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网站 > 辽宁省慈善总会

辽宁省慈善总会

锁定
主办:辽宁省慈善总会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大厦A座14层
网站指数
2023-1-28 01:20
最近修复
编辑次数
2023-4-27 09:23
最近更新

辽宁省慈善总会网站详情

辽宁省慈善总会简介

辽宁省慈善总会(英文名称Liao Ning Charity Federation缩写LNCF)成立于1994年,总会是由热心和从事慈善事业的中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参加的全省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会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为辽宁省民政厅,受辽宁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获得辽宁省民政厅慈善组织认定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 T5!1xv6.3QP5=2H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发动和依靠社会力量,筹募慈善资金,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文明和进步。 l3;,MT6+8rN7+6B

为了适应现代慈善发展的新形势,总会提出了“做大、做强、做规范、做出品牌”的奋斗目标,实施了由传统救助型慈善向普惠制公益慈善转变,由做一般的慈善项目向打造品牌慈善项目转变,由输血型慈善向输血与造血相结合转变,由单赢模式向多赢模式转变。经过4年多的努力,总会打造了12个品牌慈善项目,举办了3家慈善养老院,1家慈善医院、养老护理人员培训中心,增强了自身造血功能,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物质支撑。 Z1!70P7?3XE75L

总会章程

辽宁省慈善总会章程 o5?3Ny1~2007?5f

第一章 总 则 e6=8kf6-,MB9.4c

第一条 辽宁省慈善总会(英文译名Liao Ning Charity Federation缩写LNCF),是由热心慈善事业的中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参加的全省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Z4;9gE,=5eo1?9c

第二条 本会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为辽宁省民政厅,受辽宁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u9~6uW2.4pM8~9X

第三条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广泛筹募慈善款物,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救助活动及救助项目,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促进辽宁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b1;9Qd5=50C6.,F

第四条 本会会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 I7.8oK5~7gT9;,b

第二章 业务范围 J5=3ow5:8Hz6+7V

第五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T7=9Cz5,Wq4+4A

(一)筹募款物。筹募和管理符合本会宗旨的慈善基金和各类专项基金;接收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依法开展各类社会募捐活动。 j4;6lN,+9tG2-3H

(二)扶贫济困。组织开展助困、助老、助孤(孤儿)、助残、助医、助学等各种慈善救助项目,实施政府资助的精准扶贫的民生工程,为弱势群体提供物资帮助和精神抚慰。 E5!9os92Bd7;5K

(三)应急救助。协助或受政府委托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赈灾活动,接收、分配通过本会捐赠的救助款物。 D4!,Zt9?6ZL,6W

(四)公益援助。参加和推动教育、科学、卫生、体育、环保等社会慈善公益援助事业;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援助活动。 M9!9rK2;3Nf1?20

(五)慈善宣传。开展慈善宣传,弘扬慈善文化;进行慈善理论与发展研究;开展慈善业务培训,普及慈善知识;开展慈善典型单位和个人表彰活动。 p3=,FW9.1UX6:4d

(六)交流合作。总结交流经验,展示工作成就;加强与国内外公益慈善组织的联系与合作,为在我省兴办慈善事业的人士、企业及各种机构提供帮助和服务;参与跨省和国际慈善援助活动。 E,=3FQ3.7SG1+3B

(七)兴办实业。举办符合本会宗旨的养老、医疗、家政服务等非营利性慈善实业机构,筹措慈善资金,以慈善实业支撑慈善事业发展,同时,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 B1+3Dq3+2OM7:6o

(八)会员服务。对本会的单位会员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举办会员联谊活动,促进全省地方慈善事业的发展;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政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供借鉴。 y,-1Jo1+7vI5.8Z

(九)其他工作。管理慈善基金,采取委托专门的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管理及兴办慈善实业等方式,实现慈善基金增值。依法开展慈善信托业务。 G1?9wc11yq7?4H

第三章 会 员 m4=5bj5=,Er4=6E

第六条 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E3!1MZ9-1Xp6?4M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q33Zt,;9wq1.6X

(一)拥护本会章程; r26Or1?4OP,;2f

(二)热爱慈善公益事业,对慈善事业有一定贡献; j47zG8~8MP9.9f

(三)愿意履行会员义务,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v3=,kF32GI7=,0

第八条 会员入会程序: m2~9Y06!3kd1+5B

(一)提交入会申请; t5.7MQ,1EK,:3t

(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k7=,nU3-7cx3-5T

(三)发给会员证。 u1-2aU15xu5;6S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01+3GA,:4Wi,+3t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h7.8sL9=6tr3=,p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y4?7AC6;6KE4=2l

(三)取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w2~8Wu3;2ZB7=6V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B9=4FW2?4IN7.,l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b9?5yW1~9yh1-4j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Z2=8Nq6:,jj1;5l

(一)执行本会决议; y7?6fJ,.3Kf3?3y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0,;,BY5+1OE34S

(三)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活动,完成本会分配的工作; t9+8jn3;8oL21H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q,=7uM5=4hs7.9d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提供有关资料。 S5:7kF5~3SR9+2g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没有正当理由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W6.5fN3!9Kf,?9V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批准,予以除名。 v8?6mW9~1UX,-7V

第四章 组织机构 p68Jf9+6nJ5:3k

第十三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o1!3PK3~7Gl6-5p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V4=8Tl7;2fz2.7x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b5+3Ez8~3mm2+8t

(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q4=6sD4!7Sl4;5j

(四)决定终止事宜; m6~5wX3.1lp2,U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o3=8vv9?8qa7-9o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B6+8Kj4;9zP6=6M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并经辽宁省民政厅同意。 r3.,Fv8.8qI2=8a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开展工作,并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y8:1HA2.6ET8:1i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04~2ug8.5or77O

