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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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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环路六合广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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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网站详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简介

一、主要职能 l,:10m8:5SV1=6V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一地县两级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通过塔城地区人大工委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领导地县两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基层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地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五)对地区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对报请追诉的案件进行审查,报请上级院审查、决定是否追诉,领导地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工作。 (六)负责应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地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对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负责对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提出抗诉。 (八)负责应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承办的公益诉讼案件,领导地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九)负责应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承办的对监狱、安置教育机构、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地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安置教育机构、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十)受理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的控告申诉,领导地县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十一)对地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十二)指导地县两级人民检察机关的检察应用和理论研究工作。 (十三)负责地县两级人民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地县两级人民检察机关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组织指导地县两级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协同塔城地区党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基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 (十五)领导地县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 (十六)规划和指导地县两级人民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地县两级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七)负责其他应当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承办的事项。 t7!5Yf3+9rD2-5L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h1~3CU3!2na1!1x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下设13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司法警察支队)、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综合检察业务部、检务督察部、检察技术处、行政装备处、政治部。 i4.6ss2+3Kz4?1d

办公室(司法警察支队) H7.7OW8:3Ht4=7S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工作要求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承办党组会及相关党务工作、院务会。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对检察机关的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管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司法办案警务保障,维护机关秩序、安全,参与反恐维稳、处置突发事件,组织法警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管理警用装备,协同管理警衔等。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 U57yM,~2QT4=9V

政治部。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 A2;9yO4.5Zk9-7j

第一检察部(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 f13uI2~8CW3+1Z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办理的除第二、三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W8?3Uz3=2Ds54J

M6-3RT4=1ij2-7S

第二检察部(重大刑事犯罪检察部) U8:4qg99H08:8R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指导地县两级检察机关对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人员是否由教育转化机构进行帮教,进行社会危险性评估。 L1=9dG5~4ii6:5b

X9.4WC2=2A07:9o

第三检察部(职务犯罪与经济犯罪检察部) l3-8VK4.7pz4;7c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办理的塔城地区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职务犯罪案件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f3~8hy6-9Vb31l

第四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 N7.5EF4~6sR,?3w

负责对监狱、安置教育机构、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指导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X,-5sW8=3qr4-3M

第五检察部(民事检察部) j150P3:6XL9+9U

负责办理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 O5!30B75Ei1?9H

第六检察部(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部) c4=9MR,-1Yb,:5Y

负责办理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管辖的行政、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d4~3Wj,=,Tl42x

第七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 B1;2nC9-3Ck8-1w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R6+,cq6-2Ea7?7F

综合检察业务部 y5=1AE8-,zS9=1B

负责受理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指导本地区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 E1+5bl4!,eM6;6S

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Z8.,WO8-5EI8.5Y

负责对本地区各级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本级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决定等情况进行督察。承担检察官惩戒的具体工作。承担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O1~8fK5+1Wd9;9l

检察技术处 v6?4wX9!4MQ9~1X

负责对地县两级检察机关规划、建设、应用检察信息化、智慧检务工作,办案智能化软件和网络运行的功能开发、应用、维护、管理。负责司法检验、鉴定、勘验、电子证据等检察技术应用业务。负责本院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E3!9Zx3=9Qf91E

行政装备处 F3!5Bo2-3bz2;4K

制定实施地县两级检察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负责行政装备、物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 08;8ct6.2di4.2j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编制数66人,实有人数104人,其中:在职58人,减少18人;退休45人,无增减变化;离休1人,无增减变化。 K8=3bn2~7KX76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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