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慈善总会简介
中华慈善总会成立于1994年,是新中国首家以“中华”“慈善”命名,经中国政府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由热心慈善事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志愿参加的全国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其宗旨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发展慈善事业,传播慈善文化,帮助困难群众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活动”。 p7~3rp7~3FZ6+8i
中华慈善总会成立至今,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爱心力量,多方筹措慈善款物,实施慈善项目,开展慈善活动,在紧急救援、扶贫济困、安老助孤、医疗救助、助学支教等多个领域成效卓著,业已形成一个遍布全国、规模庞大的慈善援助网络。截至2021年底,共募集慈善款物价值达1400多亿元,使数以千万计困难群众得到不同形式的救助,成为推动国家慈善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年来,中华慈善总会重点推出全国性慈善项目“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和“善济病困”工程,为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推进共同富裕作出了积极贡献。 j,!,vD,;3ks,!1X
中华慈善总会始终坚持严格的业务管理与信息公开制度,社会公信力持久稳步提升,连续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自2008年起连续三次获评全国“AAAAA级基金会”称号。 P,;7Xd4.8HL8+6y
中华慈善总会始终坚持“广结善缘、奉献社会、服务行业”的立会原则,截至2021年底,已拥有全国各地460余个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成为中国慈善事业名副其实的枢纽型慈善组织。 Y3!,vM8.1Vk6;8M
中华慈善总会不断加强对外联络工作,与港澳台地区和海外众多公益慈善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实施了多项合作项目,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业已成为联系海内外华人和国际友人,共同促进中国慈善事业稳步健康发展的一个枢纽型慈善组织。 S5-3CM7+4fr8!9M
历史回顾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着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历史上各种形式的慈行善举从未间断过。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经济社会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全面发展,社会保障制度逐步确立。随着《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为慈善正名》的发表,一度被边缘化的慈善事业重新得到认可,慈善精神开始在神州大地复苏,我国的民间慈善事业进入崭新的发展时期。 B1+8gS1.9wq4+8Y
在崔乃夫、阎明复等一批仁人志士的共同推动下,经过前期反复酝酿,1994年中华慈善总会正式注册成立。中华慈善总会的成立不仅是中华民族传统慈善精神在改革开放中重新焕发的重要标志,同时也为我国探索现代慈善事业发展道路树起了一面旗帜。 I2?6IQ,=6En8?3s
中华慈善总会发轫于慈善精神复苏之际,耕耘于慈善力量崛起之时,历练于慈善行业的跌宕起伏之中。二十年来,中华慈善总会在崔乃夫、阎明复、范宝俊三任老会长的带领下,伴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走过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光辉业绩。这期间充满了艰难的探索,汇聚了丰富的实践,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其间大体上可分为三个阶段: t6:7Oa,=1by6-6L
第一个阶段是初创阶段(1994年-1998年):以民间性为基准,探索慈善组织发展模式。中华慈善总会成立之初,面临着社会慈善意识淡薄与慈善事业经验不足的双重挑战。 c7~6KF6~6cI6!7I
在这种情况下,中华慈善总会进行了具有开创性和示范性的成功探索。一是准确定位,为自身发展确立方向、奠定基础。中华慈善总会从创立之日起,就明确了要走出一条慈善组织独立发展的道路。1995年11月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崔乃夫会长提出“中国的慈善事业必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向正规化、组织化、社会化目标发展”的指导思想,确立了中华慈善总会全国性民间慈善团体的地位。积极筹集创始基金,采取存本取息的方式,将每年的利息用于维持自身运转,在成立第一年就筹集2000多万元,迈出财务独立的第一步。突破传统财务科目体制,制定了符合慈善组织实际情况的财务系统支持,不仅满足了业务需要,也确定了受赠资产的性质,保证了受赠资产使用的独立性。逐步制定《中华慈善总会章程》、《财务管理制度》等重要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为机构规范化运作提供了制度支撑。二是开展宣传与搞好项目两手抓,初探慈善组织业务模式。在整个社会慈善意识较为淡薄的情况下,中华慈善总会邀请著名报人组织专家学者进行理论研讨,并在报纸、刊物、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组织开展系列报道,为发展现代慈善事业奠定理论基础,做好舆论准备。确立了通过开展慈善项目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思想,并开始初步尝试设立、运作慈善项目,搭建了慈善援助项目体系的雏形。如1995年,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开创了雨水积蓄工程,帮助甘肃少雨缺水干旱地区的百姓修建集雨设施、解决生活用水。 f2!3gu7~1Le3:6y
中华慈善总会“不要一分财政拨款,不要一个行政事业编制,不要一个现职公务员”,积极创建一个纯民间的慈善组织。这种努力不仅为自己开辟了一条独立发展的道路,也为很多后来成立的慈善组织做出了示范和榜样。 p16MW5;3sg9-7l
