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北中学简介
上海市市北中学创办于1915年,1954年首批被确定为上海市重点中学,2005年被首批命名为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已连续二十年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学校以“创造适合学生的教育”为办学理念,把引导学生“登上巨人的肩膀”作为奋斗目标,进行学生自我可持续发展教育。现有教职工126人,其中专任教师109人,特级教师5人,高级教师58人,各级名师、骨干教师三十多人,30个班级,学生近1000人。学校加强学生社团建设,重点建设社会人文、数理科技和体艺劳技等三大系列社团组织,现有校级学生社团三十多个,排球队是市高水平二线运动队,合唱团是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 O78KF,=3DY4=8l
近年来,学校大力弘扬近百年的办学传统,遵循“在继承的基础上追求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光大传统”的基本思路,进一步深化“创造适合学生的教育”的办学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和树立“因材施教,全面育人”的教育观,学校工作又上新的台阶,先后获得新的荣誉,如:上海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中国创造教育实验基地学校、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上海市体教结合先进单位等,被市教委认定为“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上海市高中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基地学校”,参与市教委教研室校长课程领导力课题研究,各项目工作都取得了重要成果。大批学生在全国和上海市各项比赛中获一等奖;高考一直高位稳定,重点本科录取率80%左右,考取复旦、交大、清华、北大等名校的人数每年都超过高三毕业生总数的20%。 b8+8Yu9:4hc1~4f
2013学年,学校又提出了以“感恩与创造”为主旨的“迎接百年校庆”工作大纲,全面促进学校工作朝“五新”方向发展,即:课程建设有新突破,教师发展有新台阶,学生成长有新成就,校园文化有新亮点,学校管理有新探索。 P9;2MO5;5Nx3!4l
交通:公交18、46、65、66、69、78、101、108、115、132、518、722、928、929,地铁3、4号线宝山路站,8号线中兴路站。 h4=5RJ6?8ul1:4x
学校章程
上海市市北中学章程 E4-5Hv5:4Qm6-2L
(2015年6月30日第8届第12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G1+1nr1=3ii64X
序言 05~5qZ3;9WV1;,U
上海市市北中学创办于1915年,1954年首批被确定为上海市重点中学,2005年被首批命名为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创办之初,校名为“私立市北公学”(小学部),唐乃康校长主持制定学校《章程》《校训》等规章制度,确定校训为“勤、恕、勇”;1921年增设初中部;1924年增设高中部;1929年,校名改为上海市北中学暨附属小学;1937年,学校由私立转为公立,易名“市立市北中学”;抗日战争期间,曾改名“新北中学”);1994年,闸北中学并入市北中学;1997年,初、高中分离,永兴路校区保留高中部。 c22dJ6~8ao4;3I
建校百年来,学校始终恪守育人为本的宗旨,“顺应历史之潮流,而不为潮流所激荡”,形成了“创造适合学生的教育”的办学理念和“因材施教、全面育人”的办学特色,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 a6;4JJ2~6Jk6-5I
第一章 总则 Y8:2og3.6MP3.4G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x3?4iJ9!5OK7=90
第二条 本校全称为上海市市北中学;英文表述为SHANGHAI SHIBEI HIGH SCHOOL;校址:上海市永兴路365号;邮政编码:200071。 X11WX66zg8?5n
第三条 本校由区教育局举办,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校是一所实施三年制高中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 K7!4VD19lG58v
第四条 学校主要面向上海市招生,招生对象为具有中考资格的初中毕业生,招生规模以区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 H7:2Ic47vH2-2K
第五条 本校的办学宗旨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育人为本,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素质得到全面发展。 y3+4ed2=2gD6-,w
第六条 学校的发展目标是把学校建设成一所在办学思想、政策制度和实践行动三方面具有文化竞争力的现代化特色高中。 k6!2LR6!,B09~8U
第七条 校训:勤 恕 勇 U6!,JE56sH29o
校训为学校创始人、首任校长唐乃康先生制定。“勤”指珍惜时间,勤于思考。“恕”指胸有“大爱”,相互尊重,团队合作。“勇”指敢于担当,勇于创新,追求真理,百折不挠。 A9=4IK8!7eq4!1b
学校文化特点为学友文化,学为主线,友为特点。倡导全体师生以天地为友,师法自然,顺应自然;以社会为友,服务社会,作建设骨干;以自己为友,敢于自省反思,和而不同。 m2+1iN91XN1.9v
第八条 校风:活跃、和谐、求实、创新 G3?10h8!8DO9;2m
教风:认真踏实、一丝不苟 j4:2Tu3:2ew,=5C
学风:勤学、守纪、诚实、文明 F7+5Qg,!4MN1?,N
第九条 学校积极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 t,-5ZJ,;1ZH,:6Q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 V,=4KS,?4kY3-1J
第十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n21pi5~2KL3.2m
第十一条 校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a35Qw7-,Bg4=,P
(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e,-1kv2!4gD5=1C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l,=3RK7=3El,=6A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V9-5AK7-1bo9;2A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Y8?,sg73ah95K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E3+9VQ2:6Rh,-5L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C2-5RM4=2nu1-6i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w1-2ZK1~,dy7?6S
(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D6=8Xq5!6Zj2.6A
(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t8.2uy1+3El,-1q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g1:7nZ9~2Nq56D
第十二条 学校由校长依据学校实际情况依法组建校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 s8-3jP3~,GW,?8E
第十三条 建立学术委员会,在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教学成果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在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培训指导作用。 i9+9AV,=9TB,;9C
第十四条 学校依靠中国共产党市北中学总支部委员会,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党派、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的作用。 s,;,lu2-7oN9.3V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都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i6=1nT3+8ix,.,0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N7=7gP7~3RW5+5n
第十六条 学校设置教学处、学生处、校务办公室和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k8?8oE6?7XV8;5m
第十七条 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内容和方法是: T6:2SY,?2Av3+3c
(一)建立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p7?2yq9!6Wg6.8a
(二)实行班级授课制,探索试行书院化教学管理模式; c2.3IA7.2xy6~7B
(三)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设置课程,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因材施教,组建并完善校本课程体系; d5!8dT2+4fD5-,i
(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节假日、课余时间不组织集体补课或上课; I,=3be8;4uK4!4H
(五)学校通过名师工作室、学友团引领师资队伍建设,弘扬学友文化。 B4;,hR9=6Q01;3N
第十八条 学校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F7?1Sw6-8cj2!2h
第十九条 学校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 f1-3Mu9:1to1+8Z
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机构,明确申诉处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确保师生权益保护,权利救济。 w,=1Cz7+6ci8-7d
