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沁县监察委员会简介
组织机构 g2!1CP8~1Mf1=50
沁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职能部门12个,即: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一至第二审查调查室、第一至第二案件审理室。 i6-9Vg9=6LR7:3T
沁县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2个,即:干部教育培训中心、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培训中心。 T6.3qU8~9dq1?2L
沁县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10个,即: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驻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县直机关纪工委。 N,:6Xi98Bz5-2f
沁县纪委监委内设职能部门职责简介 q4?1rI,=9zo3:5A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重要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信息综合、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等工作。 f4;,jo8~3ze2-8W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等工作。 O84Cn4-1q08+9k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等工作。 r8=,zX9?3VZ1:2M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等工作。 j2.6dT2:9vw96g
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 x9=6MV5=6nD3~1i
第一至第二审查调查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 x8:5tY5~,ON8?7X
第一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按规定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严格依规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等工作。 J,=8Ls,-9cn4-2O
第二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等工作。 r6;4fb7-7Fp1=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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