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林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吉林省江源林区人民检察院座落在白山市江源区江源大街,行政区划地跨白山市江源区、靖宇县、抚松县、通化市柳河县,人口20余万,林业用地面积33万多公顷。 F2;9mM9~4ds8+4B
司法管辖辖区为三岔子林业局、湾沟林业局、三岔子刨花板分公司、惠林公司、三林木业公司、吉林省林业技师学院等国有企事业单位。 v1+4Vg31Yk3;6R
辖区内,活立木总蓄积量为3500多万立方米,森林中生存着狗熊、狍子、野猪和北国红豆杉、黄菠萝等国家珍贵濒危物种,富含煤炭、铁等矿产资源。 S7;2Rx8-7CV5.5Z
1980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林业部、司法部、公安部联合发出了《关于在重点国有林区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检察、法院组织机构的通知》,据此文件,省对口五部门联合行文请示建立健全林业公检法组织机构。1981年12月5日,省委组织部、省编制委员会批转了五部门的请示。 o5.2Ye52yf8=2p
1982年3月7日,吉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重点林区建立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据此决定,成立了“吉林省三岔子林区人民检察院”“吉林省湾沟林区人民检察院”。 d31MZ4~7GO3+8v
1983年2月1日,根据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和省林业厅(83)第1号文件精神,开始正式办公,同时启用印章,先后隶属于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通化林区分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白山林区分院。 x6!30H9?6KH8:2T
2009年12月20日,根据高检会[2009]1号关于印发《林业审判、检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精神,进行林区检察体制改革,检察人员身份通过考试考核转换为公务员,由林业企业编制转换为政法专项编制。2012年2月22日,根据吉编行字[2012]14号文件,原“吉林省三岔子林区人民检察院”“吉林省湾沟林区人民检察院”合并,成立江源林业检察院。2014年9月16日,根据吉检政发[2014]64号和吉编行字[2014]93号文件,更名为吉林省江源林区人民检察院,启用新印章。2015年5月11日迁至现址,原来两个检察院正式合署办公,省财政逐步拨付经费,2016年7月,正式与三岔子林业局、湾沟林业局办理国有资产等移交手续,彻底归口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管理。 r,;5Iu3+3sA,+4Q
经过林检体制改革和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洗礼,江源林区检察院迎来了新的发展生机。 l8:6GY6~,pj1;7F
目前,内设机构有职务犯罪检察部、刑事检察部、民行控申和刑事执行检察部、政治部、检务管理保障部、纪检组。现有干警工勤人员33名,其中,党组书记、检察长1名;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名;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纪检组长各1名;党组成员、职侦局局长1名;员额制检察官9名,检察官助理4名;书记员8名;司法警察4名;工勤员额2名。“两房面积”4356平方米,办公办案用车5台。 E9?6Gc,+2XO1-2b
35年来,江源林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林检职能,突出打击以毁林犯罪为主的各种刑事犯罪,有力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被誉为白山脚下“绿色卫士”。 M6;2Ld7-7VF3=5T
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向着“队伍专业化、司法规范化、保障现代化、管理科学化”的目标,走向新的辉煌! k6!7lM5?8Ai9.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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