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简介
学校于2004年4月由苏州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按照《江苏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年制)设置办法》和《苏州市市区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的总体方案》的要求,由五校合并组建而成,于2004年9月正式进驻苏州国际教育园。2005年2月,由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建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同时命名为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建设交通分院,以举办五年一贯制高职专业为主,培养建筑、交通和商贸类专业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 E5=5Of4;6LT,+1J
学校现有国际教育园、尹山湖和虎丘三个校区,占地465亩,建筑面积14万7千多平方米,建有建筑、交通、商贸三大类专业实训中心,实训基地建筑面积达3万多平方米,现有专业教学实验实训设备10540余万元。学校建筑、汽车实训基地、轨道交通实训基地均为省级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和省级技能教学研究基地。 u2?2zc2?1rd4~9X
学校设置了建筑工程系、工程管理系、环境艺术工程系、汽车工程系、轨道交通工程系和商贸管理系六个教学系和一个基础教学部,在校学生5085人(其中五年制高职学生4796人),现有专兼职教师361人(生师比14.1:1),其中专任教师275人,专任专业教师204人(占专任教师74.18%),正高职称教师4人,副高职称103人(占专任教师37.45%);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的教师196人,博士学位1人;“双师型”教师165人(占专任专业教师总数的80.88%)。同时,学校还聘任了一批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行业、企业专家和技术骨干担任兼职专业教师。 m9-4Il4?4dO79L
学校管理严格,重视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着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 U,:9dv7=1ZG1.5C
· 推行“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和“项目课程”教学。 L2-5qR2?7yJ6!9z
· 被中国建设教育协会确定为德国慕尼黑汉斯·赛德尔基金会汽车技术试点学校。 f5!5Xk3=,Ig2=7T
· 是丰田汽车T-TEP学校。 t8:1zH6:1NG2~3E
· 是博世、现代汽车、巴斯夫、美国PPG涂料、斯必克、庞贝捷漆油等教学合作伙伴。 J1~5cV3+6QC7+5H
· 连续多年是江苏省汽车运用与维修技能大赛赛点和全国汽车维修大赛江苏队集训点。 F2-1ES870G8?2t
学校承担以下主要社会职务: o,;9VQ8:1vS2;5F
·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高等职业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单位; o8;8iH4?,ID9;,A
· 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职业教育集团常务理事单位; n1+7sO86Vl3;4C
· 全国智慧交通与智能网联汽车产教联盟理事单位; B3=3gg260H1-1s
· “装配式建筑教学资源共建共享联盟”理事长单位; G68Gv6-4Gr9.1n
· 江苏省职业教育交通运输类专业教科研中心组副组长单位; R1?7Ay1?6ln,:2e
· 江苏省交通运输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 v7-6kD7.1hY,~8x
· 江苏省汽车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 p4-4yq9?1OB6!,I
· 苏州市汽车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 K4=2CY,!4rS6.7i
· 苏州市物流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 p,-8rd1?7Ax5?4R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汽车专业协作委员会理事长单位; Y7!7ox6!2CZ3:6v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专业协作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 h,:8eP,=4jl6?1b
学校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江苏省课改实验学校、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江苏省职业学校智慧校园、江苏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是第二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管理30强、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首批江苏省领航计划建设单位。 P3+9SV3+9KG,~7X
学校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先进学校”“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特别贡献奖”“江苏省职业学校和社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技能人才摇篮奖”“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苏州市职业教育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先进学校”等荣誉称号。 x4;,QC4.5mp5!1K
学校现有省级特色专业2个、品牌专业3个、现代化专业群3个、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技能教学研究基地3个;获批“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6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项。 01:5Mj2:9FH5:7N
学校立足内涵建设,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创建“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领航计划建设单位”为动力,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项目为重大机遇,紧扣苏州区域经济发展,逐步形成了独特的办学优势和品牌。 X2.6DW4=3Wb9!3g
校史沿革
