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人民代表大会
夷陵区人民代表大会是夷陵区的国家权力机关。 C2+2qK1?4T07.2O
夷陵区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由夷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经过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必须在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时,方能举行。 Z1=4kf3:,Mn5:,I
夷陵区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P4-8hd3.70Z1+10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X3!4an4,Ad6;1r
(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 u7?4Ad7.3OR9.5P
(三)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G9?,gR7+1XR1+,s
(四)选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P9=6ZB1~4Y0,+1V
(五)选举区长、副区长; i,;2ug,:60d7:4O
(六)选举区人民法院院长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h7+9LC8?1zi4.3M
(七)选举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q,=9pI3=3xK2:1y
(八)听取和审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u4=8Jr78Hs1:4H
(九)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e8-2iT7-1WX8.1H
(十)改变或者撤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G,+7PJ6+7Ol6,S
(十一)撤销区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v3!5Si7=2Yj3+6L
(十二)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A6?5XE7+4st2+,x
(十三)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s9=7Aa7.,dQ1?3R
(十四)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W9~2Oa9.2Sw5!1N
(十五)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C2:5vG6?,iS3~8c
夷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夷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夷陵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夷陵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p9;6SG4;9UK6!4N
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夷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与夷陵区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M6!9UH3!5vE99x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常务委员会的决议,须经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d6+,um44E02=,0
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z3:5US1.6Lj4;1f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I,?3rZ,-6wy5-3h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K7~8rr5-,qq5:8q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H,~9gu9~4ma7+8s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n1;,Yo58yN7~,C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b4~,Gf5.5ih5+4p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M7?8gY4:7bJ6:8E
(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t,=8Ys5!6eH9+3W
(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K12GG26GP2?8d
(九)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N7.3Er8;3Jr2!1D
(十)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o6:7OL6+6vW7;1J
(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P3?6zM7:8pA9:,M
(十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R4=5HF4;3A0,-4g
(十三)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M6!,RS7:,qV1+4R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A,;8EK3?,Se,!4H
夷陵区人大常委会前身为宜昌县人大常委会,于1980年12月经原宜昌县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设立,并于2001年7月在撤县设区时更名为夷陵区人大常委会至今。 z3+4TY1,d05!8c
机构设置
职能介绍 y2.9Wp18yw1~50
(一)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L5~5qe,~6Nu26f
⒈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区人大常委会、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法制方面的议案并提出报告。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法制方面的议案,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 w7;2BD2.9Bz1:4l
⒉对属于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有关法制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q6!6ON2,wx6+7Q
⒊组织开展法制方面的工作视察、执法检查和类案监督。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 e79Dr1~9MH2=2r
⒋组织开展内务司法方面的专题调查、工作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监督。 m4;,XA2.6Ko4-8W
⒌对区级国家机关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和法制监督。 067Cr7~6Wv,.5t
⒍检查督促与法制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全区的贯彻执行。 d1?8ue3~2OJ3?4V
⒎督促区级司法机关和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人民群众对区级司法机关和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来信来访。 j,!5Yt3=3cA9;8c
⒏联系区级司法机关和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承担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下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Q1.6yo2.3Ao,.1f
⒐完成本级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X9!2QW9=7Vz3:7r
(二)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y,!9VJ5~5I05-,P
⒈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区人大常委会、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议案并提出报告。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议案,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 b99xb8.1bG9:9W
⒉对属于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f1~4Qa8,Cs2;8i
⒊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 c4-9TS2!6dy4~2d
⒋组织开展财政经济方面的专题调查、工作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监督。 R9+6uN,.3zl7-8a
⒌检查督促与财政经济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全区的贯彻执行。 i1!4pZ78GS4~1Y
⒍督促区政府财政经济部门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人民群众对区政府财政经济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来信来访。 K8;,0r2:4ju54H
⒎联系区政府财政经济部门。 W9~8yj4:6aN,:1G
⒏完成本级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z7.2QZ8?,zC5!7m
(三)区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d4=4KL2!8aT7-4r
⒈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社会建设方面的议案,提出审议意见或审查报告。拟定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的属于区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区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与社会建设有关的议案。 f2:2lu4!7wn5?7L
⒉协助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的工作报告,协助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与社建委相关的专项工作报告。 U7-,uj4;3Jc7=7S
⒊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并提出报告。 J1;8zi3=,Lw1:2y
⒋组织开展社会建设方面的专题调查、工作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监督。 J,-3OT8=9Nd2.5E
⒌审查区人民政府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社会建设方面的决议、决定以及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意见。 u1~,Pb8:1DF,!6O
⒍对社会建设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检查监督,适时向常委会提出执法检查监督事项建议 p7?8JD8=7Ri4;2r
7.完成本级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s1?2Nr3-6BV8-7d