第二个阶段是开拓阶段(1998年-2002年):以灾难救助为突破,逐步完善慈善援助体系。随着慈善工作的开展,慈善事业的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明显改善。1999年,《公益事业捐赠法》颁布,填补了我国在规范捐赠行为专门法律方面的空白;2001年国家第十个五年规划提出“发展慈善事业”,首次将慈善上升到国家发展规划层面。 g12Zj2-1HU6=8W
在这个时期,中华慈善总会因在1998年张北地震救援和此后抗洪救灾中的出色表现,社会影响力迅速增强。特别是1998抗洪赈灾紧急救援行动,确立了自身在全国性救灾捐赠活动的主体地位。从此,中华慈善总会的名字开始广为人知。在做好紧急救灾的同时,大力开拓、逐步完善慈善项目运作体系。1998年,启动烛光工程,帮助欠发达地区的农村教师提高业务素质、缓解生活困难。1999年与美国微笑列车基金会合作,拉开了我国救助人数最多的慈善手术援助项目的序幕;2000年创立慈爱孤儿工程,引导全社会关爱孤儿。中华慈善总会通过创立、开展这些品牌项目,与众多合作伙伴建立起了长期的合作。为拓展国际交流领域,中华慈善总会1998年加入国际联合劝募协会(现更名为“全球联合之路”),成为该组织在中国大陆的唯一会员;2001年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签定了合作备忘录。在做好自身发展的同时,以开展项目合作、引进慈善资源、加强业务指导等方式,提高地方慈善组织的业务和管理水平,推动地方慈善事业的发展,积极打造覆盖全国的慈善网络。 j3?,fS4?1kl,.9J
中华慈善总会通过开展重大灾难救援、实施全国性慈善项目、开展对外交流、推动地方慈善会发展,逐步确立了作为一个全国性慈善组织的重要地位。 03?,tZ37cz6;,c
第三个阶段是发展阶段(2002年-2013年):以自身建设为主线,在快车道上稳步前行。2002年以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迅速,社会需求更加迫切,政府支持力度全面加大,公众慈善意识不断增强,社会捐赠总额大幅提升,慈善组织数量迅速增加,慈善行业生态更加多样,社会关注度与日俱增。 d,:9ZL8:1vX6;4N
在这个阶段,中华慈善总会将内部管理作为第一要务,调整、优化组织架构,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制定了涵盖筹募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更加科学、系统的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的内部管理成为中华慈善总会在各种考验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继续发挥突发灾难时的紧急救助作用,其中不仅以2005年印度洋海啸援助行动,开创了全国性社会援外募捐和民间组织对外救援的先例,而且在汶川和玉树地震活动中,进一步确立了中华慈善总会和各地慈善会在救灾捐赠活动的主体地位。继续提高慈善救助实效、扩大救助范围,其中2003年与瑞士诺华公司合作实施的“格列卫”援助项目,开中华慈善总会大型医药援助项目的先河。在慈善宣传方面,中华慈善总会在原有的《慈善》杂志的基础上,主办或参与主办了官方网站、《慈善公益报》、中华慈善新闻网、《人民政协报?慈善周刊》、《中华慈善年鉴》等自有媒体,形成了完善的自有媒体格局。2013年与2002年相比,中华慈善总会年度筹募额增长100多倍,团体会员单位已拓展到内地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体系日趋完善、成熟,年度募捐额持续攀升,各项慈善工作全面发展。 w4+6am6=5VJ,4j
二十年来,中华慈善总会和我国现代慈善事业从孕育到诞生,从蹒跚起步到发展壮大,从鲜为人知到享誉海内外,走过了一条开拓进取、不断发展壮大的成功之路。它不仅为挖掘整合社会慈善资源、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也为协调效率与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文明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v8~1Xo3:9Cd1+2u
中华慈善总会二十年来的发展历程,其间充满了艰难的探索,取得了卓越的成就,汇聚了丰富的实践。相信在全社会的齐心谐力、共同努力下,中华慈善总会将迈向新的历史阶段,为推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X9-7Vo5.7Lh9.6B
组织架构
一、职能部门 h3?1Qf8+2U08;6O
1.办公厅:总会综合协调部门,围绕总会的总目标和总任务,发挥协调上下沟通联动作用,作为领导的参谋助手,为相关的各级机构和各部门服务。协助制定总会战略规划,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负责理事会等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总会综合性工作和行政性事务工作,与民政部等政府部门对接工作,总会涉法事务处理,项目审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 b1=2RK7+4ml63n
2.党委办公室(工会):总会党委的办事机构,承担总会党委纪委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要求;负责日常党建制度落实和相关学习宣传、党建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等工作;负责总会人力资源管理、绩效考核、能力培训;承担有关纪检监察事项的调查核实及情况反馈;负责监事会日常事务性工作及监事服务等职能;组织协调总会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的组织建设、权益维护等。 V,2Ra,9wb8.4U
3.项目部:总会品牌慈善项目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品牌项目发展规划,整合优化现有慈善公益项目,开展公益慈善项目推广工作,建立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和运营体系,负责品牌项目办公室日常运营和管理,做好项目办公室人员管理和培训,建立完善项目风险控制体系等。 N2-3DR2-8Dh,:8E
4.筹募部(网络募捐办公室):面向各类机构和个人,开展各类慈善项目、基金、活动捐赠合作的业务部门,内设网络募捐办公室。策划设计和组织实施各类募捐工作、网络募捐相关工作;与各类机构和个人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开展慈善信托;制定总会专项基金发展规划、管理制度,负责专项基金的日常运营和管理,构建专项基金风险管理体系等。 x1.8CA2.,HS1;5u