学校新建于2004年,由苏州建筑职工大学、苏州市建筑职工中专、苏州市建材中专、苏州市城建中专、苏州市交通技校等5校合并组建而成,2005年2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全日制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并增挂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建设交通分院的牌子。 B6?,nf7:7Qg4.7G
政府决策
2002年7月,经九届市委第24次常委会和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建设苏州国际教育园,市政府于8月7日颁发了《关于建立苏州研究生城和苏州国际教育园的意见》。 K,-1gY,8Xv2!7D
2002年12月4日,市政府颁发了《苏州市市区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的总体方案》(“苏府〔2002〕130号”文件)。 s9-1lR6?5Wm6-9n
市政府的《总体方案》要求,“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建设需要、与国际融合、中高职相衔接、普职教相沟通、具有苏州特色的职业教育新体系”。 h6~9JO7,hg5-6V
《总体方案》中的重要一条是:“将苏州建筑职工大学、苏州市建筑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苏州市建筑技工学校)、苏州市城乡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苏州市城建技工学校)、苏州市建材工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苏州市交通技工学校等联合组建苏州建设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办学规模达6000人,主要开设市政工程、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物流工程、交通工程、汽车运行工程等专业。” q8+7ey2:3xf9~1e
原五校概况
将要进入国际教育园的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由原五校于2004年5月开始正式合并组建。 C2!9Xz5.9a06-1O
1.苏州建筑职工大学 r1-5NH,=3It8-7I
苏州建筑职工大学位于东环路1121号,占地面积15.5亩,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该校于1975年创办,1995年开始从事高等职业教育,招收大专层次的普通高职和成人高职学生。五校合并前,该校有专任教师50人,在校生1100人。该校设置主要专业是: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施工、工程造价、建设监理、建筑装饰、园林古建、道路与桥梁工程、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等。设有建材、土木工程实验室等,主要实习基地是苏州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等。 r55QQ,!1Qx2:1N
该校是中国建设教育协会高等职业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单位,教育部“建设水利类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参编的高校中唯一的成人高校,该校主编的建筑施工专业教材被教育部评为国家“十五”高等职业教育规划教材。该校还是省教育厅批准的扬州大学专升本函授站。该校曾获得江苏省建设系统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建筑企业项目经理培训先进单位。 u5.,gJ8+3mI6.7M
2.苏州市建筑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苏州市建筑技工学校) v2=8MW6:2HM7:6s
苏州市建筑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苏州市建筑技工学校)位于桃花坞更楼弄13号,占地面积5.5亩,建筑面积4180平方米。五校合并前,该校有专任教师24人,在校生602人,其中高职生105人。该校设置主要专业是: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装饰、工程造价与监理等。设有电子电工等实验室,主要实习基地是苏州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金宇集团公司等。 V4~2Mg8!1Bu9-3O
该校与苏州科技学院、电大联合办学,招收高职生。该校承担苏州建筑行业的各级各类培训,曾获省建筑职工教育先进集体。该校的科研项目建筑铝板幕墙被评为胜优秀新产品。 G2~,eL5-9FY,.1n
3.苏州市城乡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苏州市城建技工学校) L6?1Qb5;6WZ4-1N
苏州市城乡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苏州市城建技工学校)本部位于娄门外官渎里立交桥北堍,培训站位于南门路122号,教练场位于木渎沈巷,三处合计占地面积47.42亩,建筑面积29882平方米。五校合并前,该校有专任教师69人,在校生1273人,其中高职生120人。该校设置主要专业是: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建设监理与材料质量检测、城市监察与管理、电子商务、电子技术与计算机应用、汽车驾驶与修理、高级轿车维修、水电管道安装与维修等。设有电工、电子、电子商务(中德合作项目)、建设材料、钳工、汽车(发动机、底盘、电子、排故)等实验室,以及语音室、电脑房等。该校以苏州公交公司、巴士公司,广本、丰田、一汽苏州站,苏州市政总公司、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排水管理处等50多家单位为实习、实训基地。该校有24辆教练车,为全市驾驶员培训的主要单位之一。 g5?60Z6+5wz1!5J
该校是省示范性成人中专、省重点技工学校,是市再就业培训基地、市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省二级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站、东南大学成教院联办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驾驶初、中、高级鉴定及技师培训)。 s5~1FL82Uz2!,i
该校的教学研究和改革具有显著特色。教师主编、参编教材有62种,教学论文曾获全国职业培训的一等奖。该校于1996年被建设部命名为“德国双元制教学试点学校”,推行校企合作和一体化模块教学;2000年因推行“行为引导型”教学法,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命名为“中德职业资格合作项目”。该校与东南大学联办大专专业证书班,与苏州科技学院、苏州职大联办高职班。该校于2003年3月获得中国质量认定中心颁发的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这是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中的首家。 j8:4ld2:8sp1!4v
4.苏州市建材工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x6~7rQ,=9XU4!2P
