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1954年6月,萍乡县人民检察署在萍成立,1955年1月更名为萍乡县人民检察院。1960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萍乡县,设立萍乡市,受宜春专区代管。萍乡县人民检察院改称萍乡市人民检察院。1979年3月,萍乡市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同时成立城关、湘东、芦溪、上栗四个区人民检察院。 l54zt4:8ZG43I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位于萍乡市经济开发区观丰路99号,现有内设机构14个,事业单位1个;在编干警70人,其中员额检察官18人。 W4+5Dr7+7TM4!5Z
市检察院现使用的办公大楼,于2005年投入使用,占地26亩,建筑面积10250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为8200平方米,包括1栋7层的主楼和5层的附属楼。 f5-4Af9?6WV8+9h
萍乡市院先后被高检院、省委、省政府、省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组织奖、全省文明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星级创优”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C,.6ss84kT8~3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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