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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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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SISU)创建于1949年12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兴办的第一所高等外语学府,是新中国外语教育的发祥地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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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SISU)创建于1949年12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兴办的第一所高等外语学府,是新中国外语教育的发祥地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 F7-6aA49Vr6;1t

上外秉承“格高志远、学贯中外”的校训精神和“诠释世界、成就未来”的办学理念,以“服务国家发展、服务人的全面成长、服务社会进步、服务中外人文交流”为办学使命,深入推进“多语种+”办学战略和以“跨、通、融”为核心的教育改革,培养“会语言、通国家、精领域”的卓越国际化人才,致力于建成国别区域全球知识领域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外国语大学。 n4.1Nl4.5tE3;9t

历史承传 O35Gn3?3bN1?4K

上海外国语大学与新中国同龄,其前身为华东人民革命大学附设上海俄文学校,首任校长是著名俄语翻译家、出版家、中国百科全书事业的奠基者姜椿芳。后历经华东人民革命大学附设外文专修学校、上海俄文专(修)科学校、上海外国语学院等传承变革,于1963年列入教育部全国重点大学。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英文校名确定为“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缩写为“SISU”),并于1994年正式更名为“上海外国语大学”。 F2+2WY9~4Rr3=7b

书香翰墨、桃李芬芳,顾杏卿、凌达扬、厉家祥、夏仲毅、方重、徐仲年、王燕生、王季愚、许天福、林鼎生、严庆禧、颜棣生、杨寿林、岳扬烈、姚枏、周退密、漆竹生、钱维藩、陆佩弦、浦允南、章振邦、徐百康、杨小石、薛蕃康、李观仪、王宏、戚雨村、胡孟浩、顾柏林、王德春、许贤绪、余匡复、侯维瑞、谢天振等众多杰出的名家大师,都荟萃于此,执教治学,开创并丰富着上外的人文传统。 a,-7NB,;2xL6=2d

办学优势 X,:5FO8+2ng7?7b

自建校以来,上海外国语大学始终保持着领先的学科优势和高水平的教学质量,是全国同类院校中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数量最多(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工商管理)的高校,在QS世界大学排名等国际指标中位居中国前列,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获评 A+(外国语言文学),并列全国第一。 Q,:3zL9+8HM8.2N

上外着力推进“战略语言”建设,为国家和地方发展、推动文明交流互鉴提供最急需的关键人才储备。上外现有授课语种数量已达 50 种,包括俄语、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希腊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韩语-朝鲜语、波斯语、泰语、越南语、印度尼西亚语、瑞典语、荷兰语、希伯来语、乌克兰语、土耳其语、印地语、匈牙利语、乌兹别克语、哈萨克语、波兰语、捷克语、斯瓦希里语、塞尔维亚语、罗马尼亚语、塔吉克语、白俄罗斯语、乌尔都语、普什图语、马来语、爪哇语、巽他语、柬埔寨语、汉语等 38 种现代语言,并开设拉丁语、古希腊语、世界语、梵语、古英语、古典叙利亚语、巴列维语、古典纳瓦特语、阿卡德语、苏美尔语、古典希伯来语、奥斯曼土耳其语等 12 种古典语言和国际辅助语课程。 q,.,gU8:4wS8~1Y

目前,上外已充分形成以语言文学类学科见长,文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等 6 大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格局,多元并举,特色鲜明。上外现有 3 个国家级重点学科(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培育])、1 个国家级非通用语种本科人才培养基地(西欧语种群)、10 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9 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4个上海市(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外国语言文学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应用经济学、教育学、新闻传播学、工商管理等 6 个学科列入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其中外国语言文学为 A 类)。 x7.8eu4;9ha9=,O

上外是联合国合作备忘录签约高校和欧盟委员会口译总司合作单位,也是国际高校翻译学院联合会(CIUTI)成员,拥有全亚洲首屈一指的高级翻译学院,已开设全部联合国6种官方语文语对组合,获得国际会议口译员协会(AIIC)全球最高评级。 K5.9wI1=7BY1?4T

人才培养 N5?6fS4?6Hc1;1U

上外的人才培养体系层次齐备,现有 55 个本科专业,涵盖 12 个本科专业类,包括34 个语言类专业和 21 个非语言类专业;8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应用经济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工商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下设 42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商管理硕士、翻译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金融硕士、法律硕士、国际商务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公共管理硕士;3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工商管理,下设 22 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工商管理。 L8~5hm4.6qg,:3n

上外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文化“走出去”重大战略,率先提出“多语种+”卓越国际化人才培养战略,创新育人模式,以内涵建设提升办学水平,全力造就能够参与全球事务的通才和通晓国别区域与领域的专才,推动卓越外语人才、多语种高端翻译人才、多语种国际新闻传播人才、无国界工商管理创新人才、应用经济学国际创新人才、涉外法律人才、国际组织人才的培养。 L,!9Qw,:4AN68i

上外已陆续与新华通讯社、《中国日报》社(China Daily)、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第一财经传媒(CBN)、上海外语频道(ICS)等建立联合办学体系,并实施长三角高校学分互认计划。上外与英国FutureLearn平台合作开展“慕课”(MOOC)探索与实践,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推动教育理念的创新。 E5?8Zs1-80Q9:,P

卓越研究 s4?2Rp,?8JE3;9s

上外立足多语种、跨学科、跨文化综合优势,主动对接国家和地方战略,不断传承和彰显外国语言文学的传统特色,依托政治学、工商管理和新闻传播学等学术增长点,汇聚中外高端研究团队,协同创新打造高校学术智库群,在语言文学、国际关系、国际传播和区域国别研究等领域享有崇高的学术地位。 Y4:5LU31aj5=4g

上外现有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 上海高校智库(中东研究所)、1个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科研基地 / 国家语言文字智库(中国外语战略研究中心)、1个上海市级重点研究基地(全球治理与区域国别研究院)、2个外交部共建研究基地(中阿改革发展研究中心、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区域与国别研究基地(欧盟研究中心、俄罗斯研究中心、英国研究中心)和20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2个教育部国际司中外人文交流研究基地(中英人文交流研究基地、中德人文交流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共建基地(教育信息化国际比较研究中心)、2个上海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二十国集团研究中心、上海市英语教育教学研究基地)、2个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中外文化软实力比较研究基地、语言文化圈视角下的区域国别研究基地),并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共建外国文化政策研究基地,为上海市社会调查研究中心分中心单位。 r2:3iX5-4VN8:2b

上外的100余个研究机构和学术团体,以全球治理和区域国别研究为核心,构建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成果应用渠道,为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制订和实施相关政策提供智力支持,并涌现出一批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科研成果。其中,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议成立的中阿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已成为中国和阿拉伯国家交流改革开放、治国理政经验的重要思想平台。上外中东研究所、中国国际舆情研究中心、中国外语战略研究中心、英国研究中心、丝路战略研究所等5家机构入选“CTTI来源智库”单位。上外已逐步建成眼动、脑电和语料库技术等研究场馆,与科大讯飞建立口笔译跨学科联合实验室,促进语言学、管理学、计算机科学与认知神经科学的交叉研究,推动人工智能与自然语言处理研究的前沿探索。 x,~8sk7!3kO8;8S