苏州市建材工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位于南门路48-2号,占地面积2.4亩,建筑面积1065平方米。五校合并前,该校有专任教师9人,在校生194人,其中高职生65人。该校设置主要专业是:计算机信息管理、机电技术、现代物流管理等,以南新水泥公司为主要实习基地。该校与苏州职业大学、教育学院联办高职班,并承担全市建材行业的培训任务。该校曾被国家建材工业总局命名为全国建材行业职教先进集体。 m1!3DB2~3uU96c
5.苏州市交通技工学校 v49Pn5+9TX,!3U
苏州市交通技工学校位于虎丘路5号,占地面积5亩,建筑面积6864平方米。五校合并前,该校有专任教师38人,在校生872人,其中高职生209人。该校设置主要专业是:高级轿车维修、汽车维修与技术检测、汽车驾驶与维修等。设有汽车发动机、排故、ABS电控等27个实验室,以及汽车新技术实训中心。该校以一汽苏州站、市级机关汽修厂、富骏汽车服务公司等43家单位为实习基地。该校有教练车22辆,是全市驾驶员培训的主要单位之一, P3!2un3.9eQ6=5Z
该校与美国、以色列三方合作,合资创办了国内首家从事培训汽车维修高级人才、制作汽车专业教学设备的捷维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引进了新技术,自主开发了多种发动机模拟试验台和演习装置。根据交通部对特种行业的有关规定,该校配合市运输管理部门培训汽车客运、货运、危险品货运押运人员累计22000多人。该校还为苏嘉杭高速公路培训员工350人。该校作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承担了本市汽车维修、驾驶、起重、吊机、行车等工种的职业技术鉴定任务。该校还与南京林业大学联办了高职班。 l5=6GK2~7ug53P
校徽校训
校徽
校徽释义 A9?1ON7+8Qc5?9e
变异的“建设交通”首字母“JSJT”构成的互为穿越交织的“飘带”状图案,凸显了我校建筑、交通、物流等主体专业,极具动感和飘逸,且无限伸展,通向无尽的远方,象征我校发展无限美好的前景。 g7=4Un34gR3~9h
校训
校训:厚德尚学精技致能 g9~8X08~5gk9+,d
厚:重视,推崇;尚:尊崇,注重。做人要有良好的社会公德,为师要有高尚的师德,要重视道德培养,注重师德修养。要重视学习,做学问,将学习作为立身行事的第一要务,将做学问作为毕生的追求,尊重崇尚学问。精:精通;致:求取,获得。师生都要精通一种本领,获得一种能力。 T6;7gT7:5WC8;6B
我校是一所培养建设、交通人才的专门学校。学校教育的价值追求在于让每一位教师,每一位学生,德、技兼备,学、能融合,成为一名对国家、社会有用的人才。我校近年来推行双百分教育模式(品德学问、技艺能力都要达到一百分)是校训在教育中的具体体现,我校学生在各级各类大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让厚德尚学、精技致能的校训深化到每一个教职工的心中,渗透在学校内涵建设的每一个环节中。 T3;7uX4~1Yc7+6i
学校章程
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章程 q,3EC3;9CV5!6p
第一章 总则 M8:6Sh7~2ZX3=1k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m4!9Wm5+2VB5:6T
第二条 学校名称 e9-5oo17aF,~8E
中文名称: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v4~9PL8+2Bc5+1h
英文名称:Suzhou Institute Of Construction &Communications。 r,6br2!9vl,~3Q
学校地址:苏州市吴中大道国际教育园南区致能大道108号。 P2-4do2?9OS8;4f
第三条 举办者:苏州市人民政府。 U,:4Zv4-2Tj1-9f
主管部门:苏州市教育局。 Y7~2BJ76GR3!7n
第四条 学校性质与层次: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Q2.7XV,~3dO6~4f
第五条 办学定位:职教特色鲜明、专业优势凸显、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先进、人才质量优秀、省内一流、全国有影响的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U3:3yG,=2vh,.7e
第六条 办学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内涵建设为重点,走产教融合发展道路,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良好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x6:3As7~2cd6:9c
第七条 办学规模:全日制在校生6000人左右,同时每年承担规模达15000人次的各级各类社会培训。以后根据学校建设发展状况和社会人才需求状况逐步扩大规模。 L7~6fw,!,zd1?2s
第八条 办学形式:以全日制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为主,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形成五年制高职、三年制中职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认证融通的多形式、多规格、多层次的办学形式。 w2!5Sl2,qD78Q
第九条 专业定位:以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要专业特色,逐步形成以工业类专业为主体,管理、服务并重的专业格局。 W9~2It,+6GA7?3q
第十条 学校校训:厚德尚学精技致能。 v6.,tQ3?,HH,?6S
学校校风:和谐沉稳追求卓越。 b5?2vo3~4th7,J
学校教风:敬业博爱笃学创新。 K29CU1-1bX17s
学校学风:勤学苦练精益求精。 F9~6SL5.6HG5=40
第二章 学校的义务与权利 s,.,nc8:,sD3~9n
第十一条 学校应履行下列义务 S4?1Mk9=9LX1-2R
(一)保护学校的资产不被侵占、破坏和流失。 q8~8uf3;1Fs9+5q
(二)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要求。 F5.2eK5+,Bz58V
(三)确保学校办学效益不断提高。 k6-2tB7!2bm5~1m
(四)确保学校发展规划和目标的实现。 J,7nL5-9iS1?8n
(五)为国家及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提供人才支持和技术贡献。 S8.7wa3!6mR4~5h
第十二条 学校享有下列权利 U3=3QQ9!3jY2?,F
(一)对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等学校资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 O8?6GG6+9qn8:5R
(二)按照章程管理学校,组织和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M9!7ez2:6rC9?8q
(三)依法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学校各项办学自主权。 B1:9sQ1=5aX9~2H
(四)拟定学校内部机构设置方案,按规定权限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聘任和解聘教师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F1=9LK3+8on8~6N
