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于洪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基本任务是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是: t3:2Vd3?1ho6.60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省、市、县(市、区)党委工作部署和要求。 f2;6H05=4LP,;5G
(二)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L,:6io3=4xo7!7F
(三)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 x7~4gV6-3YV7?3V
(四)对本院承办的刑事案件进行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d1;4ba33Lr6=6g
(五)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以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H3=3cQ1~3pT7;3L
(六)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b7~9rd9?6Vo,:,k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e7:3PR9+70e,=8m
(八)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s7!7jn3+8oY9!3G
(九)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02~,wE3=3LY5;3O
(十)负责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a4.,AD5:,Pe9!2d
(十一)负责财务装备工作、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D1+8fD8?6RX7;4o
(十二)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y1:5aH1-5wZ8=5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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