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上市公司协会简介
广西上市公司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成立于2004年6月,是由广西区内注册的已在沪深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和在证券监管部门备案的拟上市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简称“新三板企业”)、区域股权(产权)类交易所以及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单位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自成立以来,协会在业务主管单位广西证监局的监督指导下,以“服务、自律、规范、提高”为职责,不断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传递政策信息,举办各类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助力广西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截至2019年6月,协会共有会员单位56家,其中上市公司会员37家,新三板挂牌公司15家,中介机构会员4家。 l7?5Ed1?3zi3:7b
协会章程
广西上市公司协会章程 G9!8AX16ix1~2c
(2019年修订稿) S4?7bF8!7Bw2-3Q
第一章 总则 I5.4Eh8?1UW3:7p
第一条 本社会团体名称:广西上市公司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全称:The Listed Companies Association of Guangxi,缩写为LCAGX。 f2!8xJ,;3qY15v
第二条 协会是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由在广西区内的上市公司及相关机构等,以资本市场统一规范为纽带,维护会员合法权益而自愿结成的行业性、地方性自律组织,是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 x7?9xn9:7wz3!4W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恪守“服务、自律、规范、提高”的基本职责,加强会员自律管理,维护会员合法权;倡导积极健康的股权文化和诚信文化,促进会员规范运作、诚信经营;发挥证券监管部门与会员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会员持续健康发展。 R8,ef9;6Lj67G
第四条 协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E5!8mW1-3Se6?,0
第五条 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简称“广西证监局”)、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以下简称“广西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接受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的业务指导。 o1.1ER39c06-6z
第六条 协会的住所设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s,?2sZ4~3Ok1~1j
第二章 业务范围 p2.9Bd5:8mk2-90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 L1+9rz3.5TH6~,p
(一)指导和组织会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对会员进行自律管理,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n2;9wF8~9vj3+5h
(二)制定会员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本章程和自律规则的会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示和纪律惩戒; u4~6WG8=4Qg5~8V
(三)加强与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v6+8RD,!4nX6!5a
(四)组织各种形式的讲座、研讨和培训,强化会员高管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促进会员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v34Lw7!2pl2!2T
(五)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活动,引导会员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l2-3pT56US4+2n
(六)组织开展国内、国际间学术交流、考察活动,促进会员的交流与合作; p8-5lP,!8ry6?3z
(七)利用协会网站和内部刊物,扩大宣传、交流和服务的窗口;收集、整理国内外证券市场信息,为会员提供咨询服务; N,:2ID6.3ls,?8P
(八)开展符合协会宗旨的其他活动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和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委托的活动。 a2:8UA4?6zQ,~4f
第三章 会员 l2=7xp8-4Zu9:7a
第八条 协会会员由单位会员组成。协会根据需要对会员进行分类管理,分为普通会员和特别会员。 E1~7jT3~4uX3-5P
(一)在广西区内注册的已在沪深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公司,可申请加入协会成为普通会员。 C4+2RT9-1qU43f
(二)在广西区内注册的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备案的拟上市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简称“新三板企业”)、区域股权(产权)类交易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与上市公司业务相关的机构,可申请加入协会成为特别会员。 y,8gE27Vi,!80
第九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l2+2ul2+2Dd98O
(一)拥护协会的章程; f3:60U7;1Ub7;9I
(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o27pX4;1Oi8?,w
(三)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U7=9SB4~4Rf6.5W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t7=1QM5?7Ku7?6h
(一)向协会提交入会申请材料; x1?7zz47Be6.60
(二)经协会秘书处初审合格,报理事会讨论通过; u9-8Rs7.5Jy6:1H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v,+1SY5;6MF9;4I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F7.5pf6.1pK81l
(一)出席会员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b3;6iG3=4eP8?8b
(二)要求协会协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f41OS9!9MX4-,j
(三)通过协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E5?5Gf88Dx,~5W
(四)参加协会举办的活动,获得协会提供的服务; v6~7Iq6=1rK1+6b
(五)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M8=7eo2!9FO8+7T
