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一、本部门职责 K9~,Cb4.2OU67v
(一)主要职能: j1~5Eo2?9Nc6=8B
1、确定本院工作方针,部署本院检察工作任务。 v3.,ad5;,Cj3?9r
2、对于公安机关、监査委员会等侦查机关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C1=5Tl8!9GA4=3Z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J6!4ME8=3rJ3?6F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a9.5jV3~4cs4.4h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法法律法规的,依法提起抗诉。 i7?,y05-6VE91p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l6:1Np2?3kk,!4B
7、负责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L7-8qD3:1PP87d
8、管理本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V5=5XZ8-,US1:4M
9、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担的工作。 i6-2Mj,?9Np32i
(二)内设机构: Z3!2zn2!2ra3+8x
夏县人民检察院共设5个部门: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室、第二检察室、第三检察室。 d2-9Zd,+8wP9~,n
(三)人员情况 z4+4TA3:2Sn5:9E
我院政法专项编制31,编内实有在职人员30人,工勤编制4人, 编内实有在职人员2人,超编上划人员17人,在职人员共计49人。 y7:4cw6!7QA5!5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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