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检察院、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金明区人民检察院下设有: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和第三检察部。 F2-2tM6:,xo1:3a
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计划财务、信息技术、司法警察等工作。 m9=,Xf7!,RT5!4o
政治处:负责党的建设及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检务督察、离退休干部和群团等工作。监察科与纪检监察组合署办公,负责检务督察,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W1:6pz9,sA5:8s
第一检察部,负责办理刑事检察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P7;8kH6?2wN6;,U
第二检察部,负责办理向县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承办对县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执行活动及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承办法律规定由县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民事、行政等公益诉讼活动。办理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U9?,IE5?7tf1,B
第三检察部,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办理犯罪又犯罪案件。办理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的侦查。受理控告和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和案件管理等工作。 I4?3hn5-2YD,~9x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