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一、主要职责 U9=4FQ7=2Ly2;3a
(一)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政策,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完成上级人民检察院部署的检察工作任务;接受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领导,并向六安市叶集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w5?3Ka3;,Rr9=2S
(二)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D2=4Te7-7Jb68V
(三)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m2-8fw2-7tn,=9M
(四)依法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出庭支持公诉;依法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 S2=6Ui4;9Es9;,d
(六) 依法开展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p,-4ws,:9hw9+5L
(七) 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的合法性实行法律监督。 T5=3ns5+6ED5~3U
(七)开展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 K5:8YG2;3eE7=7R
(八)开展检察技术工作,承办有关案件的勘验取证、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 h9+4sJ8!,hT4=3S
(九)负责本院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检察队伍。 K3!4Ad9=8sl2.1T
(十)负责其他应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P1~3wM9.2pA4-7n
二、部门机构 b4=1wk3;3Up26V
(一)办公室(政治处) g1=8Ny,?5sC5!4v
协助院党组抓好院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承担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检察官等级、警衔、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负责检察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各项教育培训工作。 C6+1Nl9?2FI5?9A
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文件起草、文秘、档案管理、机要电文的处理;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和机关后勤等工作。 W,!5Fv3-7at6.4b
负责案件的受理、流转、查询;负责本院承办案件的流程监控;监管以本院名义制发的案件文书;监管扣押款物;组织办案质量评查;负责案件统计、分析等工作。 y4~1XN7-5Sp1:3N
负责本院检察技术、信息网络工作;负责检察机关现场勘查取证、视听资料的制作和检验鉴定、文证审查等检察技术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会检、复核及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全院技术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Z7+8Jq2~3pX51x
负责法律、政策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研究;承办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j8+,fU2.9nS5=9r
负责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协助执行拘留、逮捕等其他强制措施;协助追捕逃犯;提押、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负责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 i2.6ea7;1Dy4=,Z
(二)刑事检察科 x4!5JA3~3kQ3-8U
负责对本区刑事犯罪案件(包括本院自侦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的监督工作;负责对本区刑事案件(包括本院自侦案件)的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和审判监督工作;承办侦查监督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和案件的请示;承办上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审查的案件;承办公安机关、本院自侦部门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逮捕案件以及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承办起诉阶段羁押期限报延工作。 j,=1Jp,;6xF8=8u
(三)诉讼监督科 r2;8ar13Xm6;2Q
受理公民和单位的报案、举报、控告,接受投案自首;对举报线索进行审查、分流和统一管理;开展举报宣传和举报奖励工作,妥善处理告急访、集体访;负责承办公安机关请求复议、复核的不起诉案件;负责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工作;负责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工作,承办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裁判的申诉,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或建议提请抗诉;对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出庭履行职务;依法办理检察机关管理的刑事控告申诉案件、刑事赔偿案件、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和上级机关、检察长交办的其他案件。 p7-1xc42Re9:9o
(四)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局 r,-,it7-2BJ,;1l
负责本区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对本区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承办需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负责本区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和调查研究,总结推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验做法,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负责预防职务犯罪信息的收集、研究和利用;管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受理社会查询。 t8?2Uh4-5iQ9;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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