5.财务部:总会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根据总会发展规划,制定健全总会财务制度和业务流程等管理体系,负责办理总会财务日常业务,银行帐号、发票的日常管理及社会捐赠统计工作,管理监督总会各项资产,对接银行、财政、税务及各级审计单位,负责审核或参与总会重大合同、协议及其它重要经济文件的拟定,参与对重大投资项目和经营活动的风险评估、指导、跟踪和财务风险控制等。 H7!7eU1!9Gq2+9w
6.宣传部:负责管理总会对内、对外宣传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新闻宣传、信息收集、舆情监测、处理危机公关和新闻事件、项目宣传推广、政策理论研究、慈善文化建设等;协助抓好主办媒体、自媒体的管理与协调工作,把好意识形态政治关;组织有关新闻发布会、宣传会议、学术研讨、论坛等重大活动,负责总会对外新闻发言工作,与媒体关系的拓展、维护与合作等。 r78uH7+5Hy1!2k
7.联络部:总会对内对外联络、会员管理、志愿服务与外事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根据总会发展规划,制定对外联络与外事工作发展规划,落实外事相关法规制度,负责总会年度外事计划的组织实施,与国内外慈善公益组织、企业等机构建立联系、发展合作,为总会品牌公募项目开展定向募捐,与总会名誉、荣誉职务、爱心大使、合作伙伴等日常联络,总会会员发展、管理、联络、服务和志愿者招募管理等。 D1?,Rg7-,ju4.1p
二、分支机构 E4;8RH3?9yJ9+5M
1.中华慈善总会新闻界志愿者慈善促进工作委员会:2010年12月在国家民政部正式登记为总会的分支机构,是我国新闻界第一个慈善志愿者组织。多年来在总会的指导下,积极开展"一张纸献爱心行动,“先心病儿童救助行动”,“包虫病患者救助行动”,“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等特色公益项目,助力国家脱贫攻坚。 a6+3bx1+1Yd3.1Z
2.中华慈善总会长期照护专业委员会:旨在让从事照护服务的机构和从业者拥有行业归属感,致力于让中国高龄、失能、需要关怀的老年人拥有尊严和高质量的晚年生活。委员会长期以来从事老年人长期照护的护理培训、教材编撰以及敬老院管理等培训工作,同时开展了一系列紧急救援行动,创立了“中国紧急救灾应急联合照护模式”。 R4?9DA5:9kA,+5F
3.中华慈善总会大众慈善促进委员会:秉承“让大众参与慈善,让慈善惠及大众”的理念,开展了中慈爱心图书室、关爱女性健康、关爱青少年、关爱军人家庭等多个慈善项目,并通过编印《大众慈善》杂志促进全国慈善经验交流,积极推动慈善文化传播。 W4+6hw3-9Pl9:,v
4.中华慈善总会阳光医疗科技工作委员会:2022年2月,阳光医疗科技工作委员会在国家民政部正式登记为中华慈善总会的分支机构,其前身是2002年成立的“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办公室。通过以医疗救助、科技帮扶、乡村振兴为主导的形式,开展医疗设备捐赠捐助、专业技术培训、资金善款支持等工作,为医疗机构及个人搭建有效的医疗救助平台,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在现代社会中的帮扶作用。 c33GE3+7Bv4.6A
三、自办与合作媒体 N4-5oj1.2hA2.2i
1.中华慈善总会官方网站 T4?1XO1-9Ym7+9P
2.《慈善公益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主管,中华慈善总会主办,以“荟萃慈善公益信息、讲好慈善公益故事、传播慈善公益文化、促进慈善公益事业”为办报宗旨,为我国首份、也是唯一一份全国性中央级慈善类专业报纸。每周一、周三出版,每期8版。国内统一刊号:CN11-0266,邮发代号:1-194。 k98SV4.8Hv3+7a
3.《慈善》杂志:由中华慈善总会与天津市慈善协会共同主办的慈善文化双月刊,1998年5月创刊,业务主管单位是天津市民政局。《慈善》杂志致力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道德教育、普撒爱心、净化人性、引人向善,传播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为办刊宗旨,期刊收录慈善类征文、感人至深的散文杂记、慈善诗词等多篇,与此同时,本刊以宣传各地慈善组织的项目纪实为着力点,努力传播各地各级慈善会的有益经验,为各地慈善组织提供良好的宣传阵地,为各地慈善组织之间搭建一个沟通、交流、互动的平台,更是中国慈善事业的重要舆论阵地。 n7;9Cv3-1WQ4~4y
4.《中华慈善年鉴》:由国家民政部主管、中华慈善总会主办、中华慈善年鉴编辑部编纂出版的唯一一部公开、全面、客观、详实地反映我国慈善系统每一年度慈善事业发展变化情况的大型资料性工具书。采用分类编辑法,以部类为单位,遵循记载慈善史实、弘扬慈善精神、传播慈善文化的办刊宗旨,真实、完整地记录当年度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进程中,中华慈善总会和团体会员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 q8+8jI65xg8.7A
5.《人民政协报》·慈善周刊:由中华慈善总会与《人民政协报》共同主办,编辑部设在《人民政协报》社。 c6?,hO8~6Cz4;2l
四、专家委员会:是中华慈善总会的研究咨询机构,其目标是成为凝聚中国慈善学术界、理论界等多方力量的重要平台以及慈善组织推动事业发展、参与顶层设计的高端智库。专家委员会由中国人民大学郑功成教授和刘伟副会长担任主任委员,同时邀请我国慈善研究学术界、理论界知名的学者和在扎根慈善领域多年的慈善组织领军人物共同参与。专家委员会设立以来,开展了系列的研究、研讨、建言献策工作,在促进慈善实务与理论融合,提升总会在理论界、实务界以及对相关政策法规影响力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c4=5Ma9.1Zu2-6V
慈会章程
中华慈善总会章程 I1-,KZ3+5vg7~5L
第一章 总则 c5:6EE9-9Vb6!2A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中华慈善总会。英文译名:China Charity Federation,缩写CCF。 D,9CT,-4oS7?3T
第二条 本会是由中国公民及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自愿结成的以公益慈善事业为目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j4;8SC81yZ8;9k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发展慈善事业,传播慈善文化,帮助困难群体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活动。 k63Cl7=4Js4~6X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o8-5or4-5Vn1:5v
第四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T3?4fC6?6RK2+9l
