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人大网(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介
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是江北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1953年12月,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市人民政府委员会的决定,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正式建立。并于1953年12月27日举行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至今共经历12届。 M2.4QM4;7Uh6-4g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区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辖区广大选民选举产生。江北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现实有代表203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区人民代表大会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选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选举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和审查本级各国家机关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C5:1on4?1hJ6.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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