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1978年8月恢复建院始终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发扬“尚德奋进,笃学敬业”的本溪检察精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检察工作水平得到新的提升,不倦耕耘换来丰硕果实,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连续十二年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两次荣立集体一等功、两次集体二等功,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机关”、被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被市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机关”、被县直机关工委授予“红旗党总支”的荣誉称号…… O7~5OR5.6kM,=,J
沐浴着政法体制改革的春风,本溪县检察院的全体干警将继续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铭记法律监督职责,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团结务实,创新奋进,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撑起公平正义的朗朗晴天,铸就出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新的辉煌! G9-8gk91Ml5~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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