上外编辑出版《外国语(上海外国语大学学报)》《外语界》《外语电化教学》《中国比较文学》《国际观察》《英美文学研究论丛》《阿拉伯世界研究》《亚洲中东与伊斯兰研究(英文)》《中国国际评论(英文)》《东方翻译》《口笔译研究(英文)》《外语测试与教学》《语言政策与语言教育》《中国法语专业教学研究》《新丝路学刊》《语料库研究前沿》《英语教育与教学研究》《Language Teaching for Young Learners(英文)》《网络媒体与全球传播(英文)》《跨文化交际与传播研究》(英文)》等20种学术期刊,其中有7种入选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和收录集刊,6种英文期刊在海外发行,在学界享有盛誉。上外不断推进中文学术期刊的海外出版和中华学术精品的对外译介和传播,努力提升学术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推动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R4-8LD3,or93D

国际视野 z1=6mD7~3Hl6?5h

上海外国语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开展对外交流的高校之一,建校之初就有外国专家在校工作。上外将国际化办学视为核心发展战略,已先后与62个国家和地区的440多所大学、文教科研机构和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是全球首批与联合国总部及各分支机构、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高校,已先后加入亚非研究国际联盟、中英高等教育人文联盟、中俄综合性大学联盟、中日人文交流大学联盟等国际学术联盟。 l,:9GE8!6Tf4!7m

上外鼓励青年学子放眼世界,在多元文化环境中砥砺成长,充分吸收世界高等教育的优秀成果与先进经验。上外本科生出国(境)访学比例高达45%(2018年),每年都有千余名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获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公派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或攻读合作学位。上外实施“外专引智”计划,积极打造国际化师资队伍,促进国际科研合作,有超过90%的师资具有国(境)外学习经历,在校外国专家多达340余人。 f5=7Sz1!2Yj9-3o

上外依托长期教学实践与研究,编写出版各类对外汉语教材,每年有约4000名来自世界各国的留学生来上外学习汉语和相关学位课程,规模位居全国前列。上外已分别与意大利那不勒斯东方大学、日本大阪产业大学、秘鲁天主教大学、匈牙利塞格德大学、西班牙马德里自治大学、摩洛哥卡萨布兰卡哈桑二世大学、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国立外国语学院、加拿大滑铁卢大学、纽约城市大学、希腊亚里士多德大学合作开设10所孔子学院,并在墨西哥开设教育中心,遍及亚洲、非洲、欧洲、北美和南美,致力推广中国文化,沟通世界文明。 I2=,ph8;7ef2=1X

校园设施 u29pt2?3rV4:,D

上海外国语大学现有两座校区,占地74.7公顷。其中虹口校区坐落在上海市中心,与鲁迅公园和多伦路近现代海派文化圈相接;松江校区位于上海市郊“沪上之巅”佘山脚下,毗邻“上海之根”广富林遗址。两者文脉相承,又各具特色。 p6-,Wf2=1hJ3.4y

上外图书馆是全国外语院校图书馆联盟中心馆之一,共有两处馆舍,以及费萨尔图书馆等十余个特色文献资料室,现有馆藏纸本文献124.6万余册(涵盖65个语种)、电子图书145万册、中外文纸本报刊1972种、电子期刊2万余种、电子资源数据库78个,自建特色数据库11个。图书馆数字学术服务平台长期保存和共享上外学者发表的论文和著作等学术成果,并为研究过程及学术交流等活动,提供数据存档、管理、发布、检索、共享、引证和统计分析等一系列服务。 0,.4BU3~1jG42d

上海外国语大学世界语言博物馆以“世界语言多样性”为主题,是中国第一座世界语言博物馆,秉持“语汇世界、言聚全球”(Words, Worlds)的立馆理念,以语言学及其交叉学科为学术理论基础开展公共科普教育,致力于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构建全球语言知识体系,推动中外文明对话和人文交流,是中国博物馆协会和全国高校博物馆育人联盟成员单位。上外拥有先进的办学设施,包括世界一流的同声传译系统、语言实验设备等,并建成具有相当规模的外语多媒体教育资源库。 g4:4FM4+3Jm,:6t

社会服务 I2+3wJ5?,bU2+4d

长期以来,上海外国语大学以引领和推动中国外语教育改革与发展为己任,始终关注学术普及和知识传播。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外教社)作为中国最大、最权威的外语出版基地之一,是国家一级出版社,已累计出版40多个语种的图书、教材和电子出版物10000余种,总印数逾10亿册,重印率达70%以上。在全国中文学术图书引文索引(CBKCI)中,外教社被收录图书品种数多次位居外国语言文学类第一,社会影响广泛。上海外语音像出版社/上海外语电子出版社是中国第一家专业外语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其“爱未来”品牌享誉海内外,深受广大外语学习者喜爱。 C1!2zo2-3Th27c

上外是教育部高校网络文化建设专项和首批教育融媒体试点单位,在全国高校中率先开通多语种外文门户网站群、建设融媒体中心,以多语种讲述中国故事,用互联网传播中国声音,创新构建网络育人平台,推动中国高等教育“走出去”,助力国际传播能力提升,获得国家领导人专文批示。此外,上外师生的身影还经常出现在各类高端国际会议、体育赛事、艺术展演等重大涉外活动中,弘扬志愿精神,发挥学科特长,提供专业的多语言服务。 Z4-9px1;5ir,!4S

建校七十多年来,上外师生始终服务于国家对外开放的最前沿,足迹遍布全球各地,为我国的外交事业、经济建设、文化繁荣和社会发展,为增进中国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做出了贡献。 u1!2dB3-8ez5?4a

立足新时代,上外胸怀“国之大者”,在建设世界一流外国语大学的奋进新征程上明确“五大坐标”,成为“多语种+”卓越人才的孵化培育地、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创新策源地、国别区域全球知识的关键供给地、全球话语能力建设的战略支撑地、外语教育改革发展的示范引领地。 r5-6Tx2!8xo8?9N

( 2022 年 12 月) q8;6mr2.8vX8=3Q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虹口校区)、上海市松江松江文翔路1550号(松江校区) Y2;,dM9;6w07=2n

历史沿革

华东人民革命大学附设上海俄文学校(1949年—1950年) T1~1GW7-9Vy4:,c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学习和借鉴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在急需大批俄语人才的情况下,由时任上海市市长陈毅同志倡导,经中共中央华东局、上海市委决定,以华东人民革命大学第四部为基础,在上海创办一所培养俄语人才的学校,“华东人民革命大学附设上海俄文学校”由此于1949年12月宣告成立,这是新中国成立伊始兴办的第一所高等外语学校。上海市委任命多年从事俄语新闻和文学翻译出版工作、在文化界颇有知名度的时代出版社社长姜椿芳同志为第一任校长,最初校舍位于宝山路(原暨南大学二院)。 当时的上海俄文学校还只是一所专业结构单一、以学习俄语和俄罗斯苏联文学为主的外语类高校,培养的学生主要是俄语口笔译人员和俄语教学师资。 O86WL8~4Ro1:,g