(四)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挂研究室、信访室牌子) 051OL36Ik2;2P
⒈承担区人代会、区人大常委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夷陵代表团的有关服务工作。 A5=9pH5,zD6:1G
⒉为区人大常委会和区人大专委会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重大活动搞好协调、服务。 G3~5LT7+5vw1-70
⒊负责上传下达、对外联络和内部协调。 d5:1At3?3ex4.5I
⒋负责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委会的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 D2?7FR9:1IT4.6I
⒌根据主任会议安排,开展调查研究,当好参谋助手。起草区人大常委会各种综合性材料。 U1.9se7:9vJ8+3K
⒍负责区人大机关的组织人事、财务管理、新闻宣传、公务接待、机关建设、老干部服务、后勤保障及机关保卫等工作。协助工会抓好各项活动。 J4;6fE3=7Gf4~1r
⒎负责来信来访的登记、受理和分流工作。会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构参与对重大信访件的调查、督办。 w1.8ns7-4Pl5+5I
⒏负责人大机关联系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村(社区)的工作,组织和落实区委安排的其它中心工作。 S5~2he7-9Mk,.1n
⒐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N9!6cO2~5Yx6?5g
(五)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 T7+9lo7!6lC77I
⒈对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区人大常委会、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议案,提出意见和报告。受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拟定有关农业和农村方面的议案草案。 q74Hh3;,NB3.8C
⒉了解和掌握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负责区人代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农业和农村方面议题的准备工作。 A8=9VF3:3y07,T
⒊承办常委会开展农业和农村方面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的具体工作,检查督促与农业和农村有关的法律法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全区的贯彻执行。 i4;1nv5?2Gd1:4T
⒋起草农业和农村方面的专题报告、审议意见及决议决定(草案)等,供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作参考。 o2=,JN9?5XN5:4Q
⒌督促区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部门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人民群众对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来信来访。 b,+8Bp,;5sc9+7a
⒍联系区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部门工作。 p5:,Ww5.5ZG6;3h
⒎完成本级和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N8-5lO3=9De1;,R
(六)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08+1Uk4+4DW6~3M
⒈对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区人大常委会、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教科文卫民宗侨外等方面的议案,提出意见和报告。受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拟定有关教科文卫民宗侨外等方面的议案草案。 w9+5IQ3!7Dm3:2n
⒉了解和掌握全区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情况,负责区人代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教科文卫民宗侨外等方面议题的准备工作。 05?90a8;5IC3+7H
⒊承办常委会开展教科文卫民宗侨外等方面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的具体工作,检查督促与教科文卫民宗侨外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全区的贯彻执行。 X8+5Ja9?4fR5!2y
⒋起草教科文卫民宗侨外等方面的专题报告、审议意见及决议决定(草案)等,供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作参考。 O1~2NA2.2Wq6!2O
⒌督促区政府教科文卫部门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人民群众对全区教科文卫民宗侨外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来信来访。 F7.8Qv,=4wX6:8T
⒍联系区政府教科文卫民宗侨外等部门工作。 k4.5ab2;1BE9.2I
⒎完成本级和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A4=7So1.,Pn9.3s
(七)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R9:7Ph3:6wZ1~3P
⒈对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区人大常委会、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议案,提出意见和报告。受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拟定有关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议案草案。 x7?5y07+5Rz2~7b
⒉了解和掌握全区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情况,负责区人代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方面议题的准备工作。 B7=6Lk9;,zF5!4q
⒊承办常委会开展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的具体工作,检查督促与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全区的贯彻执行。 C5:2QV96jJ73U
⒋起草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专题报告、审议意见及决议决定(草案)等,供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作参考。 n5?7Gf670c5!,C
⒌督促区政府城乡建设环境资源部门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人民群众对全区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来信来访。 d4+3DE57od,.2k
⒍联系区政府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部门的工作。 i,?1bw7~8WK9=3V
⒎完成本级和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V6.5Rz7?2mA8+2Q
(八)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h,=3qb7:7YA5:2E
⒈对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区人大常委会、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预算方面的议案,提出意见和报告。受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起草有关预算方面的议案草案。 E4.9iW59jf8.4l
⒉协助财政经济委员会承担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预决算方案、审查预算调整方案和监督预算执行的具体工作。 d,2CB,!9EP1;5k
⒊了解和掌握全区预算工作情况,负责区人代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预算方面议题的准备工作。 O9.4If8.,KS9:,e
⒋承办常委会开展预算方面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的具体工作,检查督促与预算有关的法律法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全区的贯彻执行。 s7.,lW42oN1;9w
⒌起草预算方面的专题报告、审议意见及决议决定(草案)等,供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作参考。 p9?7tw,:,Ez7:4Y
⒍督促区政府预算编制部门和预算单位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涉及预算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人民群众对预算编制部门和预算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来信来访。 R3:4ut1!6cS6.5D
⒎完成本级和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I4!1uz,+5NZ5!3k
(九)区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Q4.8YV1;,rN6+7E
⒈对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区人大常委会、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代表选举联络人事任免方面的议案,提出意见和报告。受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拟定有关代表选举联络人事任免方面的议案草案。 x5:2UN1?4MQ7-7x
⒉了解和掌握全区代表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情况,负责区人代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代表选举联络人事任免方面议题的准备工作。 s8!5Ux4.8ih8:30
⒊负责人大代表的联络服务和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开展代表培训和代表活动,总结交流和宣传推介代表活动经验,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积极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y1~9bx9;,eb9.8K
⒋负责区人代会议案和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收集、整理、分办、督办工作。受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 f57xQ2!,Nz1.6N
⒌承办人大代表的选举、罢免、辞职、刑事许可和资格审查的具体工作。承办区人大常委会选举、人事任免工作的有关事宜。 u4;4Ji3~7SZ6?7t
⒍参与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夷陵代表团的服务工作。参与指导基层人大工作。督促有关人大代表工作的法律法规在全区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a2:5hm8?2zt9=3j
⒎办理本级及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V4;7Qp4-3sw9!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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