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科研工作简介
科研处为学校行政职能机构, 下设科研项目管理科、学科建设管理科、科研成果管理科。负责全校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学术交流、成果鉴定及转化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B8=1Ww,;,h08=2Q
一、编制学校中长期科研发展规划并落实为年度工作计划。 f8?5yg5.6Nh1~6s
二、制定、实施学校科研管理工作的各项办法、制度和规程。 H1~4tp8~7fE6=7x
三、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I2.,TS,-2wz3?4C
四、组织申报和管理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u1~4Dw9:4Qe5;9Q
五、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包括实验室和人文社科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Y6!7j01-4i0,;9Y
六、负责学校各级优秀科研人才与团队的推荐和申报。 U82MW6+1nT6;2S
七、统计、鉴定与管理学校自有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 m3.1Vu,~9jx7~9k
八、考核教师科研工作的数量与质量。 i3=1tL5~3tH,=3O
九、负责各类科研成果奖励的申报与管理。 E3!2Zt5~8JL9=6M
十、管理学校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签订的科技合同。 r9;1OP4:9Tf,4u
十一、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n38BQ3:4aq9!5m
十二、负责校科学技术协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科学普及工作。 w9-4AH6!3Pc3!4s
十三、组织和指导学校各分院(所)的学术交流活动。 f3-4nJ6+6qv6.,L
十四、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学校学术不端行为。 S5?9SC9?3Fx9.3O
十五、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s,1VS7.1jg4=6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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