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商务口岸局简介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盟委相关决策部署。 06.,OT7?5iw8:4q
(二)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f1-1LW7?,Mh2:1b
(三)研究提出促进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办法,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K4+9Qf2.3NO4~8J
(四)组织实施全盟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肉类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依法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j,+6Se7=8MB1.3s
(五)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h,!4uY4?5sP6!4I
(六)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配合自治区商务厅开展对外贸易相关商品、技术进出口计划的管理。执行国家、自治区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和加工贸易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配合自治区商务厅负责商务部授权的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工作。 w14iY2+3hc9~3R
(七)执行国家、自治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国家、自治区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配合自治区商务厅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做好会展报批工作。 S3.4PH,.2OW7+9n
(八)根据授权代表兴安盟行署同外国进行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处理国别(地区)地方间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配合联系外国驻华官方商务机构、外商驻自治区代表机构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 V1?1Vl9-7Yv4.3S
(九)落实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协助自治区商务厅开展相关工作。协调指导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参与商务厅涉及兴安盟的经贸谈判。 d5-,ar1.8MX9=5z
(十)负责兴安盟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执行国家、自治区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境外资源合作、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承担自治区对外援助工作职责和国家对外援助项目。 v,:7fD1=1NL9?3h
(十一)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工作。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和落实盟行署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负责外商投资促进相关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盟内国家级、自治区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的有关工作。 N,?7Xs2-7Oi5;4z
(十二)管理兴安盟口岸工作。贯彻执行口岸工作法规政策。指导口岸开展工作。提出推动发展口岸经济的政策建议。拟订全盟口岸发展规划、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发展规划。负责电子口岸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协调口岸开放、建设、运行、关闭等工作。指导建设口岸基础设施、查验配套设施和指定口岸工作。组织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协调口岸通关中各部门的工作关系。承办盟口岸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指导全盟口岸信息化、电子化和智慧口岸建设管理,负责全盟口岸“单一窗口”建设和推广应用。指导口岸区域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口岸区域安全联合防控工作制度。负责口岸运行监控和动态评估,监测分析口岸数据,拟订全盟口岸大数据应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一带一路”建设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推进工作中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口岸合作事宜。组织实施口岸领域国际合作交流、联合检查相关事宜。推进全盟口岸与国内其他口岸开展跨区域合作。牵头推进我盟向北开放、创新与俄蒙合作机制的相关工作。 j6:5LZ69zn,-9q
(十三)负责自治区商务厅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实地踏查、验收和转报等工作。 j6;9gL5?6sY5=4j
(十四)根据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要求,经盟行署划转的审批事项,不再承担审批职责,承担监管职责。 M5!6Vp44sT5:7p
(十五)完成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N1?8cy8=3mV7!5B
机构设置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局机构概况 E5.7wK7-6xY3?,t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共有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5人,并设下列内设机构: W6:9nF2=4mR7+6m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策法规、财务、信息、保密、信访、新闻宣传和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和信息化管理。 v2+6mk5+,hE4~1G
(二)流通业发展和商贸服务业科。拟订内贸流通发展的政策并推动实施。负责内贸流通促进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工作。指导商务领域的再生资源回收和节能减排工作。推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依法对拍卖、商业特许经营等进行管理。负责全盟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管理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I5~6cw2~8jR8~9n
(三)市场体系建设和电子商务科。牵头落实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提出商业网点的规划建议。加强农畜产品流通、冷链物流等基础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拟订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相关技术标准。建立健全网络零售统计和评价体系。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汽车流通行业。 N4+90f2-7tb9=2H
(四)市场运行消费促进和市场秩序科。拟订市场运行调控和消费促进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盟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统计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肉类等重要商品储备管理。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的流通管理及行业协调工作。组织拟订促进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进商务领域诚信建设,促进信用销售,推动商务领域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协助上级商务部门做好直销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受理、审核、实地踏查、验收需转报自治区商务厅的行政许可事项。制定转报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和流程。受理转报行政许可事项相关业务的咨询等。 o,;9ik3=5oq5;1A
(五)对外贸易科。牵头贯彻落实促进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执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和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机电产品(含国际招标)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加工贸易管理等政策和有关目录,牵头推动全盟外贸新业态发展工作。配合自治区商务厅开展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的工作。推动落实自治区服务贸易、技术贸易、服务外包政策的实施。 m8!3rw3!5Wb4-1Z
(六)对外投资和国外经济合作管理科。依法管理、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资源合作及统计工作。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对外经贸谈判和磋商,组织指导协调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担自治区对外援助工作职责和国家对外援助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企业对外援助资质的初审和上报。 l9+90j5?4IL2~9J
(七)口岸管理科。开展口岸工作,提出推动发展口岸经济的建议。组织协调口岸开放、建设、运行、关闭等工作。指导口岸基础设施、查验配套设施建设。承担指定口岸工作。指导口岸区域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口岸区域安全联合防控工作制度。组织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协调口岸通关中各部门的工作关系。负责口岸运行监控和动态评估。推进全盟口岸与国内其他口岸开展跨区域合作。指导全盟口岸信息化、电子化和智慧口岸建设工作,负责全盟口岸“单一窗口”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 R4;3dS21Pm3-8Y
机关党委(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和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d5.2kf8!5nS7+5B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