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简介
广元市朝天区位于四川省北部、嘉陵江上游及川、陕、甘三省交界处,幅员面积1620.50平方公里,辖12个乡镇,15个社区,124个行政村,人口约22.5万人。区内居住着汉、满、蒙、回、彝、壮、羌、土家、布衣等9个民族。朝天素有“川北门户”、“秦蜀锁钥”之称,自古以来为兵家常争之地。是先秦历史文化的重要走廊,我国交通历史博物馆的重要组成部分。 a3:6bt5!7fv1~,F
朝天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90年2月,由于朝天区属于全国贫困山区,朝天法院建院之初,属典型的“住宿没有窝、办公没有桌、审判无场所”的“三无法院”。历届党组在朝天区委、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建设”的工作思路,在抓好每年度的审判、执行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同时,于1992年12月30日竣工交付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的干警住宅楼;于2000年3月31日完成了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集审判、办公一体的审判法庭;于2012年5月10日完成审判大楼的灾后重建任务,新增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同时,完成了四个人民法庭1360余平方米的建设,彻底改变了审判环境和执法条件。 O5:3Fb5;8nO,!,Y
朝天区人民法院配备政法专项编制42名,事业编制4名。实有干警73人,现有在职在编干警50人(其中:政法专编干警40人,事业人员4 人,工勤人员6人),聘用人员23人。现有党员42人,其中在职党员32人,退休党员10人;设机关党总支部委员会,辖3个基层党支部,1个退休党支部。2019年内设机构改革后,设置内设机构6个,其中2个行政管理机构,4个审判业务机构。内设机构有: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督查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派出曾家、中子、羊木、大滩4个人民法庭。 V9.8Zn5+6JL8=5a
区法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加强立案信访、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积极参与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依法治区等工作,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过硬法院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v7-1Y04.4cF8:8W
近年来,《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最高法院《工作简报》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先后报道了区法院家事审判和执行工作,连续三年在全市综合目标考核中排名第一,司法公开、信息宣传等工作多次受到省法院表彰。羊木法庭荣获全国“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全国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四川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全省优秀基层人民法庭” “广元市巾帼文明岗”“广元市三八红旗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执行局连续多年荣立集体三等功,多次被省、市法院表彰为“执行大会战先进集体”“执行信息宣传先进单位”。50余名干警先后获得省、市、区委表彰。 C7=9xd6?8QH3~6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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