第二十条 学校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j2.3Dv9~1ax7?5e
第三章 学生 w6+9fv3:7pl2=5i
第二十一条 凡符合《上海市学籍管理办法》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学校学籍,为本校学生。 w7;8bM1~6X03~3E
第二十二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k8.8qy1,Ti,-3F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h2:3xn5?3Hk2!5a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U5.6At4:,wq8+6Z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O6-,jY1-1hn,~7F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O8!9gD88bZ1;5E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A2+7lk3!9rA3.2g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i8:9mx,~6ct4?6e
第二十三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Z6:7fy4!,nP,.7M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s4:9BA1~1wy8:2V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P1;7AW,=1js5.5a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O7.8xv4+8wC8-7l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L4~4KI5;2Ma99m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b4?3JH3.2kj6-1z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c1+2UL37ul7;5m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生学籍档案,依法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依法对学生给予奖励和处分。 Q3=6Eh8=6Oe6=8c
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x4:2dw58pe5-,w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w7-5kU,!3Bz1.5V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学生会组织,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 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W8:5Ch1+2Dd1:5R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通过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g3~9TX1:2Xf,9c
第四章 教职工 Y8=6Fl6=5ke8.7g
第二十七条 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 n3.2NG8!,Rj9:8o
第二十八条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x1-1F05?1aW7=3P
第二十九条 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者解聘、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 S3=7Iz9:2Xa7;4P
第三十条 学校教职工除享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下列权利: q2-9cv2+7iV3+1E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I7~2NH2-2IT3:6U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f1!3bB9~5zG7.4w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w,+8zZ3.9gF9=2a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N6.,SS8.2sD1;1G
(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Q,?5ee8~2Ah8;7w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b,7iX7-3Is5:2k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S1+9Wo4?6HF7:6a
第三十一条 学校教职工除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P2=4fS2.,iJ8-2i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x2+6sO2-4GM26H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T9,kv6+9uN7.1z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b3!7uK5+8GX1;,V
(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N,1OC1-8En6?2d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I6-9Hw6;2sy4-,p
(六)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Y2-30I3~2RD6!5E
第三十二条 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职务晋升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e8=1xD,8cn6:8i
第五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 r,?,Zk2?5qZ7=,D
第三十三条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e9~2pc3!9FR7=6c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n38Cv84oz9;,A
学校建立或者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X1:30x2!9Mz6?2s
第三十四条 学校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家长选举组成家长委员会。学校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家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 k1!4Qe7;4BN11R
第三十五条 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k5:9UM5:1sl,-4v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t5!1cn78gb6.8B
第三十六条 学校建立校友会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a6?2hj1-9LR2.4u
第三十七条 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E2:,qg9~6eE7=9f
第六章 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 o7;1xr9?6cR5+,Q
第三十八条 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3238万元。 K1?9O0,-,I09!9E
学校具体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J,:5MA7!9aQ5;4o
第三十九条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c5!4gq6=4oG8-4x
第四十条 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E,~2jX4.2gq6.1F
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u25Ve5?6Lf8:1b
第四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行政事业性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I1.,PP2.9VD7:5y
第四十二条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y7!3H07?6Pv7?7R
第七章 附则 K,!2Hb1!4Vj6-7m
第四十三条 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v8+3el,?1yu,~5n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以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政策为准。 r6;4lL4+,Fn54y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订由校务委员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会议通过,报区教育局核准后生效。 I7:2gO,~3Ts52Q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校长室负责解释。 D4!9Gu9:3Nq9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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