华东人民革命大学附设外文专修学校(1950年—1952年) 0,!4Kk4!,xi6=3x

陈毅市长对我校十分关心,多次亲临指导,要求我校领导把眼光放远一些,除俄语外,还要培养其他语种专业人才。根据陈毅同志的指示,为配合国家外交外贸工作需要,学校于1950年增设英语班,更名为“华东人民革命大学附设外文专修学校”,校址迁至东体育会路(原暨南大学一院),即现虹口校区校址。1951年4月,学校又建立东南亚语文系,增设缅甸语、越南语和印度尼西亚语专业。1952年3月,南京华东军区政治部附设外文专修学校学员150余人并入我校。至1952年8月,学校已初具规模,设俄语、英语、缅甸语、越南语和印度尼西亚语5个语种。 a6:4ao2?3MB6~4e

上海俄文专修(科)学校(1952年—1956年) J,=3oq27lP1~3y

1952年下半年起,全国高等院校实行统一招生并开始院系调整。根据教育部指示,我校东南亚语文系师生全部并入北京大学,只设俄语专业。同年9月,学校遂改名为“上海俄文专修学校”,又于11月再度更名为“上海俄文专科学校”,学制固定为3年。当年学校首次聘请苏联专家毕里金斯卡娅来校工作,指导编撰《俄语读本》和会话教材。 Q7,ac8=6sS5=3V

这一时期,学校的教学工作从培训式教学走向正规化教学,梳理了正规教学的观念,建立和完善了教学组织,取消了综合性的俄语教研室,成立了实践课、翻译、文学史、语言学等10个教研组,制定了统一的教学大纲,建立了学籍管理制度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w2?2Tn3!8aM6?3d

至1956年6月,在校教师人数达241名(苏侨教师90人,中国教师151人),先后招收七期学生共3998人,其中毕业2087人,为国家各条战线输送了一批急需的俄语人才。 C1.,ii5-4Gi7+1Y

上海外国语学院(1956年—1994年) e2!8ts4:4qf3;4c

1956年,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更名为“上海外国语学院”,增设英语、法语、德语专业,学制改为四年。当年,学校俄语专业仍招收新生,英语、法语、德语专业积极准备办学工作,定于1957年招生。但随之而来的“反右”斗争扩大化,使英、法、德语专业当年的招生计划未能实现,学校发展相对萎缩,学校不得不于1957年至1960年陆续调出相当数量的外语教师到其他高校和科研单位工作。 u8.3CC3?4sx9+7k

与此同时,山东大学等院校的学生转来学习(1957年),上海第一师范学院外语系英语专业并入我校(1958年)。学校于1958年开办夜校部,设英语、德语、法语、俄语4个语种,第一批学员2200人入学。同年又接受上海市委财贸部和上海市外贸局的委托,开设外贸外语系,设英语、德语、法语、日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外贸外语系最终于1978年转入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t7+3cq2+5Wk8+,d

1961年4月,中央召开了文科教材会议,规定了文科的教学方针、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以及外语等7个专业的教学方案及教材选编计划。在这次会议之后,全国高校的文科教育恢复了正常秩序,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 i8.9eS6+2Mh4=1Y

1963年9月12日,经中央批准,上海外国语学院被列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直属教育部领导。1964年10月31日,经国务院第148次全体会议通过,由周恩来总理签署,原黑龙江大学副校长、俄语翻译家王季愚同志被调任为上海外国语学院院长,这是我校自1949年建校以来第一位由国务院任命的校长。 J2=7jy6~6Eo2!3I

这一时期,学校还新增出国留学预备人员培训部,并与上海市教育局共建了附属外国语学校(即上外附中)、附属外国语小学(即上外附小)等教学部门。至此,学校的专业设置已从单一的俄语专业发展为俄语、英语、法语、德语、日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等7个外语专业,较为顺利地从培养单一的俄语人才发展为培养高层次多语种外语人才。 D5!4KJ8!6eA2;8M

正当上外师生和干部鼓足劲头、充满信心地迎来办学的新发展阶段时,一场延续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开始了。“文化大革命”首先从文教战线开刀,一下子就搞乱了学校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上外和上海市其他高校一样,从1966年6月起就开始了所谓的“停课闹革命”,全校党政工作和各项管理工作无法进行,教学科研限于停顿,一大批校各级党政管理干部和教师遭受各种迫害和打击。 p2~2Fv17qX7+1v

随着国家外交工作逐渐打开局面和对外交往的有所扩大,国家对高层次外语人才的需求显得十分突出和紧迫。1970年,学校开办试点班,共招收学员32名(设有英语、德语两个语种)。随后,根据教育部的指示,学校于1972年5月正式恢复招生,从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招收了536名工农兵学员,编入英语、俄语、德语、法语、日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希腊语、意大利语等9个专业学习,学制3年。从1973年起,又增设了阿尔巴尼亚语专业。由此,上外克服重重困难,开始了教学秩序的重建和教学工作的恢复。 z,!4ix8~5BY3~10

学校首先恢复了系的建制,重建了教研室和教学组,开放图书馆,等等。上外尽可能地为当时的工农兵学员三年专业学习提供较为扎实的系统教学与精心培养,包括开设6门课:专业外语课、汉语课、政治课、体育课、第二外语、知识讲座等等;其间,还组织工农兵学员走出校门“开门办学”,将学到的外语专业知识与技能运用于实践中。与此同时,上外还承接和完成了一些外语人才的培训教学任务,如在1972年,培训了75名上外出国师资培训班学员;从1972年至1974年,连续3年在当时上海各中学毕业生里选拔3批约300名左右的学员进入为期4年的“外语培训班”。他们分批编成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和阿拉伯语专业,赴安徽凤阳的“五七干校”一边劳动,一边学习外语。在此期间,还举办了黑龙江俄语函授班、云南西双版纳英语短训班和有1400多人参加的各类外语短训班等。 Q5~5FQ9;1Na4+5e

需要指出的是,这一时期,仍处于十年动乱时期,上外和其他高校一样,教学工作仍不正常,学制短,再加上没完没了的“政治运动”和无休无止的“批判”等来自“左”的方面干扰,给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外语人才的培养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和困难。再加上课程单一、学生生源参差不齐和水平不高、知识面窄、语言训练少等等,致使教学质量难以避免地受到影响。1976年10月,一举粉碎了“四人帮”,十年动乱终于结束,上外的教学工作才开始逐渐走出低谷,得到重新发展。 K7+1Mi4?1wk,!7U

1979年,学校的学制恢复为四年,并开始招收学位研究生,学校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正规。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学校于同年恢复出国培训部,并成立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及各类研究机构、图书资料中心和外语考试中心等。同年又与徐汇区区政府共同创办分校(后为上海大学国际商业学院)。 n9-2Fe14xi2?8B

自1982年起,学校着手准备由单科的外国语学院向多科性应用学科外国语大学方向发展的诸种努力。1983年起,陆续增设了国际新闻、国际贸易、国际经济法、国际会计、对外汉语、外事管理、新闻传播与技术等新专业。这些新专业旨在使培养出来的学生既能掌握一至两门外语,又具备应用学科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B1:4Fw3.2pT4;2l

同时,学校各学科的办学内涵也在不断深入和拓展。1983年9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英语、俄语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1985年5月,经教育部同意,我校英文译名由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Institute (SFLI) 改为 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SISU)。 d41Kp,:5zj,~6F

