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人民法院简介
麟游县人民法院位于县城西大街14号,占地1888平方米。中央政法专项编制28名,现实有法官干警23人,其中男性20人,女性3人,法官11人,司法警察4人,其他工作人员8人。内设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工作局(庭)、司法警察大队等7个机构,下辖崔木、两亭、招贤等3个基层人民法庭。 T6=8DQ28LS7:5I
2008年以来,县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按照“抓班子、带队伍、强化素质;抓审判、促执行、维护权益;抓落实、谋发展、服务大局;重监督、创一流、树立形象”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人民法官为人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创建学习型法院”、“进千家、访万户,送法律、送服务”、“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争创一流”等学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基础建设和各项基础管理工作,队伍建设有了新形象,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司法管理有了新加强,为大局服务实现了新突破,得到了上级法院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等领导机关的充分肯定和全县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2008年以来先后荣获“省级卫生单位、“全省无执行积案法院”、“市级文明单位”、 “市级平安示范单位”、 “市级卫生单位”、“全市排查化解涉法涉诉重信重访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法院调解年活动先进集体”、“全市法院文明立案信访窗口单位”、 “全市法院审判‘五进’和征询旁听公民对裁判意见工作先进集体”、 “全市法院图书室建设先进单位”、“全县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等称号,2008、2010、2011年院党支部被县委表彰为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2011年被市委政法委表彰为“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2008、2009、2010年连续三年在全省政法系统整体形象满意度测评中位列全省基层法院第二名,连续三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连续三年被县综治委评为全县综治、平安建设、维护稳定和反邪教工作优秀单位,连续三年无质量不合格案件和超审限案件,连续三年无发回重审案件,连续三年无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连续三年无法官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发生。2011年3月在县人大常委会民主测评中满意度达到100%。 E6?1iu5:,mZ,.9S
部门职责
人民法院的职权和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 d9.6nX3;4cT1,w
(一)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权是: N1?5Ut,~6YU9?6p
1、依法审判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D6?5jW73VH2=3n
2、依法受理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及委托的执行案件。 R18Wo3~5wr270
3、受理不服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并依法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进行再审。 F32bB6=1Xv,~7v
(二)人民法院各职能部门职责: D6!1BM7!2ua2?7z
1、立案庭 F4~4001~2Me8~1Y
负责对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法医鉴定等所有需要编案号的案件立案、登记编号、预收费用;处理各类来信来访;审理督促程序案件;办理公示催告;督查审判庭办案审限。 T9:6Vp9.2wV,-4X
2、刑庭 D7?8Iv4.8fj9;50
依法审判具有管辖权的一审各类公诉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 t9,Ty6+4Sh6.4X
3、民庭 D4?5px7+9MZ5;9Y
审判一审婚姻家庭类案件,审判继承析产、房地产及其他不动产、损害赔偿、有关债务纠纷、劳动争议、人身权等案件,并指导本院各基层法庭的民事审判工作。 y5~,ei8=2RO,1u
4、行政庭 H4.1nx5+1PO,=4L
审判一审行政案件,审查并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S3~,kH7=9Kv,+50
5、审判监督庭 E1:3Sq,.6BL8=1X
复查不服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依法审理各类再审案件,负责对本院各类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 I6:3xk8.5dN3?8A
6、执行局 b8=3VW4?5qU5;3f
依法执行由一审管辖并制作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内容或履行一定行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r8!7Gy8+9JV1:2U
7、基层法庭 m5:3vc,;9Re4.9N
审判辖区内的各类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立足审判,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服务。 h3:,vK7.4hi8?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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