(六)对协会给予的纪律惩戒有听证、申诉的权利; W3?7Gg2-3md3-4F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j2.5NQ34Xm58Q
(八)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增补的其他权利。 F1=8Zt1?6kw6!8e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r9~7ug6.7hF4~2g
(一)遵守本章程、自律规则和协会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各项决议; L,;7Sa8+5fw5.7e
(二)维护协会的声誉及合法权益; F6:8uw2:2on3=2f
(三)按规定缴纳会费; E4+50O3;2Xa8;5N
(四)支持协会工作,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d4.8GG6:6LF31B
(五)承担协会委派的任务,并提供协会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资料; H86Ta6?4nQ8;2h
(六)服从协会的协调与管理,接受协会的监督与检查; c1=1ps4.5lj3;9B
(七)会员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v2+3Cu8!5yy4!8T
第十三条 会员单位设会员代表一名,由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秘书或其授权的主要负责人担任,代表其在协会履行职权。会员更换代表,须向协会书面报告。 I8!4Ds5~20Q1+3D
第十四条 会员如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等情况时,须报协会备案,其会员资格相应变更或者终止。 07.,Wf3~10q7-8H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L94zW1+7VT6.1u
第十六条 会员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L9!1xU6~1bz7.9W
(一)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的; v3+5my5;4yQ3;5v
(二)触犯国家法律,受刑事处罚的; N7~,Yj4?4cW2=,E
(三)言行对协会名誉造成重大损毁的。 f8+6Pd,.9Sf7~9b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Q5+1il31RF7.,o
第十七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代表组成。 u,-3GV83SU4:9e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r3-9gD2~6hm6:,I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Q7!1Uo2?1Be8?1C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O3;2YN5~9hx8=3y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g4:2bA1;8Qk7!4v
(四)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Z9=5v083en1-3o
(五)决定协会的合并、分立、终止事宜; P5~8Hh7=1sK9!8t
(六)制定或修改协会会费标准; t35yW,?9tW8-3p
(七)其他应由会员大会审议的事项。 l2!5XD1?3VD8;5y
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广西民政厅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o9=7MW,?7py1:3I
第二十条 会员大会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监事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联名提议时,可以召开会员大会临时会议。 O1;9bH5!6fk5=2X
第二十一条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G6.9bv51Qu4?3D
有关章程的制定和修改,以及决定协会合并、分立、终止事宜须经到会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P7?7WR9+5bA2.4m
第二十二条 召开会员大会,应于会前五天通知全体会员单位。凡是有换届选举事项的会员大会,会前十五天理事会必须对会员代表资格和人数进行确认,并经监事会审核。凡选举或修改章程的,均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其他表决事项,可采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 d8;5mL2:,fP2.,v
第二十三条 会员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制定会议纪要,并由监事会签名确认,会后向全体会员公告。 C,+3nz6.4tk25R
第二十四条 会员大会换届筹备工作主要内容是: K2!,M05!80X5=9G
理事会负责换届选举的组织筹备工作,并成立换届筹备小组,提前三个月以上开始落实换届选举的各项筹备工作。 X,~1f08~7dm3;3i
换届筹备小组成员数量三名以上,由理事会确定,组长一般由会长担任,会长不便担任的,可以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具体工作由秘书处负责。 l3;,fp6-1No5+,U
换届筹备小组应在充分征求会员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换届工作方案,提交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X8.7Wi8?5Vx73R
监事会负责监督换届筹备工作。特殊情况下,监事会可根据章程要求,督促召开理事会会议票决产生换届筹备小组负责人。 d,:2dT,~3wn2,Q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Y4?,uJ9;,SV5;2P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由理事组成,理事由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理事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不低于会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v3!3SM1+4Ht52q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K,!9ww34D0,!9b
(一)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K1-3LY3!7sJ3;8R
(二)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S6-2xs8.1Gu2=8H
(三)选举或罢免协会会长、副会长; C6!6ek,-5cR1~6P
(四)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罢免不履职理事; 04.2yk1.,RO8?6s
(五)聘任和罢免协会秘书长; F5~8Ww4+3Mb3~2a
(六)制定和颁布协会的自律规则、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 l2~10E7+2Eb45U
(七)审议协会年度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报告; n8+5nz,=8EQ,~3w
(八)决定设立和撤销专业委员会; k43HC4.2pr9!3b
(九)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L6;1kE8+2Lk3-7d
(十)表彰、奖励、惩戒会员; y1-1Ya7-70U1-,X
(十一)审议协会秘书处重大的内部管理制度; h8=5QH,.1FO9!6m