1993年,在国家教委、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我校在全国高校率先实行了新生入学收费和奖学金、贷学金相结合的制度。上外招生制度改革一经推出,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并成为人们共同关注的“热点”。在进行招生改革的同时,上外进一步深化了教育改革,调整专业设置,增加新的语种和新的应用学科专业,相继开设了国际会计、涉外秘书、广告学、信息技术、广播电视、国际政治、外交事务、公共关系等一批旨在改善学生知识结构,有利于培养高质量、复合型外语人才的专业和课程,使高等外语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国家外交外事外贸和对外文化交流等项工作的需求服务。 s,!1dL5?8gK5+8L

上海外国语大学(1994年—至今) 048ah,;,sO,-5C

1994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上海外国语大学”,同时被列为国家教委和上海市共同建设的首批学校之一。1996年,学校通过教育部审核,成为进入“211工程”的全国重点大学。 z2-9th1?8Nz4;7c

进入新世纪,学校于2000年新建了位于上海松江大学城的新校区,本科生及研究生随之陆续迁入。汇聚着各国风情的松江校区,已成为上外培养高素质国际化人才的基地和摇篮。2007年1月,凝聚着上外精神的新校训“格高志远,学贯中外”正式确立。2009年12月,学校举行建校60周年庆祝活动。2013年11月,教育部核准《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 u9+5UO9=9HX7.4Z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学校于2014年5月提出“新时期应有的外语人才观”和“诠释世界、成就未来(Interpret the World, Translate the Future)”的办学理念,确立了“服务国家战略、服务人的全面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中外人文交流”的办学使命。 R7=1nD9.7Sb5;,0

2015年11月,学校在全国高校中率先提出“多语种+”战略,并构建外语院系特色思政工作体系,加强思政课程与外语专业教学的有机结合。2016年7月,上海外国语大学第十四次党代会召开,学校提出“建设国别区域全球知识领域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外国语大学”的办学愿景,培养“会语言”“通国家”“精领域”的“多语种+”卓越国际化人才。 g1=4yj6!5Xk7.7h

2017年9月,上海外国语大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10月,上外承办的上海全球治理与区域国别研究院、中国—阿拉伯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等四个项目入选《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行动方案》。 i,+5zX63ZR5-2x

建校近七十余年来,从成立初期单语种单科性学校到后来的多语种多学科学院再到现在的向国际化高水平大学迈进,学校现已发展为以语言文学类学科见长,文、教、经、管、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外国语大学,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专业人才,他们的足迹遍布世界各地,为国家外交事业、经济建设、文化繁荣和社会发展,为增进我国同各国人民的友谊作出了贡献。 p9.8iW6;9yS8-7X

大学章程

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 Q,?1Hy,~3Lm2.6P

序 言 X7?7sl8!4pH6.6a

上海外国语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创建于1949年12月,时名为华东人民革命大学附设上海俄文学校;1952年11月,经中央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上海俄文专科学校;1956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上海外国语学院;1963年9月,经中央批准,列入全国重点高等学校;1994年2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更为现名。 B9.7Ba1~2UZ5?3V

建校以来,学校服从并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家建设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建校初期,应新中国建设之急需,学校在俄语专业的基础上,逐步增设了其他外语专业,培养了大批优秀外语人才;20世纪80年代起,学校适应国家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率先创建了“外语专业+非语言类专业”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了一大批外语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进入21世纪,学校立足经济全球化和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大背景,致力于培养高端国际型人才,努力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外国语大学。 a1-7cf2~1Ku7;7n

第一章 总 则 c,-2Kt,!7jy8-3k

第一条 为建设和完善有学校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促进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e7.9Mf8+7nw78j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上海外国语大学,简称“上外”;英译为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简称“SISU”。 Q9~3pr2~7HK2:4A

学校是由国家举办、国务院确定的主要为全国培养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Q1;6eX5:8XZ4?,c

第三条 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由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 E6~8OS2-5Wi,.8e

教育部依法保障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并对学校发展给予政策支持;学校依法接受教育部的领导和业务指导。 i6:2AW4.,0X83O

上海市人民政府对学校发展给予人力、物力、财力和政策上的支持;学校积极为上海的建设与发展贡献力量。 i1.2Ke89wh5;6h

第四条 学校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践行“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促进多元文明沟通,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的使命。 w5;3nt,.9is15l

学校积极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引介世界先进文化,努力培育海纳百川、胸怀天下的大学文化。 i1.3Yu,.8un,~5r

第五条 学校以引领和推动中国外语教育改革与发展为己任,突出质量,彰显特色,坚持多科性、复合型、国际化的办学方向,致力于发展成为高端国际型人才培养的基地,成为以外语为特色的多学科领域知识创新的平台,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思想库,成为中外文化沟通的桥梁。 A5-2ri2!9gp,+1G

第六条 学校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育人目标是培养卓越人才,即具有全球视野、人文情怀、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外语特长,并能够畅达进行跨文化沟通和交流的高端国际型人才。 x5.2bq8;8YC62U

第七条 学校坚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以学生和教职员工为本,以教学和科研为中心,尊重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 08.1wk3+4RL,-6T

第八条 学校立足于外国语言文学传统优势,坚持多学科交叉协调发展,坚持开放办学,积极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打造国际化办学品牌。 F9-7rU4;8XI46I

第九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上海外国语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f7~6iH9=9wk9?7a

学校实行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内部治理模式。 a7=9pu5.7RS4-3H

第十条 学校住所地为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 p4?7Zc5=4uO8~3f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虹口校区位于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松江校区位于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 R,~1Dj,=5bc5:3N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自主调整办学场所。 Q3!1uI8+,lk4-3V

第二章 组织机构 d9:4vz3,gs7~5V

第一节 学校组织机构 F5.4jb,~3jG6;8A

第十一条 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Z7!1Es6~2Wi24D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L56sY67Bv,=9e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L,:4CP6?7bT5!7N

(二)审议确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X6=1wM7?9BP5:70

(三)依法依规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N4~9iV5-2XH,1p

(四)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Y9?5VS4-2xs7~7k

(五)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f3+2RE4?4Pr9+2Y

(六)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R2.3pG64GW2?80

(七)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r4~2l02.5XB1?5s

(八)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支持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发挥积极作用。 o2-10k,6Av4;1M

校党委由学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 P,-,wa7.2lr8-2e

校党委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以下简称“校党委会”)。校党委会闭会期间,由校党委的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党委常委会”)行使其职权,履行其职责。 D4+7Ng9-6MA6.9T

校党委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校党委常委会原则上每半月举行一次,如遇重大或紧急事项可随时召开。出席人员达到或超过全体常委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方可召开;会议决议经全体常委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方为有效。根据会议需要,可召集相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由党委书记审定。 f9:8Sx,?2XO1?4e

第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上海外国语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在上级纪委和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学校的反腐倡廉工作,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b9?7WO5-,fq3.3X

第十三条 校长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o8.9JK3=6rB13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校长行使下列职权: x3?7uT3-2du9;4e

(一)拟订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o,;2MB2=6MS7;9L

(二)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国际交流和思想品德教育; G4.3VS6?6yd8.9Y

(三)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按校党委决议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C8-9Al4;1Ne1=3j

(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T8!8HA6~5AX2+6s

(五)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T6-,MG8-6gV37S

(六)行使学校其他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等相关职权。 h,;8fE9.1Tm9;8T

学校设副校长和总会计师。副校长和总会计师按各自分工,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f9-5dG6-9zM6=9R