(五)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惩,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S5;,Nl3?8NL4?7j
(六)依法保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W47py1+,I05~6K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R9~2zB1+5Ph4~5L
第三章 内部管理体制 U,?4Jh19Co6~1f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为学校法人代表。实行党委统一领导,行政分工负责的工作制度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护教职工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 Y8:1rr1=6QR3;1Q
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校、系(部)两级管理体制。党政二级机构按人事、教育主管部门要求设置。 J7~6lS1?7So2~2y
第十五条 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审议学校科学研究立项;推荐和选拔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为学科专业带头人;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及教学科研工作等重大事宜。 E3:,Sw3.7gR78g
学校设立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对教学工作进行宏观监督与管理,推动教学改革与教学基本建设。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指导、审议、评价、咨询。 B,=60v6;5VC8-,Y
学校设立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对学生工作进行宏观监督与管理,推动学校德育建设。对学校学生工作进行指导、审议、评价、咨询。 q3-6ig8-5Rs6-2P
第十六条 学校积极稳妥地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实行人员聘用制、岗位聘任制和劳动合同制;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奖优罚劣,选优汰劣;实行改革分配和奖励制度,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y75ui,=4Hs,+8M
第十七条 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V,+5Bz2?3Dm3:1B
第十八条 学校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和教职工专业技术制度。 R6,wR8=3yW1:2w
第十九条 加强学校党外人士队伍建设;重视学校民主党派建设,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作用,支持民主党派工作。 q8!9yS2+9iE8;8G
第四章 举办者与学校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t8-4Hq16yI5.7g
第二十条 举办者对学校有领导权、校级领导任免权、执法监督权、经费收支审核权、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评估权。 I21iq3:7rd16f
第二十一条 举办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履行对学校的经费投入、外部环境治理和为学校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见(实)习、生活条件等义务;依法保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支持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 U2+5rP2!8Qj5:2Q
第二十二条 学校接受举办者的领导、管理、监督和评估。 a,+2FN7~9WO,=9A
第二十三条 学校有权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学费收入和创收收入依法进行管理和使用。 i3-,Iy5~7BP4.,t
第二十四条 学校自批准之日取得法人资格,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承担民事责任。 d7=7Bq7~4sK6~7m
第五章 教育教学和学术科研 X8~9Wv5;7Ob6;3C
第二十五条 学校坚持“三服务 三发展”(服务学生、服务教师、服务学生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学校发展)的办学理念,以教学为中心,以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以学术科研促进教育教学,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R,!8rh5+3zy8.7Y
第二十六条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通过政治理论课程、思想品德课程以及日常的思想教育和社会实践等途径,有针对性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重视学生的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民主法治教育,教育学生树立科学发展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 o5.9Mf3!2Yx8!3V
第二十七条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乐观、向上、健康的校园文化环境。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坚韧不拔的意志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增强学生适应社会、抵抗挫折的能力。 T5-7oO,~,ar4-3j
第二十八条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要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按照市场需求的变化,主动适应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专业,加快专业改革与建设,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实践能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e71Fg7;2nv7=,y
第二十九条 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的要求,坚持以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研究,充实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手段和教学形式。加强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积极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b2?1FX8+6Bh1?2H