(一)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v9?7EB,~7Dl4!5M

(二)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H1:3bq8-2SY5!9Z

(三)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h7~8hp3!6Se,;6i

(四)提出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的人选方案。 b5.6gt5~2LL5?9Q

(五)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选举和罢免会长或副会长、秘书长;聘请名誉会长、副会长;授予荣誉会长、副会长称号。 Y34Qd3?4MU4=3w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聘请顾问、授予荣誉理事称号。 n6;5wm2.8VH5+8V

(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n9?3fS,=8kh2+1I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i1+8RL81gF61e

(九)负责本会终止项目的清算和善后工作。 E6~8Ye4?3JO6;7d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p9.6OJ,:1jP8?5N

第十八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特殊情况经辽宁省民政厅同意,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i,~5wZ2+4qY2+5K

第十九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章程第十七条之第一、三、六、七、八项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z7!6sW8=9Ye7~2f

第二十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者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特殊情况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y4.6WS3+1dm5:3i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重要工作由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会长办公会的职权是: D1;1QX4,jQ1=8C

(一)贯彻执行常务理事会决议; V8-5ye8:2Qk,:8p

(二)制定本会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慈善资金使用计划; Q5+2HK8=2Ni8-9e

(三)决定副秘书长和各部门正、副主任及专兼职工作人员的聘任事宜; b5=7oZ9=4fN2?7L

(四)研究日常工作中需要集体决定的事项。 N590J2!5HX3;5R

第二十二条 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由会长或由会长委托常务副会长主持。领导机构实行会长负责制。 f6=3kg6.8AW3~4d

第二十三条 本会设名誉会长、副会长若干名;荣誉会长、副会长若干名;领导机构设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A8-9BT9-9jq9?2e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须具备下列条件: V3-8tK9+,tM2;9y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q5-8MW5=4Wc1~7S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M1!2JV1+4XV7=3A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V6;8os9?6cU3-6l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Z8?,ST7:3ox3.5q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的。 M7?7db3!2wG2-4U

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辽宁省民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Q56ox3~2Ap,.7W

第二十五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由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人员通过,并报辽宁省民政厅审查同意后方可任职。 j7:,ev8;4Vy1~4A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为法定代表人,也可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L1+3OD54ud23e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U9;6gC4+,LZ87D

(一)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 y6-,Eq8!6PN2~7z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s6?,jE7!7fR6~2b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k3.,gb9.1bO,8y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m,?8tG6=3AE4=1m

第二十八条 本会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常务副会长受会长委托主持全面工作。 i21wm9!6Vz7!2Z

第二十九条 秘书长在会长、常务副会长的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s9?7Xh7.8wg6,k

(一)主持协调本会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L,!2mz3+4nY9:2Z

(二)负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会务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准备工作; F7.4ql2-4Pf1:4B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文件,出席有关活动; j,-5CL9:3Cv9=1G

(四)完成会长或常务副会长交办的其它事务。 j3!,tR6+1ex6:6W

第三十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35名单数监事组成。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人选由本会会员推荐,也可以由业务主管单位推荐 C3~8IT3+4dF4~1T

监事会职权是: M6?2UR7;3CA5=2r

(一)监督本会的业务及财务管理; F3;1fy8=4cd3?8V

(二)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M4?8sv6?6MC8-6W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z4?7Zj7+3dl3.1H

监事的任期与理事的任期相同。监事不得兼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不得与上述人员有近亲属关系。 K91lv8.5VU5.40

第五章 资产管理及使用原则 U,~8X03~5yV6+3n

第三十一条 本会的经费来源: J,+2HN,-6aB6+2l

(一)会费; m9+6aV33HG8~1l

(二)捐赠; r79YA9!1rY8-,H

(三)政府资助; p4.4Us7!4tk96B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D1+5JS7;9ob4+9v

(五)利息收入; a5;6Pd1+3iZ3-6l

(六)其他合法收入。 T8~,DC3~1Cn9-2d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o18wy6;4Oe5;5m

第三十三条 本会行政经费主要来源是政府资助和捐赠款利息收入、行政经费、专项捐款、兴办实业收入、会费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本会可以从捐赠款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项目管理经费。 f9=7yS3=3AD29H

第三十四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z,!5hR7.9WF6-,f

第三十五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L1~,vG4!9Lh2!3K

第三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监督制度,并接受本会监事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社会捐赠的,必须接受社会监督和审计机关的监督,通过新闻媒体或其他适当方式,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并向捐赠人反馈相关信息。 p3.3Jw9.7By3~3Q

第三十七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须按规定进行财务审计。 s7;5Kv76uj9?4Z

第三十八条 本会的资产属于社会公益慈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H2~7FJ7+2xM,-,U

第三十九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保险、福利待遇等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并结合本会实际执行。 h7~1mk,:8cO6~5f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g6;7IL3=6wl23v

第四十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G4+2XB2!,vr9-2t

第四十一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十五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r9!6DN3!9vI8.1n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i9-,Fw7~,Nl4~9s

第四十二条 本会需要注销,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Z3!6Qj1!8qs3!5b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c1+9zO2?,fd,~4X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终止应在民政部门公告其业务活动终止后三十日内,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C,;,pB3=7nh8.,0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G4~1cI5~5gF4=4D

第四十六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O9!3Hu5!7kK3.,C

第八章 附 则 w97mL2~4fX3~2z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于2017年6月1日经辽宁省慈善总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S7!7yd1~8VN8;3d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c,=8Jj2~9RY29m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T4!2Op6;9ab8.5O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辽宁省慈善总会相关热词
更多>>
最近收录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