第十四条 校长办公会议是校长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出席人员由校长、副校长、总会计师、校长助理、校长办公室主任等组成,讨论处理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学校监察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根据议事内容,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由校长审定。 r4.5nn5;1wt2-3J

校长办公会议一般每两个教学周举行一次,如遇重大或紧急事项可随时召开;对会议所议事项,由校长在充分听取与会人员以及其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策。 D9:3Cr6!8LI6.4q

第十五条 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 H8;9zQ2=5X02!6N

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学术事务的最高决策机构。 b,=6le7:7il81Q

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B3.,Kp4;,vC1!8i

(一)审议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等学术相关发展规划; W4.5oA4?1AA8;,A

(二)审议学校学科及专业的设置、改革与调整,以及与学术发展相关的重大制度和措施等; L92ZK75fj8-9K

(三)提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等与学术发展相关委员会的提名和组成,审议由上述委员会提请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的学术事项; S2.6re9?7jJ7!7l

(四)评定重大学术奖励的申报推荐和重要学术组织任职的申报推荐;评议教学科研成果水平、教师学术水平和教师个人学术荣誉(称号)等; Y1;6Dm7;2OG4;1l

(五)评定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等方面重大项目的立项验收等; X5;6Ih4.3BS5-3T

(六)评议学术争议和学术不端行为,建设和维护学校科学道德规范,维护学校学术声誉; d3.3rs9.1kr7.5p

(七)审议由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提出的学术发展方面的重要议题; c3:4fZ,~,Mt1-9t

(八)指导、促进学科交叉和学术交流,建设和倡导自由创新的学术文化; Q7-60Z8!1ea1~3R

(九)审议、咨询由校长委托的其他重大学术事宜。 O7=8QD9=6hF9;7o

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其章程确定组成人员和议事规则等。 D3=2Gx8=6xC7;1g

各学科根据需要,组建学科学术委员会。学科学术委员会在校学术委员会指导下,参照校学术委员会职责,负责本学科学术事务。 c7!4g03!6fN,+,U

校学术委员会设学风建设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受校学术委员会委托,管理学校学风建设工作。 s1~9Ge7:6Iv17u

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 O8.6gR3=4mi,;3E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是依法负责学校学位管理的机构。 T7=5OO1.4Da9-4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D7-5Ff5;,ju4!1v

(一)制定学位授予标准与细则; I69xg8?4FF8~1w

(二)评定并决定授予学位,提名授予名誉博士学位人选; z62Jb8=6Wt4.,G

(三)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 J6;7bR1+10G8!8g

(四)裁定有关学位争议。 R7.9Kx1!6Ar7+7s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由九至二十五人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委员应包括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教学、研究人员。参加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教学、研究人员主要应当从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中遴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具有教授或其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设副主席若干名。 E,=,ZT5?4Wz9!4a

第十七条 学校设立教学指导委员会。 o9.1g04+9nV7!2f

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指导机构。 d9+9rf8:9Bc2!6O

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07+5sR3?,DF4:4S

(一)对人才培养规划、人才培养质量监控、教育教学改革等重大议题及相关政策与措施进行研究与论证,并提供指导性意见; i6-7ai3-1jH8;3r

(二)研究并论证专业设置和调整,审议关于制(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并监督实施; C2!1tk7?2ja7!1n

(三)指导建立并完善学校教学质量标准和监控体系;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进行专题研讨,提出解决方案; g6!3Ij3:5jH1,p

(四)审议并确定有关教学建设与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e75Bu2?9Bk9.4y

(五)审议学校实验室和校内外学习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 B5+6Ia8~1dc3~9J

(六)讨论各类教学成果奖、教学奖励、教学竞赛、教育研究课题的推荐和评选工作; l3=7Nx,+,aV4?3f

(七)审议并确定学校年度教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N7.6VE97MH5~6M

(八)裁定有关教学责任事故、教学工作考核及教学评估中的争议; g6~3JQ9!3Ts9?80

(九)审议学校投入的教学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 S8:2eJ7~,pj,+9q

(十)审议由三分之一以上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联名提出的教学发展方面的重要议题; a6:6tu1!9Zw1+1x

(十一)讨论由校长委托的其他教学事宜,提供咨询建议。 f8?3DB4?1Ho4!8r

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由学风端正、教学水平高、热爱并关心学生、具有履职能力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委员人选由各二级教学单位推荐或由校长提名,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由校长聘任。委员人数不超过三十五人,每届任期四年,委员可以连任,连任人数不得超过上届人数的三分之二。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由校长聘任。 a8!2yn1?4kC7.1E

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由主任定期召集会议。对会议所议事项,须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N2+4RH75sK6?,F

各二级教学单位组建二级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二级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在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参照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职责,指导本单位教学工作。 G65he5=8Pi1=8f

第十八条 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 j1.1we6~3fz35u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重要咨询机构,在学校实现民主管理、科学决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g9-5Sc8:6eu7:5I

校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J,-2Sa,3Ae4!6B

(一)对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重大发展战略、重大发展项目、重大改革方案和举措等进行咨询; a5+6hB8+7nE5;9M

(二)受学校委托,对学校工作中某些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听取和反映教职员工、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I2:8tQ2!5dK6-6Z

(三)围绕学校的改革与发展,自主开展专项调查研究,提出意见与建议。 T1+4Lu2=5sK94J

校务委员会由部分校领导、在职和离退休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以及群众组织和有关单位的管理人员组成。校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q92yi63mG1.6D

校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委员可连任,连任人数不得多于上届人数的三分之二。 f,:9DW7+4ZD7!8m

第十九条 学校根据需要设置招生、学生工作、国际交流、大学文化建设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学校授权或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n,4uC7!4Ox7;3K

第二十条 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全体教职员工在校党委领导下,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学校尊重和支持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决议和提案。 x48Wq9;2wT2~1x

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E4:,Gi8=6KX7:3X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g2.7wP9!3xV4!,Y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q,~,Am9~3Vw9=2h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o9~6vm3?6jc52o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L3:7mG9+5Np4:3a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D8-8zJ5?8Os4!8i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o8;5uZ9.2dL6!,J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b9.4KV3=4rb3~6S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G6!9Gd4?9Rk,-1M

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学院(系、部)等基层组织为单位,由教职员工直接选举产生,其中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并应当根据学校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 r5=5lM,:,pT9?4v

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届满须进行换届选举。 y8!9qP7?5Je5?5n

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应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学校工会或三分之一(含)以上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与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学校工会为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09.3sq8=7Aq3+3p

学校实行两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指导下,参照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和监督。 h1=,sn42pg2:7Q

第二十一条 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在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下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并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学校为校学生代表大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鼓励和支持其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认真听取其建议,并对其提案进行积极回应。 f6~1pG2.6qq74D

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 r2+7uu8;6TV2=5g

(一)听取校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h1+6Za1:1jc4!7g

(二)形成关于学校管理和发展事项的提案,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置; E7=2xX68XK8-,b

(三)审议学校上一届(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h7.3Gx9~5Fs1;6K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校学生委员会; P4=4h09.5iu75q

(五)讨论应由校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P,~5En2.,aM5+6S

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各教学单位学生直接选举产生。 E2~,sI7!1GZ9!5F

校学生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两年,届满须进行换届选举。 I9-1xH9=5dY2:,P