(十二)会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S1!7ZM67nU,:8k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理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W,:8pg3+9Ot7.9n
第二十九条 理事会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可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h1+,AW3.,hc7?7O
第三十条 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由会长和监事长签字确认,会后向全体理事公告。 w4+1Gu66gD4~7C
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p2-1Nq4.6NQ8-1I
理事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不出席理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 H7+2sX,+6Ee7=7K
第三十二条 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由理事会在当选的理事中选举产生。 I,+5IT6~9dM5~4Q
第三十三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四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原则上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广西民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C4~4UT1?4WB94E
第三十四条 协会设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以及会长指定的其他人员组成,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授予的部分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T6,Xd6.6zY2-7M
第三十五条 会长办公会行使下列职权: x58V02:1vl9~9C
(一)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 i,.3004.2dm,+6U
(二)决定协会日常办事机构的设置; m1;3lA1+2TZ3-7B
(三)审议协会秘书处日常内部管理制度; m,!8wd6+2Lk9+7Z
(四)决定协会日常工作重大事项; B2=6eM9.,RB9=7H
(五)决定对会员实施自律管理措施; o9;,sW1=5XD54Q
(六)根据工作需要,提请理事会审议重要事项; p76uW1?4sy,.5U
(七)会员大会、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A6~1iT6-2uf6!5a
第三十六条 会长办公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Z3+1je,=7PJ7?6N
第三十七条 会长为协会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理事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广西民政厅批准后,方可担任。 R51Rf5=7jP8!5G
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A4!7HE9?4fO8,t
第三十八条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V9~9Xa,?2aL3~1A
(一)主持会员大会; e,;4Jl7;8tU1~7T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长办公会; B3:4Pp7.3Ki2+7V
(三)组织实施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通过的制度、决议、工作计划和财务预决算; N5=5Yu4!6mZ4-8G
(四)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p1:9Nt7+8Ne5=,Z
(五)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参与有关重要活动; z6?6tT7-1At3?5O
(六)提名协会秘书长人选,聘任副秘书长; J5+8qv5.2sf3+7K
(七)聘任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X9;6Bv9?5CP5-,c
(八)聘任协会日常办事机构各部门负责人; z8+9Mh3-2mQ14D
(九)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w6!9Bh8-9qF2?9d
第三十九条 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日常工作。会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由会长指定的副会长代其履行职责。副会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由二分之一以上理事共同推荐一名理事代为履行职责。 p3!7gt9?5xN4!7Q
第四十条 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应具备下列条件: U2.6Ic6;10L7+,z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r,+8Ml6!1EB3.,f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g66BY3!7cR73C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x6?6VF,=9H08.7R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E4;9G02?9cC5.6U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A2~7VZ9=8NS,:4F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M9+5Lz6!9yD2:6l
(七)会员大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B1!9lK5?9Nt3+7r
第四十一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广西民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V8;,MR7-8hC4~7b
第四十二条 协会设秘书处为协会日常办事机构,由秘书长负责。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Z4-9Bz4-8Ov5.7O
第四十三条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G1=3ew6+5aw6=9U
(一)主持协会秘书处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O9:5kv1:7av13O
(二)负责协会日常的行政事务和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l4:9Yb2+6xx,!,y
(三)提名副秘书长和日常办事机构各部门负责人; n3;,ku,:8wh,!1y
(四)组织起草和修订协会秘书处内部管理制度; Q1!3BO1:2Tb8+2V
(五)决定协会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J3!,Dz1.4QO34Y
(六)召集和主持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 P4?9yI88Nk6.2B
(七)理事会或会长授予的其他职权。 T1=9IL7=5vT5=1Z
第四十四条 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的副秘书长代行其职。 T5+2ZU5;4NH5:,t
