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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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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东亚文化之都、著名侨乡、历史文化名城泉州市洛阳江畔,是一所全日制公办的国家示范性(骨干)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在8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凝炼了“精诚惠世”的校训精神,确立了“志诚业精、尚德崇医、技以载道、济世惠民”的办学理念,为社会培养、输送了5万多名大、中专实用型各类专业卫生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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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东亚文化之都、著名侨乡、历史文化名城泉州市洛阳江畔,是一所全日制公办的国家示范性(骨干)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在8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凝炼了“精诚惠世”的校训精神,确立了“志诚业精、尚德崇医、技以载道、济世惠民”的办学理念,为社会培养、输送了5万多名大、中专实用型各类专业卫生技术人才。 H5=4jr3:5us7.9o

学校创建于1934年,初名惠世高级护校。几经更名于1986年改为泉州卫生学校。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优秀等级;2009年被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4年通过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项目验收,成为全国第三所、福建省唯一一所国家示范性(骨干)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2015年顺利通过高等职业院校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20年成为福建省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2021年获批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A类立项建设单位。 c1!1dE9!9an4?6r

学校有洛江、惠安、北门街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138亩,建筑面积243355.44平方米。校内实训基地总面积82903.68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162.25万元,馆藏图书总量57.63万册。拥有7所附属医院(含直属1家)及分布在全省各地的教学实习医院、实习药企共279家。现有教职员工743人,专任教师521人,副高以上职称18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名,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1名,省级高校教学名师2名。“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84.04%。 i7-,rX7+7lx4-,p

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社科公共部、基础医学部、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健康学院、口腔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科技中心和信息中心等12个教学教辅院部、中心、馆。专业设置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质量与安全、公共卫生管理、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预防医学、中医养生保健、老年保健与管理、健康管理等20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目前有全日制大专在校生9485人。成人教育设置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医药营销、康复治疗技术、中药学等10个专业,与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联合举办护理学、药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药学、康复治疗学9个专升本专业,在学函授学生1587人。 c1;1Ak6:1Ft2.3X

学校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目前拥有1个教育部、卫生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2个教育部、财政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4个福建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二元制办学项目。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全国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3个国家骨干专业(群),9个全国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1个省级产业融合示范专业点A类培育项目 ,3个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6个省级高职精品专业,9个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13门省级高职精品课程,6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个中央财政支持国家级实训基地,1个国家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教育部认证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3个省财政支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省职业院校专业群实训基地A类培育项目。1个国家高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项目,1个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建设项目,1个福建省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1个泉州市公共实训基地。 a7.9EU9+5lC6?8Z

目前,学校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高职医学院校,为实现应用型本科医学院校目标而奋斗。 c3+1IL9?1cS3.3M

学校荣誉

· 教育部、卫生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 k5?8cA5;6Al6!7f

·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口腔医学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列为“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 i5;2Iu84EO2!9O

· 国家级教学团队:临床医学专业教学团队 i3+20m,+8eJ27g

· 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护理专业教学团队、药学专业教学团队 F89NC46FX7~3N

· 护理专业被确定为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福建省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A类培育项目 W7-9GI6~6Ph6?8B

· 福建省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临床医学类专业群、药学类专业群、医学技术类专业群 J3?1KG1~8ms,!1M

· 福建省省级精品专业:护理专业、临床医学专业、药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助产专业 C8~3YO7.2cu6;,O

· 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药学专业、护理专业、生物制药技术专业、中医学专业、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助产专业 D7~7to9~3sZ7!5p

· 福建省省级精品课程:《人体解剖学》、《病理学》、《诊断学》、《内科学》、《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外科诊疗技术》、《外科学》、《儿科学》、《预防医学》、《儿童护理》、《药理学》、《药物制剂技术》、《临床基本护理技术》 l9.,vC4.3zi9!1F

· 福建省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基础护理》、《儿童护理》、《预防医学》、《儿科学》、《药理学》、《药物制剂技术》 S7-3gG27WX3-,p

·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 R5+2Ik5:,vh2.9K

· 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护理专业实训基地、生物制药技术专业实训基地 M8~1aw,;2VC9~1x

· 福建省财政支持实训基地:临床医学专业实训基地、生物制药技术专业实训基地、口腔医学专业实训基地 f1?8gh2!6ee5:,q

· 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生产性实训基地:护理专业生产性实训基地、生物制药技术专业生产性实训基地、临床医学专业生产性实训基地 J5.4ai,!7pg5?1U

