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彭山区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1年7月,刚成立时名为彭山县人民检察署,1955年2月更名为彭山县人民检察院。1968年12月被撤销。1978年7月恢复重建,2014年12月撤县设区后更名为彭山区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以来先后在彭山县武装部、县政府办公,2008年3月迁建至寂照街现办公楼办公至今。 j8!,zm6+9Ha4:4W
我院现有政法编制干警30人,工勤编2人,事业编2人。中共党员31人;本科学历30人;科级干部7人;员额制检察官11人,院党组成员6人,检察委员会委员11人,其中专职委员2人,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5个内设机构,两个派出机构青龙镇检察室、牧马镇检察室,一个下属事业单位网络管理中心。 J,.9YM81Em2+7Y
近年来,彭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市检察院和区委的领导下, 在区人大和区政府的支持和监督下,紧紧围绕天府新区彭山区域发展大局,强化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强化自身监督,着力推动各项工作均衡发展。我院被眉山市委、市政府评为“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富裕美好和谐眉山”主题教育活动先进单位,被四川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执法为民十佳集体,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和“四化”建设示范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 U5~5uG2=2Jv4~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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