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洛江区人民检察院于1997年10月挂牌成立,于2001年3月迁入新址办公,现有侦查技术综合楼和警务综合楼两房,建筑面积分别是4303平方米和2922平方米。后于2017年4月建成检察监督指导中心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 M4-7yn6:7Io5:2W
建院23年来,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在省、市院和洛江区委的关心支持下,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建设”的争创思路,先后实现了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新媒体应用案例二十强、省级青年文明号、福建省巾帼文明岗、全省信息有较大贡献的单位、市级先进基层院等创建目标等创建目标。 u5:,on,;3Cs,=1o
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共设立5个内设机构:设立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信息技术等工作;设立政治部,负责干部、宣传、教育、法警大队、机关党建等工作;设立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设立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生态案件、公益诉讼等工作;设立第三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及上级院指定办理的自侦案件、控申(含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涉台检察综合性事务、研究室、案管、检务督察等工作。 P1-6Sa5;1oL1!9U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