· 福建省职业院校专业群实训基地A类培育项目:药学专业群实训基地 f4-8Gb5;1Zm5;6Y

· 泉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健康照护公共实训基地 c6=9AM5=,Df1=1U

· 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食品安全检测应用技术工程中心 p,!5jV3-3KF8~,S

· 福建省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母婴健康服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b8-9M06?2VV5.9X

· 中国医学教育慕课联盟理事单位 v5~,lF2:4RB13C

· 中国护理职业教育联盟副主任委员单位 i5-9wx1.1Uu,+3W

· 国家护理专业资源库建设联盟副主任委员单位 c1~8qM29rD8+5p

· 福建省现代学徒制项目培育学校 D7.2GL24MG2?8g

·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 D,1FX9=2UK3-4F

· 荣获福建省第一届文明校园称号 G,?8dP8?,bF8!6X

· 荣获福建省五一劳动节奖状 W2.5wt4?8PN3:7w

· 福建省医药护理职业教育集团龙头单位 k5+6fP9?20Z2~,Q

学校章程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章程 S8=9uK15UG1~9s

​​​ ​​序言 q5=,HS,1hH5:4s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泉州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医学高等院校。前身为创办于1934年的惠世高级护校,1958年升格为泉州大学医学院,l960年调整为泉州医学专科学校,1963年改为晋江地区卫生学校,l986年随地改市又更名为泉州卫生学校,1993年被省政府批准为我省首批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2000年5月被国家教育部命名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水平评估获优秀等级,2009年被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4年通过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项目验收。 O9~3VK4-2Ub,.7m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立“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优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面向基层、面向社会,为基层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服务好”的技术技能人才,力争把学校建成“海西一流国内知名”的医药卫生高职院校。 m2:5TG7?7eB7=4F

第一章总则 D5!6FF7-4eF6;3V

第一条为实现学校的发展目标,规范办学行为,依法治校,科学发展,建立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p2=9Px9,nj,?8U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英文译名为QuanzhouMedicalCollege,简称泉州医高专。 k,.,Tn66xg4=2o

法定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 u9!6lF4?8WW5=3M

第三条学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事业组织,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E,+6hI3~4On37a

第四条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培养面向基层从事医药卫生保健工作的高等专科学历技术技能人才,促进区域卫生事业发展。 o1?1HB81nM5+1O

第五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学校实行校、院(部)两级管理。 g9;8qJ3?8tS7.,b

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 S7+7Ow,~9rP7-8N

第六条学校是由泉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医学高等院校。泉州市人民政府根据学校实际,支持和鼓励学校推进办学体制机制和教学改革,推动学校事业发展。 H9;6Nb6!4Mq4?4E

第七条学校的办学活动接受举办者的领导与监督。举办者支持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Q8,Kt9+8Lw1=,h

第八条学校举办者按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学校发展实际,支持与鼓励学校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学校事业发展。 J4~7mr2+2dP7;2v

第九条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h4=1lA9;6XY1+1W

(一)遵守法律、法规; E55zY8.1AW5=2T

(二)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B4?7qx53Hp7:3B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Y85hE5+5KG58J

(四)按有关规定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R4;8Ge2?8Cx5:7Q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F4.5oD3+1aK5-7M

(六)依法接受监督。 M6-3hr9!5tN3=6i

第十条学校享有下列权利: i2;9pe53NV36T

(一)依法按照学校章程管理学校; h5!3mu1~7Uj6?9r

(二)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 u2:,xX9+4lO7?60

(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各专业招生比例; P3!,cO3.4kn5+,L

(四)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u2-,cO8:3rV1~5V

(五)设置党政管理机构、教学和教学辅助机构; p,=1Bp2;3Vf5-8D

(六)制定内部收入分配原则; R3~,CM3.2Xt2-3u

(七)招聘、管理和使用人才; u4~5KM,;5KN4?8G

(八)学校财产和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N5:7YD5-5et3:8a

(九)依法开展与境内外高等学校和科研文化机构之间的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 R29pq7,vt7?4k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F9=5dM3;,LZ1.8G