校学生代表大会可每学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如遇特殊情况,经三分之二(含)以上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经校党委批准,可提前或延期召开。闭会期间,由校学生会主持其日常工作。 m8+9Hw4=9bz8?6r

学校实行校、院(系)两级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k6+9qm7=1PZ1.8u

第二十二条 学校支持各民主党派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学校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工委等群众组织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 n1.3wG8:2wq,?2m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精简、统一和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党政职能部门;各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y6.2wr2~1Bm8=8A

图书情报、信息技术、教辅、后勤等保障服务机构及其他机构为教职员工和学生提供服务,保障教学、科研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 N6+1Pm4;9KI7~9D

上述部门和机构的设立、撤并,由校人事管理部门在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提议,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由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r,-8GI5?2CO2+2S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需要设置各种非常设机构。校级非常设机构的设立和撤销,须根据其不同性质,由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N21uI5~1cs4?2u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举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其他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运营管理,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r2~6pT4+4Av8+7Z

学校与校外单位或组织签订协议所成立的机构,按照协议约定开展活动。 C8+7Gk4!8Wc,;1i

第二节 教学科研机构 h1!4lf25vZ32R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校、院(系、部)两级管理体制。 R1-7Co6.4PD11x

学院(系、部)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国际交流和社会服务的组织实施单位,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实行自主管理。 a6.9BB3+1vW3!9a

学院(系、部)的设立、变更、撤并,由学校人事管理部门在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提议,经校学术委员会评估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提交校党委会或常委会审定。 e6=6TV8.9hX2.9z

第二十七条 学院(系、部)的主要职责是: w7:2Ho3+1YN5+9z

(一)根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目标,提出年度招生建议,制定学院(系、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B,.3sq78VC7-5y

(二)组织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学术交流以及社会服务活动,实施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V5!8DD9+8jw4;10

(三)拟订国际交流与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m3~5kS5+5cs98T

(四)设置内部机构,制定内部工作规则和办法,决定学院(系、部)人员聘期工作任务与考核管理办法; C,~8tq7;8MD5.9U

(五)负责学院(系、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管理工作; m24SF1+5SU6:5o

(六)按学校有关规定管理和筹措学院(系、部)的教学、科研经费和其他资金,并在学校授权范围内,管理和使用有关资产,维护资产安全; c4?3Sp1+9YO2;7H

(七)制定学院(系、部)教职员工的业绩考核、奖励及分配方案; n5=2As5.4aN7!1M

(八)履行学校赋予的其他职责。 f7.5Iy4:2nG,!5C

第二十八条 学院(系、部)党组织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和党建工作,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支持院长(主任)行使职权,对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负有重要责任。 A1!6ns3+6ra5!9g

第二十九条 院长(主任)是学院(系、部)行政负责人。 N9!7Zp,+7lZ,!1V

院长(主任)采取竞聘、选举或任命等方式产生,每届任期四年。 O6+,sm2~8FT,+1h

院长(主任)定期向学院(系、部)全体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g1;2nB,-8Ht9:2p

副院长(主任)协助院长(主任)开展工作。 Z,+9wK7:9mm4?1t

第三十条 学院(系、部)重要事项由学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决定。重要事项包括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事项,影响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问题以及党务、政务的重大问题。 Z9=1dW4?3aE9!6v

学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的成员一般为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主要包括党总支(直属支部)正副书记、正副院长(主任)、工会主席等;根据议题,党政领导可以共同商定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z1~7OK6-1Zj8;6c

学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至少应一到两个月召开一次,如有必要,可随时召开。 Y6?,Vn49Se6-1p

第三十一条 学院(系、部)设教授委员会。 C,-9vA5!1AM4~9N

学院(系、部)教授委员会是学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的重要咨询机构,是教授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与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 v4-9IR9.6Ln1?4r

学院(系、部)教授委员会根据学校授权和自身章程就学院(系、部)专业设置、学科建设、教师聘任、学术评议、教学指导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x5~8xX1-,Dd8;2h

学院(系、部)教授委员会原则上由教授、副教授或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委员由本单位教职员工民主推选产生,并经学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g9=7aO8:2nT,.8Q

第三十二条 学院(系、部)根据需要设立教研室、研究所(中心)。教研室、研究所(中心)依学院(系、部)授权开展工作,其设置和撤并须经学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并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d84yO3+5aL9.3O

第三十三条 独立建制的研究院(所、中心)和重点研究基地,以及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授权设立的其他管理及学术机构,承担相应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国际交流合作和社会服务等任务,可参照本章程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开展工作。 V6-4ax2?7DW1~3M

第三章 办学活动 A7.8ke8=2PS3:9L

第三十四条 教育教学是学校办学活动的基本内容。 o8.3Qz,-70V5:5L

学校的基本教育形式为全日制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学校大力开展国际学生教育和中外合作教育,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等不同形式的教育。 b8!9Dv3+1av8+9N

学校依法依规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b9;9CX7?7sn,=6M

第三十五条 学校根据学科优势和办学特色,自主调整学校人才培养模式。 T4+5QR1:1CH9~4e

学校根据人才需求,在专业设置权限内,自主设立并完善双专业、双学位等人才培养模式;学校按国家要求制定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并实施。对达到相关培养标准的学生,依法颁发相应毕业证书或授予相应学位,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g47OL8~7QI7~70

第三十六条 学校人才培养坚持质量为先,建立健全自我监控评估和校外监控评估相结合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对教学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严格监控和评估,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s,!8BI7-3Ox,.9C

第三十七条 学科建设是学校发展的基础。学校以学科建设为引领,促进整体办学实力的提升。 G6.7Vq,~,Id8:7k

学校已有文、教、经、管、法等五大学科门类。学校制定学科建设规划,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创新,构建以国家级、省(部)级、校级重点学科以及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为重点的学科体系。 R7+6sX4-8sQ9~7I

第三十八条 学校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有计划地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E6.2Yv8.3Nh5!5C

学校专业设置和调整由相关教学单位提出可行性报告,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估,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由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Y6!8rj8-2tT44G

第三十九条 科学研究是建设高水平大学的重要支撑。学校科学研究紧紧围绕国家重大理论问题与现实问题,结合学校实际,促进学科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创新能力,建立具有学校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 v7-2Sw8=9oH5=6m

学校倡导瞄准学术前沿,发挥中外合作优势,汇聚高端研究队伍,构筑学术高地,打造学术智库。 A7~6g03:8Ju9;5I

学校组织并支持师生开展学术研究,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d9?7Pz5?2JA9!2I

第四十条 学校加强基础理论研究,突出应用对策研究,不断提高协同创新能力和科学研究质量。 d69qM1=2fL6.,h

学校坚持政产学研用结合的原则,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F8-1rf8:6gz,~5r

第四十一条 国际化办学是学校重要发展战略。学校以国际化办学为导向,围绕高端国际型人才培养,不断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J2-6Xb3+1Pi6?,r

学校实行全学科、全专业、全流程开放办学,借鉴、引进和整合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师资队伍、管理人员(职员)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课程体系的国际化,适当聘用外籍教师与管理人员(职员),不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Y3;2mc1?7vB49G

第四十二条 学校依托上海开放优势和外国语大学的特色,充分发挥多语种多学科优势,依法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 07?6fx2-7Q03.5Z

