肃省瓜州县)安北站985公里+500米。 I5+8az,;3Tw,:9y
西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站2358公里+100米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喀什站(1446公里+73米)。 J6~,hl6.5lS1.1I
南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站(285公里+412米)。 G1,wy8+8JN7.6r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辖区各检察院管辖情况 U2?6hH2-8nn6~1T
一、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 091iX6-,UR,~8P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内,营业里程560公里。 N7=3BB,:7Qc2:1T
东至(乌鲁木齐县达坂城镇)达坂站;(1795公里+315米)。 Q6-2HM5=1ya1-5x
西至(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地区)阿拉山口站;(2358公里+100米)。 N9:2aH,?,Fw9?1D
南至(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镇)霍尔果斯站;(285公里+412米)。 J4~1lV3?9NK6:9t
二、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 u4:5Vl3.7AL,=3k
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内、甘肃省(部分158公里),营业里程751公里。 N9?,yO3.9oX5.1I
东连与兰州局(甘肃省瓜州县)安北站;(985公里+500米)。 U,3bF32Nc5~,H
西至(吐鲁番市)吐鲁番站;(1781公里+864米)。 p4:4pZ9;2Ef1:2w
三、库尔勒铁路运输检察院 K,-,Tz5.8Yg,~3B
库尔勒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内,营业里程1450公里。 A2.1xp,~3Kh5+5l
东至(吐鲁番市)吐鲁番站;(0公里+742米)。西至(喀什市)喀什站;(1446公里+73米)。 G1?4qY5=2tf5;9S
J6-6ex7!7VK5+9J
N6.,vk3?5nK4-8I
N9~4g03~2Nd4?1X
(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 ) o8~3Sw1?6Xz,.6P
历史沿革
2010年12月7日,中央六部委印发《关于铁路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决定将全国铁路法院、铁路检察院与铁路企业完全分离,一次性整体移交所在地省级法院、检察院,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实行属地化管理。2012年6月,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两级四个法院整体移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管理,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两级四个检察院整体移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理,人财物正式纳入国家统一司法管理体系。 08~7LW9.7Jp8-7e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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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一本辖区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f7.,Ht43FL6~7f
(二)领导本辖区铁路两级检察院的工作,对基层铁路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o8:5vP9~3pg31r
(三)依照法律规定对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本辖区铁路两级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y3=3dK5~9KI8:7X
(四)对本辖区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对报请追诉的案件进行审查,报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追诉,领导本辖区铁路两级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工作。 C9-3rC,?6oB2:,f
(五)负责应由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本辖区铁路两级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y,-,bb4-5Mi8+6G
(六)负责对本辖区基层铁路运输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负责对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d,=5qZ6.,iJ7~1W
(七)负责应由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本辖区铁路两级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U94SN3=7eX8.2W
(八) 负责应由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承办的对监狱、安置教育机构、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本辖区铁路两级检察院开展对监狱、安置教育机构、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H3~9bN5~5AZ3-3P
(九)受理向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的控告申诉,领导本辖区铁路两级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t,,Yq2+7GJ2+4b
(十)对本辖区铁路两级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U4:2wT3?40g2.9k
(十一)指导本辖区铁路两级检察院的检察应用和理论研究工作。 q9;4Dd9=6MM5:1K
(十二)负责本辖区铁路两级检察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辖区铁路两级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组织指导本辖区铁路两级检察院教育培训工作。 V2=9ip12rM3~1i
(十三)协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管理和考核铁路基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 e2+1uL2+6rS11z
(十四)领导本辖区铁路两级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 p2:4LT6~8WM3:2Q
(十五)规划和指导本辖区铁路两级检察院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本辖区铁路两级检察院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g,+,TM9+6Gn1~9K
(十六)负责其他应当由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承办的事项。 a4-8Td6.3wl2~4Q
机构设置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设下列内设机构: D8?3m08.,mw2=1i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承办党组会及相关党务工作、院务会;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贵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贵人大、政协对检察机关的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管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B4-,Lk8?8uR9!5l
(二)第一检察部(刑事犯罪检察与未成年人检察部)。负责办理各类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对法律规定由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办理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G1-5XG,;3JA8=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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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二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负责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和安置教育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狱内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害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Q4?5oS9=2wk8-5p
(四)第三检察部(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部)。负责办理向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对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管辖的民事审诉案件。 q5?1rK,.,0D5=3G
(五)第四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负责办理向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负责法律规定由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管辖的行政、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P2+1qn5?,Wb2!1h
(六)综合检察业务部。负责受理控告和申诉,承办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贵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指导本辖区铁路两级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 y1=8iH9.1Jm,=5W
(七)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铁路两级检察院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本级检察院的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察;承担检察官惩戒的具体工作、承担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X9;9sY,?8yB6;4p
(八) 检察事务保障部。制定实施本辖区铁路检察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负责行政装备、物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指导本辖区铁路两级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建设,负责管理本辖区铁路两级检察机关技术和信息化工作,技术设施建设和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的规划、设计、实施和运维工作。负责司法检验、鉴定、勘验、电子证据等检察技术应用业务。负责本辖区铁路两级检察机关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g7;,zW2!6gt4~7P
(九)司法警察支队。负责司法办案警务保障,维护机关秩序、安全,参与反恐维稳、处置突发事件,组织法警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管理警用装备,协同管理警衔等。 K37HI6:1mH2-7n
(十)政治部。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d88Oo2.7hn6;,W
(十一)机关党委。负责本辖区铁路两级检察机关的党群工作。 I1=2NY6=3EF5;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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