第五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v7-4EY,-3NM3?7l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北京市。 i5:6HI9;5sU3-1e
第二章 业务范围 E8-9Cg1:8HA8=1S
第七条 本会的工作方针是:动员社会力量,以社会救助为重点,积极开展慈善活动,服务民生。主要业务范围是: g8-2MQ8+1Ms9.3K
(一)筹募善款善物。建立、筹募和管理中华慈善总会各类专项基金;接受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组织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为困难群体提供物质扶助和精神抚慰; v2=3Ui2-5Bl3~6U
(二)扶贫济困。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供各种形式的救助和扶持; f9?,dl4+4Jf2:1K
(三)赈灾救助。当国内外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根据政府的安排部署和救灾的需要,开展救灾募捐和捐赠活动,帮助受灾地区开展紧急救援和恢复重建等救灾活动; z43gY6;,eJ4.1z
(四)扶老助幼。积极参与社会养老服务和扶助儿童等慈善公益事业; J9;4zX5?4bH5-8A
(五)恤病助医助残。为贫困患者、残疾人提供医疗救助;为基层医疗卫生和社会福利机构兴办慈善医疗事业提供多种形式的帮助; g9+4mG5?2xr3:8a
(六)支教助学。组织社会各界对教育事业的捐赠,开展以学校和困难学生为重点的援助活动; E7:9VW1+5XP8:8p
(七)公益援助。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和推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社会福利、公共设施建设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援助活动; f4?8WC3=3Ta6~4G
(八)优抚服务。关心关爱优抚对象,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Y5-3MN8.,Iu93z
(九)志愿服务。支持参与慈善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D8=3xR8=3GQ8+8L
(十)宣传教育。为传播慈善文化,培育慈善意识,多渠道多领域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各地慈善工作经验,推广典型,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奖励慈善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E5,up7;,QE1=4S
(十一)研究培训。组织专家学者和慈善工作者,对慈善文化、慈善理论和慈善发展战略进行研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慈善事业发展道路;对相关慈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 h9;,wg4;7bH8~8f
(十二)国际合作。加强同世界各国及国际慈善公益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引进国际慈善资源,与国际组织和境外慈善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合作开展慈善公益项目;参与国际间的慈善援助活动; f4~6Ld2!6Ad7!8c
(十三)其他符合本会宗旨的业务活动。 l9+1RO4.7hQ,4C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s6!6jo7=3Mi1~,v
第三章 会员 Z7=5rh5:8yG5+6D
第八条 本会会员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l8-7Zl6!1vx7.9U
(一)拥护本会章程; K5:9JK9~4tz2!8L
(二)热心或从事慈善事业,对慈善事业有一定贡献; c,6FH5+6QU5!4R
(三)愿意履行会员义务,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j9.2eZ2+1iP5!7W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S9+9vr5.3Ln6!7Z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h9.5FY9!4c07~3X
(二)经理事会通过; 09=,OM3+,YO4=,h
(三)由理事会授权总会相关部门颁发会员证。 m2;4oB7!2Fo41z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N8-2qN2!9Ah3:9q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I5-9IH14fE72c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u9+9za8+8EA1?9X
(三)取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o9~,Yq4:3Kw9;1P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k8?5YX5-4eO3:1Q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D,:7sj8+70M5?,H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V9+5Sl2-9wV6?2F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d7!5rL1.,IM6:5r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H5,LO7=7zO2!9z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o7~5tU5.60M3-9a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Z18uj1:,ct3:6m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y89HV3=2hf7~6v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无正当理由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q1+2xG4=7qZ3~9L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违法乱纪或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j5=8HQ5;,GC9.3e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04=,pI1!6Gi2=1d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由单位会员的代表和个人会员组成,其职权是: J8-9MO6!5sp5;5d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U9.3DZ78wh5=1D