第三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教育质量监控保障机制,实行督学制度和教学工作评估制度,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s,-3pI,?30J8~7x
第三十一条 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的要求,坚持以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研究,充实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手段和教学形式。加强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工学结合,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T,7mh37RX22C
第三十二条 学校鼓励和支持教育创新,健全和完善学术科研体制,制定教师科研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开展学术科研活动。 Y7:3y04+9RJ9?6g
第三十三条 学校调动并保护教职工和学生发明创造、创作作品的积极性,依法维护学校的知识产权。 z3=2xg2=1Yy6.2W
第三十四条 学校实行开放式办学,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 Y8;9fH4.5xx,.9w
第六章 教师及教育工作者 R9+5Mw1+,ty7:6k
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师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职务制度;学校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学校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制度。 S,;6fm3?3ka5-6W
第三十六条 学校制定并认真实施师资引进、培养计划,注重“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提高。 w2+8R09~,fb7+4W
第三十七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 X3:9wN7:6SO6~7P
第三十八条 全体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应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围绕学校的办学宗旨、办学目标和办学定位,激发责任良知,树立规则意识,强化绩效观念,培育团队精神,倡导民主理性,树立和谐理念,共建和谐校园。 s77eo6:,Gx,?9y
第三十九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p6:80T4+4fJ9!9A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s5=1yu1;,oi9:4y
(二)从事科学研究、创作、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D2-,Fy,:,HZ5:7V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活动,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W15XO1=9tF2!2Q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0,7QM65cn5.6q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J3~5Jx9=2QZ6=3g
(六)参加进修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培训。 Q3=8uX9+2Eq,!9c
(七)对学校给予的处分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o9~5tR2?2bj6;3e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z9-3kS4:70m7~8t
第四十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b2+,jo4~8Kq2:8g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t2;7xg,!5Pm9+7m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接受学校对其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和监督;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履行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规定的职责。 X3;,yN9-4vk2~1S
(三)自觉坚持教书育人,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t,~1pj89DU9~7X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品德、智力、体质全面发展。 m5+7KA9~7TB2:3K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q19Pq3=9dz53X
(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的文字。 X2-3qk,!2Mk1+,C
第四十条 学校管理人员及教学辅助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j9+,bG9,rN9=,s
(一)贯彻执行高教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治校,民主管理。 F5-40t46bM6:4S
(二)熟悉本岗位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u9~1kF,!8Qo7:,H
(三)树立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观念,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育人水平。 I5.6X0,~7bz,:2B
(四)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不谋私利,工作敢于负责,不推诿、不扯皮。 G7;8ft8?7pG6~1I
(五)搞好部门之间的共事和协作,支持其他部门和人员的工作。 g8?,XB9;5Pm8+4P
(六)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q2~3eO5;50V,:3Q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J8;2My3?4HE2:3w
第四十一条 学校对教师、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行考核,其考核结果作为聘任、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n1?3KP1!4Dp6=1f