第三章学校功能与教育形式 t3:7JI,:4gs1=1g

第十一条学校以培养医药卫生人才为根本任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开发、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 z4;6Ei2?5au7.8b

第十二条学校坚持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重、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人才培养与技术服务相互促进。 z4.3wD8.5bE3:3n

第十三条学校依法设置和调整专业,以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为专业主体;根据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产业升级转型需求,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建设专业群,拓展健康产业相关专业。 B4+3IX3~9qW,=5F

第十四条学校依法招收学生,对学生实施教育,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组织实施教学活动,依法颁发学业证书。 B4!5qX2+9YS5-5N

第十五条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办学与学术交流活动。 s8.9rT1-1aY2~6C

第四章学校组织与管理体制 J6=20u,;,tQ2,C

第十六条学校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设置内设机构,决定其职权职责配置。其中党政管理机构根据上级党委、政府有关规定和学校管理需要在规定的机构限额内自主设置;教学和教学辅助机构按照《高等教育法》有关规定和办学需要设置,需确定机构规格的,按结构编制管理程序办理,不需确定机构规格的,由学校自主设置。 C9;5dS54JK4?9m

第十七条校党委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d2+3Ct8+8Ul,-1B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医护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a5~7JI,;4bo2+5Z

(2)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g5~2qs4+8il1.2A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j,+5Bp43am3?9d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X2=3eh3.1cL6-6U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医护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Q1;3xQ4-,wf6:,K

(6)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 F8:3ZZ77PH43B

(7)加强对学校院部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K9+9fw9-7Me1;3v

(8)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M9!1MX2=2VT2.3t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V6:9gN3!3WE56y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J6?9VS6+7ay4:1K

第十八条校党委会议是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的重要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干部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校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适当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党委委员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或涉题的有关方面负责人可列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2次,如遇重大或紧急事项,可随时召开。 F8;2Ol4!1sY9=6o

第十九条中共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F7;9GH5-5XX8=4z

第二十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实行副校长协助校长分工负责,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 i6-2NG2.9fu2;9c

第二十一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b9=5AS3?2d06;9O

(1)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u7=5Qy7~3BV8?7o

(2)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S46hC4?7oa4:7W

(3)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L8?,iY6=1em1.4v

(4)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A6~3Hm6;4HI9~,r

(5)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V3:8wJ,-7LS58M

(6)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v,;4IS3-9os6;2Y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O7~,lW21Qs4+9J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x,?5UV7:9XK,.1Z

(9)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V6-6Zs9:3zU6~60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3;4cz,!,jb8:2u

第二十二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日常行政工作决策机构,是对学校行政工作重要事项进行处理和决策的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落实学校党委会的有关决定决议,研究决定学校行政事务,研究处理教学、科研与行政工作的重要事项。校长办公会由校长主持,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如有必要,由校长决定随时召开。 c7.6rJ5~3wq,+3O

第二十三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医护员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依其章程行使权利。学校实行以教职医护员工为主题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教职医护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医护员工合法权益。 i1?,EC3?8iq7:3a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b6;4ln8!4WT7=,m

(1)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a9+2bx8+6Ib2=2C

(2)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医护员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M6~4DB1=6cW5+8O

(3)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u27TS6?8Kp9:7H

(4)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医护员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医护员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d,:1AU3-2UF7:8Z

(5)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Z,1vE,-9za3;4l

(6)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q1=9jR1~9dR6-3m

(7)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Y2-,mI2!4Ve7=7Q

第二十四条学校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决议和提案。教职工代表大会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Y,;,jR4-7HB790

第二十五条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学术决策、评议、审议与咨询的最高机构。委员由学术造诣高、学风端正,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依其章程审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受理学术争议,处理其他相关事宜。 G,6TZ58Gk6:1R

第二十六条校学术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秘书、委员组成。委员会人数应当与学校的专业设置相匹配,并为不低于15人的单数。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部主要负责人的副高职称以上专任教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l1-6pj6?40w8=7D

委员的产生,应当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公正遴选等方式产生候选人,并由校长聘任。设主任委员1名,可根据需要设若干名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可由校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也可以采取直接由全体委员选举等方式产生。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但连任最长不超过2届,连任的委员人数不超过委员总数的2/3。 p3+7GI1.2LW6?8J

第二十七条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n5!3Cu,-,sK7-7c

(1)对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发展规划,科研工作进行审议;对学科建设规划、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A9.6mm5,Ve8~5M