(二) 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F4:7kv,.5ek9.7K
(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理事、监事; I42TV3:3J04-4w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v3=1YY3;7Vs9;5H
(五)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A2~7kQ6!7kw6=5j
(六)决定终止事宜; D89Tq22Ga7.3U
(七)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I8+9zu,+2dd5?5T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L3~1Ob1:2Hs2.6d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n8=3on7:2Ik4=1n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理事人数不能超过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一。 E4:4BO5-5My4;9J
第十八条 理事的资格: X,+4Me9;2xB5!,V
(一)慈善工作者; r7.5un5-8Db5-6o
(二)热心慈善事业的专家学者和社会知名人士; S7;6DC2?2Ea21W
(三)本会的捐赠人和对国家慈善事业有贡献者。 z,~8Ay4-,uk1?7Y
第十九条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Z6!4Sf49gD4=5k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M7=5Kf7!7Gt,?1J
(二)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 0,:8Vx3~5pL6-6M
(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监督和建议权; n5+5cR7=3xP,.,Z
(四)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i1;2Ew1=,JZ2?2f
(五)热心本会的工作; t7:4Wo6=,Nv5:5t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b8~6wa2.5ei1;5N
第二十条 理事会的职权: k3:2IL1.3Pi8!,B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Y6~4mm3-2kZ3=1V
(二)选举或罢免常务理事;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与人选; G9,OU3;3cK6.1E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v38Ca2=7YN38R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K9-2aK4;7NJ6?5z
(五)听取审议本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M4?1IO14ld3=6o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直属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v44Fw66gP9;,0
(七)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017IM1:3Ae3~3x
(八)决定数额重大、直接进行股权投资、委托投资或经济实体投资等重大投资方案; y5=3mB3;,Fw8~,Z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B2!8sy,?8PE6-4T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会议由会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召开理事会会议,会长或会长确定的召集人须提前通知全体理事和监事。 o4;4D02~5MI8?5K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到会理事超过三分之二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A,.40p8+4Xl7,p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会议须形成会议记录。做出决议的,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并由主持理事会的会长或召集人签署。 V9.9yF3=7AV7.4h
第二十四条 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共25名常务理事,作为理事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相同,与理事会同时换届。 B79wQ4;6ew9:8w
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05=7ei,=4IU92d
第二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u1;3yf5-9bi46K
第二十七条 本会设会长办公会,实行会长负责制,经理事会授权负责理事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m1+6uU2-3RE,?4X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w3;6MG,-8QO8~9P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c4~7vh2:1bi,.10
