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人大网(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介
一、主要职能 i8-,ql2~2zU6-2N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3. p1=1iU9!3hs,=2W
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 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5.根据 I8;8Et7~7AS61u
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联系本级人 Q3:4FG8+1rI74T
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7.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8.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 w9=9lX8?1Zy6+7f
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 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 U4-7Ue8=7WZ4~3N
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9.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上一 Z7;7Jb3~5LJ5!6T
级人民政府备案;10.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 I4+6rb2!8Sr6~4u
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 K9=,IJ3-4dJ5;9A
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 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 K7~9gV3-4rm4+3Q
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C5;8WJ8;900,~1O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H9!4L06-5DU5~3C
本级下设 下设“一办四委”,即:办公 o8-4Ft2=7mq2:6E
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含建设环保工作)、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含民族及侨务工作) Q2!2wN5;7op9.6I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编制数 16 ,实有人数 13 人,其中:在职 13 人,增加0人;退休 0 人,增加0人;离休 0 人,增加0人 p1+6YN2=7GL2+3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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