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于1999年12月26日在拉萨市成立,隶属人民银行成都分行领导,下辖日喀则、林芝、山南、昌都、那曲、阿里、樟木等七个地区(口岸)中心支行。拉萨中心支行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省会中心支行,在西藏自治区境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有关规定履行中央银行派出机构的职能: y,-,ia4.2SC7;6L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有关政策规定。 N6?8pJ2-2dA7:,u
(二)负责在辖区内贯彻执行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 N3.9F0,:2kW6?1S
(三)防范化解辖区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g5+9KX7:6BG,=4U
(四)分析、研究辖区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为总行的货币政策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依据。 I6~2Mt,;3cA4?5z
(五)负责管理西藏自治区金融统计工作及信贷征信业务,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R5!4ZU7~4ZU9;20
(六)管理西藏自治区货币发行、现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币业务。 x5:6kS280O7=8h
(七)管理西藏自治区人民银行系统的会计财务、支付结算业务,负责对大额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测。 y3~2vm8~8BI3;1x
(八)管理西藏自治区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业务。 J3!1Lk7.5yD4=2q
(九)管理西藏自治区国库业务、科技和安全保卫工作。 R9=,ee5:8ZJ4;4E
(十)依管理权限负责辖内人事、内审、党群等工作。 K,?4mU8?6mp1-8R
(十一)承办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成都分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W1,Vg8=,nH6~7Z
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现有办公室、法律事务处、货币信贷管理处、金融稳定处、统计研究处、会计财务处、支付结算处、反洗钱处、科技处、货币金银处、钞票处理中心、守押中心、国库处、内审处、人事处、外汇管理处、征信管理处、事后监督中心、保卫处、宣传群工部、纪检监察办公室、营业部、离退休干部处、后勤服务中心、清算中心、成都办事处26个处室,全行人员合计326人。 i64sX21Ig94N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江苏大道36号 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 w9+7nh32JT,-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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