(二)热心慈善事业,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 j83Lw6?2fk5?7X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08!9XK,+,wt5?8Z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O2?7yy5.6fb4~4e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99fN9!6mz6;7b
(六)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E23lO5!3LE2.8L
第二十九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d1?5fs5-1qY9!6D
第三十条 会长主持总会全面工作,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经会长委托,经理事会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c,+5Tz4:,ER,3V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对外签署重要文件。 Q7-2yj6+3oh1?6I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s8;10d1?9sT2;5k
第三十一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责: H1+2eI4;9py1!8F
(一)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要求。 V18MA5.8Uq4=1O
(二)召集和主持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 B2+7mB37sf8;5t
(三)检查督促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i16lB4;5Tw1.4v
(四)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Z6;,Nc5!5BY,+8n
第三十二条 本会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按照会长办公会确定的分工履行职责,负责相关工作。 J3.8IW7;8a09:6E
第三十三条 本会秘书长在会长或受会长委托主持工作的副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U1-5Gh8+8RJ4+2j
(一)组织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议。 Z7-6yl2~2G08+4D
(二)组织督促本会年度工作计划的落实。 A6=,hR1?3WZ7-1f
(三)组织拟订本会内部有关工作制度,报会长办公会审批。 d1~9kn,-,BT6-10
(四)完成会长、副会长交办的其他事务。 I97xJ5=4Am7-2q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i1+4g09=,RM6=6U
第三十四条 本会设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7-9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连任不超过两届。 R2~4wm9.9gm24W
第三十五条 本会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本会财会管理人员不得任监事。 Q2~8bU4?4EW9;2M
第三十六条 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O8~6Pj8~6Oq9!8H
(一)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p5;4pL4+2Ow4-6y
(二)监事的罢免依照其产生程序。 B,:7jS6:9QO1-4k
第三十七条 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R1!4Zb5,BI,;3a
(一)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执行情况; n4~3WR3+2id,.2l
(二)监事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并应当向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D4:7Mq3?9Nh,+8J
(三)检查本会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G2=3uH88bW2=1r
(四)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j1+1gP,=3ox3;2j
第三十八条 在本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和未在本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从本会获取报酬。 Q3.2dK1:5GC9-7w
第三十九条 本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本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本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本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R5!6xY9!4Kc2+6H
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v15xB5~2iY7-3O
第四十条 本会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 z,!2UT72kW3;2V
(一)依法开展募捐的收入; h3+8Wn2+,oQ9=9U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愿捐赠; D9~2Uj6+5vX4~6l
(三)会员会费; l7:4JX17LY1=4U
(四)依法投资理财的收益; I2,rH6!80W8-9e
(五)政府资助或购买服务的收入; e7:6JH4-5lE6?7U
(六)利息; W3+3qF5+9wm2+2c
(七)其他合法收入。 I1.8HT9=5oG3?9N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宗旨和慈善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s7-3Ka7?3Eq7;7z