学校新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模式(项目),其合作对象必须是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境外教育、科研机构。 B8:3lw2=,es6:8o

中外合作办学模式(项目)由教学科研机构提出,经校内外专家评估后,由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并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03+4LR2?4Qr2!5G

学校根据成本核算,自主调整中外联合培养学生的相关费用,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 m3+6af3.7eH2?9g

第四十三条 学校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积极推进孔子学院建设。 H5-3mZ6:4Cn51T

学校积极发展来华留学生学历教育,促进各专业中外学生沟通交流。 m6!4kP4:2Es1=5I

学校根据国家战略部署,以孔子学院建设为依托,推广汉语国际教育,传播中华文化。 08.2wY4-,Sq4=5q

第四章 教职员工 C1!4wM6!6qy3-2w

第四十四条 教职员工由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员)、工勤人员组成。 w6!4Ok8,si6:1a

第四十五条 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规定的职责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国际交流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b5=4oI8-9id5!7f

管理人员(职员)、工勤人员为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国际交流和社会服务等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 P2~5DA,:,n03;2E

第四十六条 学校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和其他专业技术资格制度。 D1~6gy4.,fu2~8h

学校鼓励和支持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教职员工通过规定程序取得教师资格和其他专业技术资格。 q27XG5?,db38V

第四十七条 学校实行岗位聘任制度。 e,+4ti3;6BZ8:3C

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定的编制数,结合学校实际,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学校根据教学、科研、管理等需要,适当聘任非事业编制人员。 r6;5Sv7+5UP,;8X

学校按照岗位要求,遵循公平竞聘、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按照国家政策与合同规定享受待遇。 T5.2pO2;7iO,~5r

学校根据部分岗位要求,适当聘用高质量外籍人员,努力建设具有国际化特色的教职员工队伍。 U83BJ5:60M7.4s

第四十八条 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期对所聘教职员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其聘任、晋升、奖惩、解聘的依据。 y3?9vP2-,Wt4:1D

第四十九条 学校重视师德建设,将师德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教师绩效评价、聘任(聘用)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对师德表现突出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师德表现不佳的,学校予以督促整改;对师德表现失范的,学校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N5+9I09?9Wb2;3Q

第五十条 教职员工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国际交流、管理服务等方面实绩优异的,学校予以奖励。 z6~4bV6:6ZE2~1g

教职员工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校责令其改正或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核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学校可变更其岗位、解除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应承担责任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追究。 k2~3Lk6.3cj,+1e

第五十一条 学校教职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k4!9Es1:6ls6:6q

(一)公平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享受福利待遇; C6+4pK9=2En4+,A

(二)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相应工作机会和条件; M5:7KR9?3ID1;7E

(三)公平取得教师资格和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获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机会; u8=8Pu81Rl3~7Z

(四)公平获得各级各类奖励及各种荣誉称号; E7~1RT3~7Ks,=8S

(五)公平获得境内外学习、交流、进修机会; c8!,Fv9;3yY3,L

(六)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K,?4Dl2=6SA7-4h

(七)参与民主管理,对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I2!3Tl3=8FD2!4b

(八)就职称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K,+8JO14iN1=8T

(九)法律法规、学校规章、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J5~2Rf9!7kr2;1h

第五十二条 学校教职员工履行下列义务: n9+,ue3:2fb7:6t

(一)爱岗敬业,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 C5=7Ny1+6ch3~2N

(二)育人为本,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尊重和爱护学生; N4+4kV8+5Wa3=,S

(三)为人师表,恪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Z,=1qQ5=1Sm,~7X

(四)爱校荣校,珍惜和维护学校声誉,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S8=5wO3!6op,?2D

(五)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m,3py9:3MY9+4k

第五十三条 学校尊重和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教职员工权益保护机制。 I3+5Sw1.3RC8~8D

学校重视教职员工的福利待遇。学校自主确定与自身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收入增长机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k,~9Du8+8TN9.4Y

第五十四条 学校建立教职员工权益救济机制,设立教职员工申诉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受理教职员工申诉。 H7:20u5=,Ct3~6I

第五章 学生 o8~8RL6;7nA84i

第五十五条 学生是指被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在本校注册并取得本校学籍的受教育者。 Y2?5aw,;7cq2=,0

第五十六条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国家政策、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自主调节本科各专业招生比例以及各类型研究生录取比例,制定招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I6-9ZL1?5Ip1;8F

学校根据创新人才选拔和专业培养的需要,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人才选拔机制,在国家统一考试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选拔录取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p2+9XI1,Oo,.4H

第五十七条 学校建立学生管理制度和学生考核评价机制。 B3~8Ag4~7Fc6-9o

学校对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学校给予学生的处分,应当与学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r5=5tL,;9mj7!9e

第五十八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的学分,德、智、体、美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由学校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成绩优异,符合国家政策且通过学校规定选拔程序的学生,可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或硕博连读;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按照国家学籍管理规定颁发相应的结业证书、肄业证书或学习证明。 Y6=2OR,.7OW13D

第五十九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U3:4Nv7-,zL1-7d

(一)公平接受学校教育、使用学校公共教育资源,获得在校学习、生活所必需的基本条件保障; f87DV5+1Dt5=6G

(二)公平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和奖励,公正获得学业和道德上的评价; n4;2gA9=5fT3~4w

(三)公平获得境内外学习、交流和深造的机会; b11TB3?2ET,3p

(四)公平获得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以及勤工助学、困难补助或减免学费的机会; j1!6Sh1;3Lg2=4r

(五)按规定条件和程序选择专业,并可跨学科、学院(系、部)选修课程; B1;8ue23lO,~9Y

(六)知悉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对学校教学活动、学术研究、校园文化、管理服务等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F,+1ZL7?2dN6.3c

(七)组织和参加学生社团,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和文体活动; R9;1Hn2=8gl2~1Y

(八)对于纪律处分和涉及其权益的相关决定表达异议,提出申诉; C9=1el1.5OW5~5N

(九)获得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 e8-5ED8;3bK3.7H

(十)获得心理健康指导,养成健全人格; n4!,wp2?9wC5:5V

(十一)国家法律和学校规定的其他权利。 H9.8Rl8~,qm8=3D

第六十条 学生应履行下列义务: g3.3mM4-8nC1;1B

(一)珍视学校声誉,维护学校权益; J11Yw5-3ZR,+9d

(二)勤于学习实践,完成规定学业; g3-8Ta84wb5!6u

(三)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p9?4rZ,~5dS,+5M

(四)加强个人修养,提高综合素质; f2-6em,?5jK8.5p

(五)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其他义务。 Q1!9de2!8Oe,;6w

第六十一条 学校依法建立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制度。 t9=6Qt6;9pH1+5x

学校支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或者减免学费。 D3~3fb360m9.2n

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并进行适当的引导和管理。 u1:2Hc5~1wS4;1X

第六十二条 学校支持学生依照法律和学校规定组建社团。学生社团须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开展活动。 r5!9Kl7=4yT7~2c

第六十三条 学校建立学生权益保护机制,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y4+5RN6.9Kv,?9u

学校定期召开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和建议;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学校支持校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学生委员会按规定参与学校管理,维护自身权益。 P9:1Uv2~1BL6.3p

学校设立学生申诉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受理学生申诉。 a2:5wv3?5hF5;1c

