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监察委员会简介
组织机构 03+8CY9~6mQ4:5w
浦东新区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区委巡察办巡察工作处。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至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至第八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一室、案件审理二室。 t,,CE8:9gV9-9X
此外,设有浦东新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1个直属事业单位。设有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L5!,lC1.4rc1?5t
(备注:区委巡察办设在区纪委监委,市委巡视办与区委巡察办类似,设在市纪委监委。市纪委组织部考虑到市巡视办为市委工作机关,故未将之作为市纪委监委组织机构进行公开。因此,本次公开内容中,区委巡察办及其工作部门也暂不作为区纪委监委组织机构进行公开。) T3:3Kf8+1tU8.1Q
内设机构及其职责简介 f3=,Rp9=7mK,=4z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承担纪检监察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承担有关文件文稿的组织起草、机关外事、机关事务管理。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重要课题调查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成果运用。承担机关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等职责,按照规定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持,统筹指导协调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等。 c4:9YZ2=5Pd7+2W
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派驻机构等干部人事工作(包括区委巡察机构相关工作人员)。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街镇纪检监察组织、区属企业纪委领导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考核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协调办理廉政审核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和管理。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受理对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谈话函询、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A2.,Uz8!4Rz1=4L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工作,开展纪法教育和警示教育,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负责相关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工作等。 i5;8Hc,=6rm4-2t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区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综合协调推动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工作等。 u9-3PD5-6dN2+9i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区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区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街镇纪(工)委、区属企业纪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按照规定移交。按照管理权限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监委受理的申诉、申请等。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群众来信和网络举报事项,以及办理上级和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区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街镇纪(工)委、区属企业纪委信访举报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党员干部澄清保护机制和实名举报查处结果答复工作等。 U6+8QA9:9NQ4;4o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对归口受理的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承办部门。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负责对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跨区域查办案件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配合等。 M1:2UH4=4CH7?9J
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区属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区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按照规定向有关党组织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照规定提出处置意见并办理,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照规定办理。统筹指导协调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联系单位区属干部的廉政档案建设和管理等。 E8,dj8.9cQ2-2t
第五至第八审查调查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按照管理权限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规定向有关党组织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等。 D6!8mz8=3FR8~8C
案件审理一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机关审查调查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按照分工,负责区纪委监委派出机构、下级纪检监察组织报送审批或者审核的党纪、政务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按照分工,负责承办党员对区纪委和下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组织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监察对象对区监委派驻、派出监察机构复审决定不服的申请复核案件。按照分工,负责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和党员权利恢复工作。负责对区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下级纪检监察组织案件审理业务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对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s7;9En,9Tp5~6V
案件审理二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的涉嫌职务犯罪的党纪、政务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按照分工,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派出机构、下级纪检监察组织报送审批或者审核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按照分工,负责承办党员对区纪委和下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组织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监察对象对区监委派驻、派出监察机构复审决定不服的申请复核案件。按照分工,负责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和党员权利恢复工作。负责跟踪移送起诉案件的刑事强制措施采取、提起公诉、审判等司法程序进展情况,处理退回补充调查的相关衔接工作。负责与司法机关建立完善沟通、处理、反馈机制。负责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适用指导等。 C2;4ur7!6QX5;9V
浦东新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A1?2QC8-8Hq72V
浦东新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12个,具体为: K5~7kM9+5zi97M
1.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区国资委、陆家嘴集团、外高桥集团、港城集团、水务集团、投控集团等单位。 a7:6QG7?4p0,+6t
2.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区规划自然局、区建交委、区生态环境局、浦开集团等单位。 d,-4Ul7?1aT7.,H
3.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东岸集团等单位。 I4?3YP3~3Ar,=7e
4.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农发集团、浦商集团、供销合作联社等单位。 s9=4Kl84jQ7+5s
5.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区应急管理局、自贸区金桥管理局、自贸区陆家嘴管理局、自贸区张江管理局、自贸区世博管理局、科创集团等单位。 c4?1vW2+2Pz7?5T
6.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区委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区委地区工委、区人大机关、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机关、区信访办、金桥集团、金桥股份等单位。 H8;3yk1;,hc6!9p
7.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侨联、区委党校、张江集团、张江股份等单位。 J3!4mM8:10A7!7u
8.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公交公司等单位。 D7~2Vi2~6IC9?4P
9.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金融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司法局、浦发集团等单位。 Y1~6zz9!8DW6?3z
10.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区科经委、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科协等单位。 W7-2dw5.9CU2.6u
11.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区法院。 a9~2rZ1~3hY,!3o
12.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区检察院。 f9-1iI36qo5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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