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人大网(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介
-市人大常委会基本情况 H5?1dy2+2wU,:3X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建于 1989 年,已历经五届,目前为第六届。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4月12日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人大代表 378 名,常委会组成人员 38 名,其中主任会议组成人员9名。 r79dL8~1Jd,:,K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下设办公室和选举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简称选代人工委)、法制工作委员会(简称法工委)、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简称财经工委)、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简称教科文卫工委)、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简称城环工委)、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简称农工委)七个正处级工作部门。办公室下设研究室、信访处、行政处三个副处级机构。 Y5:4tB2.2iX84q
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2014年2月举行了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根据法律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 p1-5RJ3;7Wm1:2R
按照《地方组织法》规定,市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14项,概括起来主要是“四权”:对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的监督权;对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权;省、省会市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还具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廊坊市人大常委会没有立法权,重点是依法行使好工作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主要有7种监督方式: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审查规范性文件;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市人大常委会目前行使日常监督工作的形式主要: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就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就重点工作或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项调查、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等等。 l7~3Ng2?4rn7!1e
-部门职责 U1;,FF43Jn3=,B
(一)在全市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律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制定我市立法规划,制定地方性法规。 M2!2fR37Gy38Q
(二)领导或主持市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 P3~7lp2-,On4.8a
(三)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L1+1QK7?5TJ9=6W
(四)讨论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重大事项。 i9!6dv1+1KF1+8L
(五)根据市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q8-2wP9:6EB3:1C
(六)依法监督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H5?1pQ1.3QW3+3c
(七)撤销市辖区内、区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 M,+2qa4=1EV2:5V
(八)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法任免“一府一委两院”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 Q8=1jv2?3sD9;8W
(九)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初选省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s9+6US1-5za,!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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