第四十二条 本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侵占;不得在发起人、捐赠人以及慈善组织成员中进行分配。 p6~4nN2-4jI29F
第四十三条 捐赠财产的使用: h5:1Rz9=3Np8,D
(一)本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慈善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 D9;8wv6;,Ez6=,N
(二)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j,;7LX4~4Cv1-90
(三)接受捐赠的实物不易储存、运输或难于直接用于慈善目的,经商捐赠者同意后,本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扣除必要费用后,全部用于捐赠目的。 T7~7aE9~6jP2+3j
第四十四条 本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财产的保值和增值,按照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有关规定执行。 o8+3fI1:4NM9:4G
第四十五条 本会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与管理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x1=3ls,?8Gv8=7k
第四十六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P7:9ls32tV3+1n
第六章 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和信息公开制度 O5+,zp1;2fY7!4I
第四十七条 本会制定和执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本会业务及会计年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O5-8sE6+4Tf4!6G
每年度的财务情况以及本会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清算等事宜, 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I4:8Ue4?,rT9:9F
第四十八条 本会开展慈善公益项目,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和项目管理的原则,从立项的合规审核、项目合作协议的签署、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指导等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和制度进行。捐赠的项目资金使用去向和实施情况,必须向捐赠人交代并予以公示。 y,:9VY1!2Dc8;8P
第四十九条 本会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本会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提供的统一信息平台和自有媒体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本会的基本信息;年度工作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公开募捐情况;慈善项目实施情况、慈善信托有关情况等以及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其他信息。 v4;8qb8.4IU9!5C
第五十条 捐赠人有权向本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本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z3+9Mg4.6mA6=,m
本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本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k7?9NV,-5Sy1+5D
第五十一条 本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I6=5cm,;5LM4=1F
本会有权对资助款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v9;,XV3+8tx3;1E
第五十二条 本会通过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n8=1vF6;8Pr1!2s
第七章 章程修改 c1-,Sy8=5ja4:1L
第五十三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c17Uk7-7NF3!6z
第五十四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07:4gb4;6bx9~8l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财产的处理 X8:,oc5?1sM8=1k
第五十五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j6!5Uk3?7SO97v
第五十六条 本会终止动议经理事会讨论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D1+,fr6?7uI6=4F
第五十七条 本会办理注销登记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x5+9Pp2:7Hj,.8t
第五十八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k,6Sq3~5Ps36M
第五十九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同的相关事业,并向社会公告。 Q,!5tI34Wm6+6E
第九章 附则 z6~3ot2?8Fa2!40
第六十条 本章程于2019年6月18日经中华慈善总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X7?9vd78iv2?,s
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C7-1ou5.1NW1,e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Q9=1En64XY3~5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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