(2)审查、评定、推荐申报各级各类教学、科学研究课题。评审和确定校级科研课题。 z4?7TL1~8uS5-2a

(3)接受主管部门委托对我校承担的各层次科研课题进行检查。 y2+9Qc,.2vk24V

(4)负责有关教学、科学研究奖励(包括成果奖、特殊贡献等)的评审。 D8~3BB8+4AL2;5F

(5)组织学校重大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活动。推荐各种学术荣誉人选,推荐重要的学术组织任职人选。 J6=3UW6-5gZ5.,w

(6)对教师职务评聘的学术水平以及其它学术性问题进行评议。 r9=,Vl3:9GB5+8m

第二十八条学术委员会的运行制度: K2:1J08?10l7=8v

(1)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学术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会议。学术委员会委员全体会议应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h8~3JT9+6oZ6=2P

(2)学术委员会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大事项应当以与会委员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q9:9xt4?1jV94V

(3)学术委员会应当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度对学校整体的学术水平、学科发展、人才培养质量等进行全面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对学术委员会的运行及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总结。 02+2Ln9:1CP,;2J

第二十九条校教学管理委员会成员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治学严谨,富有教学管理经验的副高职称以上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依其章程对学校教学及其管理的指导思想、重大教学改革举措、有关教学工作的长远规划、政策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和决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议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及课程体系改革方案、专业带头人遴选、评审教学成果奖、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相关事宜。 M8;7RJ7+2Dz9;,l

第三十条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由与学生工作有关的各部、处(科)室的主要领导和各院、部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组成,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在学生工作中的统一组织指导、督促监察、调查研究等作用;统一对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常规管理工作计划进行安排、落实和检查;研究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N6?1ot2=5BH5;90

第三十一条学校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由各专业领域内行业企事业单位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院部和教研室负责人及副高以上教师组成,是各院部专业建设的咨询、督导机构。依其章程参与制定所在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专业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搞好课程建设与改革,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等方面工作。 H6+,Ne8~8Ih6.4l

第三十二条学校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具有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和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等人员(简称“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实行评聘合一。 l1?3HZ6;9Oz9.,t

学校组建学校聘任委员会、校学科评议组、院部考核推荐组三级机构,按照“条件自设、程序优化、过程公开”的原则,在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设定聘任条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和职数内,聘任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并发放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学校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任职条件分类考评、职务岗位分级聘任。 D5!,kn2;2MM7?9L

第三十三条学校内各民主党派及群众组织依各自章程开展活动。 H4;4tV7:8QI4!7z

第三十四条党政职能机构、直属机构根据学校授权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 k3:6tH,=1ex9=1p

第三十五条学校教辅部门为教职医护员工和学生提供服务,保障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f3=1g05;9kW2=1u

第三十六条学校附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依照法律和学校规定实行相对独立运营与管理。 a51ZF1~7YW,;8p

第三十七条学校设立院、部。院、部作为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科学研究、教师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实行自主管理。 O1.8Fu5:3lO4!8z

第三十八条院、部根据学校的规划、规定或授权,制订院部发展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课程建设及教学计划;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和其他学术活动,提出年度师资招聘及招生计划建议;负责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就学生的奖惩提出意见;行使学校赋予的其他职权。 O2.5az4-4HT7=1P

第三十九条院、部党政联席会议是院、部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的重要制度和推行民主管理的重要机制,是院、部的决策机构。根据工作职责和议题内容,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由院长(部主任)或党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 x3+2Zp9+6fl6~1m

第四十条院长(部主任)是院、部行政主要负责人,对院、部的行政事务行使管理权。院长(部主任)定期向本院、部全体教职员工报告工作。 L6?1Pz9~9Zo3-8L

第四十一条院、部党总支负责院、部思想政治和党建工作,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部各项决定在本院、部的贯彻执行,支持院长(部主任)履行其职责。 j4?2pc,?5yp4:9G

第五章教职医护员工 Y2;9Hh4-1Sv2-2m

第四十二条学校教职医护员工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组成,实行全员聘任制度。 V1+1Ja2-,0L2=8K

第四十三条学校教职医护员工除享有宪法、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下列权利: l4?4wV2-4Oz93S

