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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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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辽宁省慈善总会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大厦A座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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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慈善总会简介

辽宁省慈善总会(英文名称Liao Ning Charity Federation缩写LNCF)成立于1994年,总会是由热心和从事慈善事业的中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参加的全省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会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为辽宁省民政厅,受辽宁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获得辽宁省民政厅慈善组织认定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 p3;7JV6=5hN2?7h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发动和依靠社会力量,筹募慈善资金,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文明和进步。 p8;9ij,-2pP7.1p

为了适应现代慈善发展的新形势,总会提出了“做大、做强、做规范、做出品牌”的奋斗目标,实施了由传统救助型慈善向普惠制公益慈善转变,由做一般的慈善项目向打造品牌慈善项目转变,由输血型慈善向输血与造血相结合转变,由单赢模式向多赢模式转变。经过4年多的努力,总会打造了12个品牌慈善项目,举办了3家慈善养老院,1家慈善医院、养老护理人员培训中心,增强了自身造血功能,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物质支撑。 R6~8hK9-9vX7~9g

总会章程

辽宁省慈善总会章程 a4.7Wh7!9UQ1!,p

第一章 总 则 v3-9dq19WJ7?8T

第一条 辽宁省慈善总会(英文译名Liao Ning Charity Federation缩写LNCF),是由热心慈善事业的中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参加的全省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A6!1uo7:3ij67T

第二条 本会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为辽宁省民政厅,受辽宁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d9?2HX8;4Bh,~1E

第三条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广泛筹募慈善款物,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救助活动及救助项目,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促进辽宁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i3!3LI9?3PF2-3r

第四条 本会会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 R1=7ja33qx4~6i

第二章 业务范围 E,:3Tb,+4uA9.3A

第五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w3!,Dl4:2sU6~8p

(一)筹募款物。筹募和管理符合本会宗旨的慈善基金和各类专项基金;接收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依法开展各类社会募捐活动。 w4~4zL7-6Nn9?6g

(二)扶贫济困。组织开展助困、助老、助孤(孤儿)、助残、助医、助学等各种慈善救助项目,实施政府资助的精准扶贫的民生工程,为弱势群体提供物资帮助和精神抚慰。 d95lA8:7ot2;7X

(三)应急救助。协助或受政府委托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赈灾活动,接收、分配通过本会捐赠的救助款物。 S3-1ye8?8aM78L

(四)公益援助。参加和推动教育、科学、卫生、体育、环保等社会慈善公益援助事业;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援助活动。 s17kU4:2pP3;7q

(五)慈善宣传。开展慈善宣传,弘扬慈善文化;进行慈善理论与发展研究;开展慈善业务培训,普及慈善知识;开展慈善典型单位和个人表彰活动。 s2-8zu5?1hU6;5Y

(六)交流合作。总结交流经验,展示工作成就;加强与国内外公益慈善组织的联系与合作,为在我省兴办慈善事业的人士、企业及各种机构提供帮助和服务;参与跨省和国际慈善援助活动。 d7;9XX13Kf6:7g

(七)兴办实业。举办符合本会宗旨的养老、医疗、家政服务等非营利性慈善实业机构,筹措慈善资金,以慈善实业支撑慈善事业发展,同时,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 g6!7gF14qF3;1R

(八)会员服务。对本会的单位会员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举办会员联谊活动,促进全省地方慈善事业的发展;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政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供借鉴。 f3-9pP5-7MS7:5m

(九)其他工作。管理慈善基金,采取委托专门的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管理及兴办慈善实业等方式,实现慈善基金增值。依法开展慈善信托业务。 y47nm1-5Ah1;5f

第三章 会 员 N1:4NB3-8Me84L

第六条 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b5!1XX3+9eF9+8i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q4~60z9+7YE4!7b

(一)拥护本会章程; n4;9FB7-3IZ,=7e

(二)热爱慈善公益事业,对慈善事业有一定贡献; j6!9oQ1!,oh9;9W

(三)愿意履行会员义务,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Y6~2mQ4;7oz8?5B

第八条 会员入会程序: q1-9OY4!9Hf2!5h

(一)提交入会申请; O9-3jV63il8~2x

(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n,=8x086zH7:3P

(三)发给会员证。 V4;8dY33go17c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C7+1ea,;5Zd3:8T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O6~4bA6=9lB3-,O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g5-9vF2=2Bc3!6E

(三)取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n8-4tQ9=4Gy4?4e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G6+2sN1=7PP5~6k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F4;4na5?6Bp9~2Y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j41EY1!5cr8-6C

(一)执行本会决议; f6=8Uz,1rY2.3O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H3!7zp28yw5=4n

(三)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活动,完成本会分配的工作; f1:4iX5:5nh9?1v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V3:9Sn6?1LA,+2x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提供有关资料。 u,+7xj6;4Mv6?,X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没有正当理由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q1-3ji3!3tE4!9C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批准,予以除名。 M7.5Vy7-4CO1;7R

第四章 组织机构 a9.3eg2;2LI4~5N

第十三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V76lh5?8JZ2+1B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s5!6MG3:4Wy8?6L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A8-2Oo3!9xN9.7Q

(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L2+5kj1~6AY8!3Q

(四)决定终止事宜; H,:1gs,:4VF36Q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j2;3KO,5Ic7=8U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Y8.3fH2-8zu8=1Q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并经辽宁省民政厅同意。 w,-60M4~5dK8+4r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开展工作,并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s2.2IW3;1Wl79A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y6!2Dl2+2IF610