第六章 校友 03~9yi2!5mT8!3D

第六十四条 校友是指曾在学校就读或进修过的学习者;在学校工作过的教职员工;学校名誉教授、名誉博士、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等;经学校校友理事会批准,获得学校校友会会员资格的机构、团体和个人。 B3-4TS6?4jE5:2s

学校鼓励校友参与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对学校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校友,学校授予荣誉称号。 I1+4Ql,?5fK,?2v

第六十五条 学校设立校友会。 J2!8hc4.9CL43B

校友会依国家有关规定及其章程开展活动,以多种方式联系和服务校友,凝聚校友力量,拓展社会资源,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 U4=7zv,!3xI2+1L

校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按照校友会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 Y1!,ny2-9wg2:6y

校友会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校友代表选举产生。学校鼓励和支持校友在当地有关部门指导与规范下,成立具有地域、行业、院系、届别等特点的校友分会。各校友分会在校友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h3~7Ap,-8CV,!2i

第七章 经费、资产与后勤 R5-9PW3+,rn87H

第六十六条 学校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W7+4iS66OO4+6U

学校积极拓展办学经费来源,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I8=,ar3?8MI9~1t

第六十七条 学校设立教育发展基金会,其教育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 e6~9JF8!9CF9?2h

基金会依据法律、法规和自身章程开展工作,代表学校接受境内外企事业单位、各界团体及个人的捐赠,依法开展募捐及筹资活动。 K5~8Nv5=7fJ3-,V

第六十八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o6~2pk7!8FY8:4Z

学校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包括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在内的预算管理体系。 R1=2bx2~6OQ2~4h

第六十九条 学校完善财务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保障资金运行安全。 g8=6ZE1+6uK4!3y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财务管理规定,对校内单位实行经济责任制管理,执行财务审批制度。 O4=2kv2=5VZ4?3h

学校执行审计监督制度。校审计部门代表学校对学校收支情况、校内工程决算、校内各单位经济责任人和校办企业年度报表进行审计,并建立审计报告制度。 L,!7vj7~5xt3=7h

第七十条 学校国有资产是指学校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学校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拨给学校的资产,学校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A2;4tf9?9eb4-2n

学校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依法实施具体管理。 s2?2CH2?,NX1+1K

第七十一条 学校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实现“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Y3-8Ys6-6Cm8=2G

学校维护各类资产安全,防范国有资产损失的风险。未经学校法人或法人委托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权,任何单位、机构、团体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学校资产进行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违反规定的,学校依法采取措施,追究责任,直至移交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I5-3oW2?5Dw6.5S

第七十二条 学校完善后勤管理和服务体系,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接受学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监督,不断提升服务能级和品质,为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保障。 h6,rE2+4kO3~3s

第八章 外部关系 H98JN8.5XO2?6p

第七十三条 学校积极开展与政府部门、国际组织、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机构的合作,推动协同创新。 w6.,fG8?3Es7?2r

第七十四条 学校设立理事会。 Z9-9kW5;1AG4.7y

学校理事会是学校的咨询议事机构,是社会参与学校办学的重要组织形式。 c4?9bQ58Ob92z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t,!9wY7,dU6!5A

(一)参与咨询指导,促进科学决策。参与学校办学定位、战略规划、重大决策等重要事项的审议,对学校办学质量进行监督评议,为学校改革发展献计献策; K7~9HQ2;,Al7.9I

(二)推动协同创新,提升办学水平。推动校地、校企合作,在人才培养、专业设置、科研开发、学生就业、实习实践、师资培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实现合作共赢; E57JA8?2Im4!6r

(三)扩大办学资源,支持学校发展。发挥理事及理事单位的积极性,通过捐赠资金和教学科研设备、提供实习实训场地、设立奖励基金等形式支持学校发展。 S3-5uA,~9Jw5~3c

理事会由政府、学校、境内外企业、国际组织、校友、社会知名人士等各方代表组成。 c9=9so4.8NS2-,Z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常务副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理事长由校党委提名,理事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议选举产生。 u,~7Fn2-9Og2:5Z

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成员可以连任。理事人选由校长推荐,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n81Fh1~1bT,=7H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处理理事会日常事务,加强理事会成员与学校的联系,保证理事会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Y4?1Hv2?6lt4:5n

理事会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学校将理事会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支持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P2-5BY3-4rh8+5E

第七十五条 学校接受境内外社会各界各种形式的捐赠,拓展办学资源,改善办学条件。 H3?5MV6+1Ds9~4K

学校根据捐赠方的意愿,在广泛听取教职员工和学生意见后,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可对特定建筑物、道路、园林、雕塑等予以命名或铭文纪念。 O8.1Op7?4sf9:3w

第七十六条 学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主动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办学信息。 T,:,dj6=6EZ7:5g

学校采用多样性评价机制,重视上级主管部门的教育督导评价,注重校本评价,同时也积极关注国内外各类社会组织、学生家长等对学校的综合评价。 d59tf3~3DJ,3g

第七十七条 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以及变更名称等重要事项,由学校或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提议,经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充分讨论,校党委会或常委会审议,并报教育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g4;4VS5+9mE9?3V

第九章 学校标识 t6+2QF5.5xk3:4C

第七十八条 学校校训是“格高志远 学贯中外”。 e35wT1;2Q07~1b

第七十九条 学校校徽以展开的书本及茁壮的橄榄枝为主体构型,书本象征对学问与真理的求索,橄榄枝象征对和平与友谊的向往。两者衬托并环绕着三个元素,依次为中文校名简称(上外)、校名英译简称(SISU)和建校年份(1949)。 l8.7dE9~9zW,!4N

图示: B9:9ey6~9cF3-5H

第八十条 学校中文校名字体采自鲁迅手稿集字。 W1:4rI6=5Lt8=7y

图示: G7~2Cn9-7qi,-5O

第八十一条 学校标准色为上外蓝(SISU Blue),象征海纳百川的包容精神和胸怀天下的世界情怀。 V1,ER9?9jG37U

第八十二条 学校校旗为长方形旗帜,旗面采用学校标准色,中央分别印有白色中文校名全称、校名英译全称和校徽。 c9!6LS3;5Gg5+2o

第八十三条 学校校歌为《上外之歌》。 t8!8Mh6!7qP,!8u

第八十四条 学校纪念日为12月29日。 B4:4AV29re2:2e

第十章 附则 k1=1He5;7uV4.2v

第八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改由校长提议,提交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由校党委会讨论审定,并报教育部核准。 j2-2KB3-1xf5;7e

章程的修改过程应体现民主、公开原则。 C9.9Rp4;9Oa,=2t

第八十六条 本章程是学校运行的基本规范。 n1~1Yt4-5kP5.2H

本章程生效之后,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本章程生效之前制定的学校规章制度,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应遵照本章程有关内容予以修改或废止。 S36az2?9Tl5?5N

校长办公室负责监督章程的执行情况,依据章程审查学校内部规章制度,受理对违反章程的管理行为、办学活动的举报和投诉,并向校长办公会议、校党委常委会报告章程执行监督情况。 q18nI5!2ZS8!,i

第八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校党委。 G8.3Eq4-,uJ3:9A

第八十八条 本章程经教育部核准后,由学校向社会发布。 S,-4Mz8.2e08?,i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p6?9Nq1=9Hw3=6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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