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于1949年1月16日在天津市成立分支机构。1998年12月16日,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人民银行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做为中国人民银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大区分行在天津市挂牌成立,并于1999年1月1日开始履行职能,负责领导和管理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有关工作。 W75iX,:3Ml5?4m
主要职责: M55qU9:2hh1=6n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总行的有关政策规定。 Y5;1nY8=7Od,!7I
(二) 负责辖区内贯彻执行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 w5?3nP5=9AF2-1N
(三)防范化解辖区内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B4!4wo3.8xY9?7W
(四)分析、研究辖区内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为总行的货币政策决定提供政策建议和依据。 r,+3eL5!,Oa9!8S
(五)负责管理所在地金融统计工作及信贷征信业务,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h4:2dY6=2OE6;5e
(六)管理所在地货币发行、现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币业务。 T7.7tH6~1yr7~3U
(七)管理所在地人民银行系统的会计财务、支付结算业务,负责对大额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测。 g6?5xK2=5lx,~8W
(八)管理所在地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业务。 m7-9Hu6-4XK2:3k
(九)管理所在地国库业务、科技和安全保卫工作。 r6=7qC6~30H8~7h
(十)依管理权限负责辖区人事、内审、党群等工作。 R4.2Ls3;4RO4;2a
(十一)承办总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k6=8ye1.4oF8+,J
天津分行内设机构 N5-3bZ1?4LR6~6A
(一)职能处室:办公室、法律事务处、货币信贷管理处、金融稳定处、调查统计处、会计财务处、支付结算处、科技处、货币金银 h,-,mg1?7mS6.2E
处、国库处、内审处、人事处、金融研究处、征信管理处、外汇综合处、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资本项目管理处、外汇检查处、 x3.,Cr1+4Ly2?9g
反洗钱处、事后监督中心、保卫处、离退休干部处 06!1bj8+6WF3?8M
(二)党群工作机构:党委办公室(与行政办公室合署办公)、组织部(与人事处合署办公)、宣传部、纪检监察一处、纪检监察二 L6;5oo8!1HJ9~1w
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团委 I91Sk7+5xo89w
(三)直属单位:营业部、后勤服务中心、钞票处理中心、票据清算中心、清算中心 d58XU2:,HU9-3G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17号 R7.9Ch88FL9:6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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