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一、柳北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m1+1zA7!7Wz4?1A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检察院筹建于1980年1月,同年4月在柳州市三中路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楼一间仅20平方米的办公室里正式对外办公。1984年6月,本院迁至本市北雀路102号首建二层楼办公。2006年6月又迁入位于本市北雀路43-1号新落成综合办公楼办公。 T3!5Rq,=8vg1.1W
1993年以来,柳北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活动,查办了一批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等大案,1999年柳北区人民检察院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五好检察院”。 O9-7ks1+4MM7~1N
1993年,柳北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为检察长、副检察长室政治协理员室、办公室、刑事检察科、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1994年5月增设民事、行政检察科和控告申诉检察科。1996年9月,在原经济检察科的基础上组建反贪污贿赂局。1997年4月取消政治协理员,成立政工科,刑事检察科分为刑事检察一科、刑事检察二科,同年改称为审查批捕科、审查起诉科。2002年,审查批捕科改称为侦查监督科,审查起诉科改称为公诉科,法纪检察科改称为渎职侵权检察科。2006年8月,组建反渎职侵权局。2012年12月,增设派驻沙塘镇检察室。 2014年2月,增立案件监督管理科、职务犯罪预防局。 h9+8bL,~,oN2=7g
2016年,柳北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有14个,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科、职务犯罪预防局、司法警察大队、派驻沙塘镇检察室。核定政法编制55人,后勤服务人员编制5人。 K9.8dZ2~,YN9;1t
2018年,柳北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有7个,分别是: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政治部、派驻沙塘检察室。 p8-1DL3!,vq5.4g
二、柳北区人民检察院受表彰情况 w7~2se4-8Em9+2S
柳北区人民检察院在1992年被评为自治区检察系统先进集体;1995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一等功一次;1999年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五好检察院”;2005年被评为自治区检察系统先进检察院并记二等功;2008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2012年和2013年,反渎职侵权局分别获得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反渎职侵权局”荣誉称号、“反渎职侵权工作二等奖”;2012年,审查起诉工作绩效在全区检察机关中排名第一;2013年,被最高院确定为广西唯一一个先进基层院联系点,被自治区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2014年,公诉科获得广西“青少年维权岗”称号、首批全区检察机关“妇女儿童维权岗”等荣誉。干警受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3人次,受自治区级表彰10余人次,记二等功7人次。2015年,柳北区人民检察院获市级以上集体荣誉12项,有23人次获市级以上立功、嘉奖。2016年,先后有3项工作获得全国表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组以广西第一名的成绩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未检工作先进集体,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立为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共有10个集体、17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2017年,获得全国性集体荣誉3项、个人荣誉1项,获评2017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获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优秀组织奖,获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是广西唯一一个获得该项表彰的检察院,共有7个集体、8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全年共获得全国性集体荣誉2项,个人荣誉1项,我院获评2018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2018年度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共有11个集体、31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2019年共获得全国性集体荣誉2项,个人荣誉1项;自治区级集体荣誉4项,个人荣誉2项;共有10个集体、28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2020年共获得全国性集体荣誉3项,个人荣誉2项;自治区级荣誉 1项,个人荣誉 1项;共有 8个集体、14人次获得市以上表彰。 g7.8Eh1+1oX8~2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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