(一)公平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 g5:7JW2~4OM3;4Y

(二)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相应工作机会和条件; u8:2Fv8;8ad2!7C

(三)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D4!4ya67WS9~6v

(四)公平获得各级各类奖励及各种荣誉称号; f5:8CR6.1fm1;,X

(五)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和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s6?9BJ9-5qz9;4S

(六)参与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W18ra68DU5=4c

(七)就职务职称、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p8.,JF9.2vR9?6V

(八)学校规则或者聘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M1!7nM6:7IK6.9k

第四十四条学校教职医护员工除履行宪法、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Q840i9?8vN,:3L

(一)珍惜和维护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 m3+5qu,~9So6=9a

(二)勤奋工作,尽职尽责; O4!2hU2?6Wv1?,p

(三)尊重和爱护学生; i8~1CB8;9FX6;7k

(四)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W8-9Rq,:,gY6!3G

(五)学校规则或者聘约规定的其他义务。 T66QN36Kv8.,d

第四十五条学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的重任,应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传播思想,传授技术,培育人才。 i9?4wz8=5dy,7V

学校尊重和爱护人才,维护学术民主与学术自由,为教师开展教学、科学研究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自主进行技术创新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f7?1qm7,PI,+4p

学校规范教师的学术行为,引领教师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风尚。 z4?3Nz,.20j5~4f

第四十六条学校制定人事管理制度,对教职员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类人员评聘、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k8!,Au1:,PG1?8I

第四十七条学校对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管理成绩实行奖励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教职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s7:6UT3?8cF6!,x

第四十八条学校依法建立权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教职医护员工合法权益。设立教职医护员工申诉委员会,明确学校受理教职医护员工申诉程序,维护教职医护员工合法权益。 h5+5PM9-7bp6:8Z

第六章学生 C8:9sb7?9yM1+9D

第四十九条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 V9-6qq9+8kq2?3I

学生除履行宪法、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r7:6e01+7Gv98K

(一)珍惜和维护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 F8.6wE,;,LM6~4k

(二)遵守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和学生行为规范; e,~5hA3=1d02.8f

(三)遵守学校考试制度和获得学历的相应规定; e5-,zp19HP3-1Y

(四)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q9~20u4.7oF3=,P

(五)爱护并合理使用教育设备和生活设施; W3?8Ub7.4hC77P

(六)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应诚实守信,履行相应的义务; d7=5oQ8-,nQ4!7b

(七)学校规定的其他义务。 K9!1GU,:5iH1=90

第五十条学生除享有宪法、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下列权利: I4-5ON,;,Dd4!6R

(一)公平接受学校教育,平等利用学校公共教育资源,获得增强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基本条件保障; o1-1ks3~3fV,=8o

(二)按规定条件和程序重新选择专业,按学籍管理专业选修课程; u2=7KK4=,JB,.3Y

(三)公平获得在国内外交流学习和参加学术文化交流、技能竞赛活动的机会; W7;20h6.6rY4-6o

(四)为发展个性获得全面的素质教育; Z3.4lO3+5P0,?4Q

(五)依照法律和学校规定组织和参加学生社团; Z2?1Vx6;5sw1=1N

(六)公平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和奖励; j5=,Nj2~9rZ1!7f

(七)知悉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对教学活动及管理、校园文化、后勤服务、校园安全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y7:4Nl5;4gq6!3O

(八)对纪律处分和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决定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N7?8HY1=4pD8.5O

(九)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其他权利。 S5=3ZS7-3he,:4B

第五十一条学校设立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引导其在党委领导下按照各自章程独立开展活动。支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建立学生权利保护机制,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w3:2SO9+4Hz1;9Y

第五十二条学校引导学生养成敬畏生命、尊重人权、尊敬师长、诚实守信、爱护自然、热心公益的良好品性。 g7~4fE6;10d1+9D

第五十三条学校关怀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为其健康成长成才提供必要的帮助。 b5,iH9~9is49t

第五十四条学校对取得突出成绩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表彰和奖励采取授予荣誉集体或个人称号、颁发奖学金等多种形式。 L4-1jR3=4Cx4-6V

第五十五条学校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纪律处分种类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学校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与学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精确、定性准确。 x,?1oO4;9Qw5?6U

