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于洪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基本任务是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是: H9~6Jo,~2Zj1-,g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省、市、县(市、区)党委工作部署和要求。 E3;4nC76Nl1=3M
(二)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U2!9GF5:8ag6.6M
(三)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 L9-4DB,+5fH84s
(四)对本院承办的刑事案件进行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Q2+7un7.8hE6.9R
(五)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以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n99Rl8!9BS99O
(六)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d9-6fM8;,fM6-1l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e3+8rX1.2eT3!2n
(八)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X1.4zf7-7gu3.4b
(九)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D,1vn4.3WV54R
(十)负责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y44OB9;2CM8!2c
(十一)负责财务装备工作、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w8~5QM1?20T7:5T
(十二)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D,4BR3=1Kr8-9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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