第四十五条 监事会是协会工作的监督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 x2~8Gr8=5Or3+8W
第四十六条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原则上不得少于三名。监事由会员单位推荐,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l8.9CQ1!1Fs4!5o
第四十七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B8=2bR8!3pJ7.9E
(一)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t1!5bx8;5Nn7+5V
(二)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法规、协会章程和执行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 r8!2xg9-6XH6+6b
(三)监督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议题、程序和表决的合法性; B2-9Ee4;90O2:6L
(四)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疑和建议,并可向业务主管部门反映; Y7:6jN4-3nu5-8X
(五)监督协会领导成员工作,对严重不称职的领导成员,可提请理事会予以罢免; G,=8uJ6:7J09!5j
(六)监督协会的财务管理,有权提请理事会对协会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 B3.3mH8;1TE8.1l
(七) 会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C6+2dV9.2Ef4;7A
第四十八条 监事会每届任期四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e3;5mA69VD8:7S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三分之一以上监事联名提议时,可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 A2~8XE7.7UO1.7O
第五十条 监事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监事会决议必须经到会监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J2-1zi6.5OV5+8G
监事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不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 E7.3Qf6:2KH,:3I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由监事会在当选的监事中选举产生。监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l5.4CA12hn78Q
第五十二条 监事长的任职条件与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相同。监事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L4~6nB3!2ZQ9+,D
协会理事、秘书长、财务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监事。 j6=8sE4=6Gr6~3H
第五十三条 协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关专业委员会,相关专业委员会的管理办法由理事会另行规定。 K3?1D05~9Cz8-1J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O2-2ys9=5EZ5-1z
第五十四条 协会经费来源: u,70m,-8ht3.8o
(一)会费; Q1;,sj,=7Dk8:,e
(二)捐赠; b8+1Xn4?30O35c
(三)政府资助; t5+9EB9+1mB3=3a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T89qx5~9rq,:,V
(五)利息; H4~1TY5~3sC18n
(六)其他合法收入。 Q7+1TF1=1WH9~9f
第五十五条 协会按本章程的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会费标准的制订或修改,由理事会提出,经会员大会半数以上的会员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c,~8Sk35Ai6-2y
第五十六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09!9im5:3Yv3?2E
第五十七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i1.6pT9~4Vv7.6B
第五十八条 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Q,!7Iq2!4VL6.3c
第五十九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n3=3NX85Wi1-2i
第六十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并向广西民政厅和业务主管单位提交由具备资质的会计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z3.1gS9!,Iq5!,I
第六十一条 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Q8+2Ik9-,ZC2+,S
第六十二条 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A,5BQ8:7kx3:9I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V12kt27jI85C
第六十三条 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N6-7Jf9=9iQ,:4I
第六十四条 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十五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广西民政厅核准后生效。 04=8uV6;7BJ1-1K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K4;2fh4~9PE7+7C
第六十五条 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x8.6gb1=3RG1.6w
第六十六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P2~,Cq1?7uP4=5F
第六十七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b6:4UN4=1HJ8?3X
第六十八条 协会经广西民政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l5~5Xg3:3Tt8=4g
第六十九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广西民政厅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W8.5PL5;90S7.6K
第八章 附则 O4?1fW5+1mB9~2i
第七十条 本章程经2019年9月10日协会第五届会员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l4;8Qk6.5sS8~8p
第七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 f2~4kD,;9IR,.9g
第七十二条 本章程自广西民政厅核准之日起生效。 h3-3WP9.7WH,~8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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