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1981年经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在盘锦监狱设置辽宁省盘山陆家地区人民检察院,作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承担对盘锦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职责。1992年省检察院决定,由盘锦市检察院派出。2002年12月更名为辽宁省盘锦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受市委领导,为市委直属单位。现有编制18人,内设办公室、政治部、检察业务部3个职能科室。多年来,坚持科学发展思路不动摇,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逐步建立起有序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和常态化的工作评价体系,各项工作呈持续向好发展态势。院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协调发展,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多次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党支部,业务工作连续多年位列全省先进行列。 R5-4KV2+4iL3,G
2019年,新一届党组着眼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体安全观,严格按照高检院和省院、市院一系列工作部署,厚植发展基础,精心谋篇布局,努力破解难题,推动改革创新,在“求实、求精、求专”上下功夫,在“高效、高标、高质”上定举措,在“重人、重制、重督”上强执行,率先探索出“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证据核心,依托‘3+2’办案组织,运用‘5+3+’办案手段,做实办案成果,实现‘三强化三突出’办案目标”的巡回检察办案模式,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迈向时代新高度。 b5=8aS7+,ll5!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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