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简介
一、机构介绍 e7=2Ed4.8wP8+9n
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自2012年7月1日属地移交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管理,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正处级派出机构,贵州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的机构全称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是设置在贵州铁路管内的专门检察院,在贵州铁路管内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在铁路运输检察体系中属于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根据现行管理体制,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的人财物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领导,检察业务工作由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检察分院领导。 T38Jt9!8yU5:4T
二、机构职能 z7:,HC9!1dI7~1X
在贵州铁路管内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和职能,主要职责包括:(一)按照国家法律和上级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全院工作目标,部署检察工作任务。(二)依法对贵州辖区内涉及铁路领域以及铁路建设中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以及需要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三)对同级铁路公安立案侦查以及本院立案侦查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四)对同级铁路运输法院、铁路公安机关的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五)对铁路公安看守所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六)对同级铁路运输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或提请抗诉。(七)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八)对涉及铁路领域以及铁路建设中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和检察建议;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负责检察环节中的其他铁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九)研究检察技术在办案中的运用,受理技术取证、文政审查等方面的工作。(十)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制定的有关检察工作条例、细则和规定。(十一)负责全院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司法警察及其他检察人员;协同相关部门管理本院的机关设置及人员编制。(十二)组织管理全院干部培训工作。(十三)规划和管理本院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十四)搞好检察机关调研、检察信息、检察宣传工作。(十五)负责其他应当由铁路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q73hg1;50k4!3q
三、机构设置 z,.6Ym6.6xJ8:6R
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内设9个机构:办公室、政治处、法警大队、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案件管理办公室、监察室。 W6~7vd,,tq3.6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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