(一)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P3?9AW1~8hm2.9Y

(二)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E1?1yC8;6cw9;,C

(三)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i,7HK3-2ff8.3G

(四)提出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的人选方案。 M7;2eE7+9rV4=2v

(五)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选举和罢免会长或副会长、秘书长;聘请名誉会长、副会长;授予荣誉会长、副会长称号。 S,:1YW3=4FR5.6u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聘请顾问、授予荣誉理事称号。 t5=3Nu44Cq3!5p

(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04-,MT4~,sp6+3L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K7=3Vd8.2lC3!,d

(九)负责本会终止项目的清算和善后工作。 0,+1cu5:5oR9;1k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Q6?1zO4~2SH9;5L

第十八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特殊情况经辽宁省民政厅同意,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L8=2tt2:8We9?5F

第十九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章程第十七条之第一、三、六、七、八项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a8;1Lk7~,hz2-5d

第二十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者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特殊情况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l9;8kj7:,iS3-6V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重要工作由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会长办公会的职权是: d2?4wd2=1nx9?,t

(一)贯彻执行常务理事会决议; P8;1Qo,-9oe5~10

(二)制定本会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慈善资金使用计划; M1-1Ct4~6iD5!3l

(三)决定副秘书长和各部门正、副主任及专兼职工作人员的聘任事宜; G2!5cU7-4C08:4S

(四)研究日常工作中需要集体决定的事项。 D5~9nF,=,ub9=8H

第二十二条 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由会长或由会长委托常务副会长主持。领导机构实行会长负责制。 M7+7Mj9:8WW8!,s

第二十三条 本会设名誉会长、副会长若干名;荣誉会长、副会长若干名;领导机构设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f2:6lL1:,qP8~3Q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须具备下列条件: H9;2la,~8Q08!4k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l1.8pJ9:3va7~8K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s3;1lP79pX5;4O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o3.2qK6=8Fe2!9Z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Q3!6Xo89Ag,.2e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的。 D6;5EU5~6JI9.3I

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辽宁省民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A5;,dJ4?6rq2;7Z

第二十五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由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人员通过,并报辽宁省民政厅审查同意后方可任职。 F7;6rH4?7RF7+8u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为法定代表人,也可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P1.9oY9-6Qm6~5C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D1-9tr6!4Fy2~3K

(一)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 b3+6Sk,.8gG8=8O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s3:4yi4+8Lc,?3j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o73jm4-1gC7~7V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y7~,zZ5=,GF5-1P

第二十八条 本会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常务副会长受会长委托主持全面工作。 f1-,ub3=4pS2+2O

第二十九条 秘书长在会长、常务副会长的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Z7=4cy8-7uV1=1k

(一)主持协调本会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V,+9yy1=4ev35w

(二)负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会务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准备工作; G5;3yM6!6Wr9!5g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文件,出席有关活动; w7-3SE3+60b2~4j

(四)完成会长或常务副会长交办的其它事务。 e8?9zv3.9OA7?7n

第三十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35名单数监事组成。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人选由本会会员推荐,也可以由业务主管单位推荐 U5!8rI4=,FL2:7L

监事会职权是: F3;1vv1!7lt5!5F

(一)监督本会的业务及财务管理; o78VV2!,nY,!9g

(二)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A1!9Xp2~3lu1?,v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g8;2yP2~7qA71Y

监事的任期与理事的任期相同。监事不得兼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不得与上述人员有近亲属关系。 g7~6ar7.5iM8+2y

第五章 资产管理及使用原则 E6=7jp49ag,;3J

第三十一条 本会的经费来源: j3=9yn1?20M5=,g

(一)会费; h5?8RB1=7uV8-8x

(二)捐赠; B3=4wY2:5nj56c

(三)政府资助; S5?,Al4~8Uk7-1o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G3=7bs4-1Ln,.5N

(五)利息收入; X2?1Sh7;,oI3;5Y

(六)其他合法收入。 d8-8Hk1+,0N9:8U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E4-3MW8;9Rn3.9Y

第三十三条 本会行政经费主要来源是政府资助和捐赠款利息收入、行政经费、专项捐款、兴办实业收入、会费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本会可以从捐赠款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项目管理经费。 q,7JC7.3PY3!2P

第三十四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N8=9lq3-6Tl3?7J

第三十五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V7!4kh1.,Nx,.1d

第三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监督制度,并接受本会监事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社会捐赠的,必须接受社会监督和审计机关的监督,通过新闻媒体或其他适当方式,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并向捐赠人反馈相关信息。 H65Yu9?2Kd,.8V

第三十七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须按规定进行财务审计。 K7+1Jp8+,GS3=6W

第三十八条 本会的资产属于社会公益慈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i9-6Gj4.9kK2+6r

第三十九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保险、福利待遇等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并结合本会实际执行。 h4;9lV,.5Af3.,S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p6.6Ef4-4QZ,~3k

第四十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i9;1iZ,5MX1~8W

第四十一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十五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n1?8dv7!9vK9;1k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w6?3pJ6-9NQ7=9S

第四十二条 本会需要注销,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n5!3si4;,Gc1~1f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K,.3XG4?1Mx7-4C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终止应在民政部门公告其业务活动终止后三十日内,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u,?9SQ8:5Px9!3K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W2:1Xp5+,hx9~6n

第四十六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f9.1Lp9:3x03?8C

第八章 附 则 c4+2Ai5:7Mj,=4N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于2017年6月1日经辽宁省慈善总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z4-4RP6!5U06!7C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w6.8Hq3.9Li3~9E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09-9Ie9?1WK2!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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