第四十二条 学校实行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奖励制度。学校定期对工作中做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y9:8hx7;7IB4:5B
第七章 学生 n46fP92wh7+9T
第四十三条 学校学生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良好的思想品德,掌握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o9!8Sd8?1zD1:2o
第四十四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P5:1jw4=4nJ7:2q
(一)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I8+,zG9+1FZ71x
(二)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或资助。 s4.7RL4,nG7-7Y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及资格证书。品学兼优者可获得优秀学生称号或其他奖励。 n7-5GQ8+5mG7.,G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r2!7gB5=6IL1.2M
(五)经学校批准,学生可以在校内组织学生社团组织,在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r7;8zM4?3qO3;1M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S4?5UF6;6VE34r
第四十五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e1;6Vl6!,Cq9.6b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R5~80O5?7id8.9I
(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e3?8SR2:9MH9~,D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及各项校园文化活动;在教师的指导下积极参加校外实训实习活动及其他社会实践活动。 o6;9Wn5;6VL5.9w
(四)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按期缴纳学费、培养费、住宿费等项费用。 d4+,zR3:6Mm7?7z
(五)获得助学贷款或助学金的学生,应履行相应的义务。 G9~2rk7?,Fp7~2C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a8;7Yv4;3Ls2;5g
第四十六条 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并对其进行引导和管理。学校依法保护学生以诚实劳动和服务获得的收入。 D3-9IM1:8PY9;7s
第四十七条 学校在学生中成立共青团和学生会组织,支持其按照各自的章程活动。 r,;5Sr8-8QT1+9m
第八章 经费来源与资产、财务管理 L5;7bc2=6Ld,!,z
第四十八条 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学校教育经费为辅。学校鼓励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向学校投入、捐赠。 p2;5Bm5+8DO6;5R
第四十九条 学校资产指学校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学校各类资产的性质和产权要准确明晰。 n5~4Yc3!5BM43w
第五十条 认真贯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财务预决算管理,加强对收入和支出的管理,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 S1~3HZ3;6SL8.5w
第五十一条 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审批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和合理使用经费,提高办学的经济效益。 f2.4do5=,ky7-9h
第五十二条 实行财务审计监督制度。学校的财务工作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并按要求向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等提供财务报告。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督机制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定期向学校党政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按时编制各项财务报表。 l5?6Yw,!1Kq4,d
第九章 章程修改程序 i3-8gv9;2Co8+7h
第五十三条 学校遇到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修改章程: B4?2oG9=7Ak4=,D
(一)更改学校名称。 y7-,bM5=2rm7!2f
(二)增加举办者或合作者。 y9.2mE4~9pS2.3p
(三)改变办学层次或财产组织形式。 p6+6wu4=8co4+1e
(四)情况发生变化,必须更改有关条款。 f4?9jR9:,vU6.9C
第五十四条 修改章程按下列程序进行: G,?1St8;300,=9F
(一)由校长提出修改章程方案; J4=2ia18mL7~3n
(二)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n2.5FT,!4xn1=1A
(三)报请学校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x1-3RQ5!5md,9F
第十章 附则 s,!5sq,?4Gb7.1Y
第五十五条 学校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关的制度、办法和细则。凡学校制定的其他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章程。学校章程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K5-8I05~7O02!3e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经校长办公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d8.5Ej1.7VS,~3m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由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E,!,rK8=9Tz8~3s
(二〇一六年十月) N5;3wD2!5tz4;9Q
地址:江苏省苏州国际教育园南区(吴中大道) N4+3jn5!2wl1!2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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