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人大网(廊坊市三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介
常委会简介
三河市人大常委会是三河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三河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现有组成人员35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委员30名。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三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与三河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常务委员会的决议,须经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o7+2zd4-4WC1;9V
机构设置
三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5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委员30名。机关内设办公室、选代法制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城环工委、财政经济工委,共有工作人员30名。 S5-,OB9;8tz6=3B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x92yb4:4QN7;3o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S4:3Yq39Oc2?5t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u1;3XL9;9qB2+3y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k5!8cV59Xx9?7d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w1=9ir6-,wf2;2F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M3?7Nh,~4KC6+5L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J3-6Pc76Jm7!6N
(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I9.6DL4-2hm7!5B
(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n3:3fs1;6EM8.3C
(九)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t8-9SS29S02;3a
(十)根据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u9!6KQ9.3UZ13W
(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任免,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决定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任免; E1:8pc2+1EU16l
(十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 l8+1Cj91xT3=4p
(十三)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o8:1QY7=3Kv4+4r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y5+,qp,.4NG,;1h
第四十五条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d2?,us5?6xT76q
常务委员会的决议,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p6+7ov1?6er8=1L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V1+2yK4+9xh3-8b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j2?2MU9~2oz2;8X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G3:5xd3-9JS,:8b
第四十七条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n1,mW2;3dV2!6Y
质询案由主任会议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在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主任会议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 C3=2BV72yc4~3b
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由主任会议印发会议或者印发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k9!5pm5.1mn4?,j
第四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组成主任会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组成主任会议。主任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Q1.,BI4;7Si1=1V
第四十九条常务委员会主任因为健康情况不能工作或者缺位的时候,由常务委员会在副主任中推选一人代理主任的职务,直到主任恢复健康或者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主任为止。 g1=8RD4~1SP3.9F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D5?2x08-,LB9~8m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U5:6Dy8!6ap1~,s
第五十一条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代表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p8;9iX3;5cH2?8k
第五十二条主任会议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全体会议决定。 B8=7hw4-8Ep,;3j
调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由主任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其他代表中提名,提请全体会议通过。 L6.6UX,+1QA1:5s
调查委员会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调查报告。常务委员会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 U28rc1=,rQ1.,q
第五十三条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和其他工作机构。 F8?5mB3+4RG5=,C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在地区设立工作机构。 t1=4iC6.1Qq1: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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