第五十六条学校为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 o7!8ag7~3EG1:9B

第五十七条学校支持学生开展有益身心健康、有利人格塑造的各类课外活动,支持学生参加义工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开展勤工助学。学生进行课外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学生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履行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关协议。 033eJ3~9ft2-9l

第五十八条学校设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建立健全学生权利保护制度与机制,明确学校受理学生申诉程序。 G8;8pR6;3uW3?8j

第七章理事会、校友会 X8-7am,~,Gs9.7q

第五十九条学校依法设立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理事会,制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理事会章程》,设立相关机构,建立工作制度。理事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k2?2sS4;9IA2;4J

第六十条理事会旨在创新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增强活力,互相促进,成果共享,提升办学质量和企业效益,发挥理事会咨询、协商、审议、监督职能。 P6;1OC6:1JP9!1G

第六十一条每年召开—次理事大会,如遇特殊情况,由理事长提议,可临时召开理事大会。在召开理事大会期间,理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由理事长委托指定的副理事长主持。 G6-3nf1!1UV7;7o

第六十二条学校依法设立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友会,制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友会章程》,根据《章程》按区域或片区设置若干校友分会。 N,?5CX8+8TP9?9X

第六十三条校友会以多种形式建立与校友联系沟通机制,搜集校友信息,鼓励校友为学校科学发展出谋献策,促进校友为学校科学发展发挥作用。 l4=1rT4=3Kf9+2W

第六十四条学校支持校友总会工作,为校友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促进校友与学校之间、校友与校友之间、校友与社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w2.,FX7:3Ho8!2Y

第八章经费、资产、后勤 x7+,zx5;9ay3?9y

第六十五条学校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06:3aE,!8XL7!8F

学校积极拓展办学经费来源渠道,筹措事业发展资金,保证办学经费逐步增长;鼓励和支持校内各单位面向社会筹措教学、科研经费及各类奖助基金。 e,9YO,:2Gq4+4j

第六十六条学校坚持勤俭办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设节约型学校。 l,~6Wo,+6tO9-5b

第六十七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审计监察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保证资金运行安全。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C1?8F06!5tu1~5E

第六十八条学校对拥有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依法进行自主管理和使用。 V1;8cP2?5li5=9V

第六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K5=8lh2-5Kw7=2g

第七十条学校不断完善后勤管理和服务体系,为学生和教职医护员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保障。 n5?10F4~7FK5~2q

第九章学校标识 E4=5ch8;4nN4!5v

第七十一条校徽包括徽标和徽章。 b69Vs,=2mr,.3b

徽标:双圆套圆形徽标,标准色为正红色。内环中以两条红色长方条垂直相交为形式,红十字里面是萌发的嫩芽图形,“1934年”表示学校创办时间为1934年,整体图形寓意传承仁心良德的大医精神和培育优良医药卫生人才;外圈上下方配以“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中英文校名。 h2?9jP,9PC6.6j

徽章:为教职员工和学生佩戴的题有校名的长方形证章,教职工佩带徽章为红底白字,学生佩戴徽章为白底红字。 K6~6sd3:9Uk2~5m

第七十二条学校的校训是:精诚惠世。 i6.3cW1;2BT5~8a

第七十三条学校的校歌是:《白衣战士之歌》。 W8=9Dk5=6JZ5!2L

第七十四条每年的5月19日为学校的校庆日,校龄自1934年起计算。 02?6HG7;9WA6=1U

第十章附则 I48iq6.5rK1?,C

第七十五条本章程的制定和修改须经校教代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校党委会议审定,报省教育厅核准。 Z4+5XP6!3ht4?7P

第七十六条章程是学校的基本规章,根据学校章程制定的学校管理办法、条例及实施细则等均应符合章程精神,不得与章程相抵触。 B1;30a7?7nb1.7x

第七十七条本章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予修订: z3-4VF7-3pI2:2n

(一)章程依据的政策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L9!3XC5~2ES6:9Q

(二)学校举办与管理体制发生变化; E,~2bN7?1gn,=2A

(三)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发生变化; Z9?5qc3~7JR5+,t

(四)章程已明显滞后于学校发展。 e68vn4+2Hz6?,A

第七十八条本章程自福建省教育厅核准之日起生效,学校公布之日起施行。 j7!9Ad1=4LJ63H

第七十九条本章程由校党委会负责解释。 J,;1mA7.8tf52N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 J,!8fq59Xx9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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