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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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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湘潭市教育局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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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教育局网站详情

湘潭市教育局简介

湘潭市教育局前身为湘潭市教育委员会,成立于1991年,2002年,启用现名湘潭市教育局,是湘潭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职能部门。现设秘书科、办公室、审计法规科、规划信息科、财务科、民办教育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教师工作科(加挂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人事科、学生工作科(加挂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牌子)、综治安全科、教育督导科、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科、团委等科室。下辖湘潭教育考试院、湘潭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技术研究室、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站、学校建筑管理站、勤工俭学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二级机构。直接管理的学校有21所。 l9~3nO4:8nC5-5d

????湘潭市教育局自成立以来,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正确领导下,带领全市教育工作者,团结一致,艰苦创业,奋力拼搏,开拓进取,取得了辉煌的业绩。1991年,我市被评为全国扫盲先进单位并获扫盲铜牌奖。1997年,我市顺利通过“两基”评估验收,成为全省首批整体性实现“两基”目标的地(市)之一。1999年,我市整体达到“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合格县市”创建目标,成为全省第一个“普图”人口覆盖率达100%的地(市)。2003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免缴低保(特困)户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杂费制度。2004年,市教育局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同年11月,时任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在湘潭视察时,高度评价我市教育发展水平和管理水平“领先全省、超出全国,已迈入现代化发展新阶段”。2005年,“两基”的各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88.66%,居全省第一;加大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教师培训力度,增添了教育发展的后劲;积极推行扶贫助学工作,在全省率先实行城区低保特困户子女免缴杂费制度,全市杜绝了因家庭贫困而上不起学的现象;认真实行素质教育、创新教育,湘潭学生在全省奥赛、创新大赛、艺体类竞赛上均获好成绩;狠抓全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2005年完成危房改造96447平方米,完成省八件实事目标任务的265%,获得省、市好评。2005年12月28日由教育部主管的《教育文摘周报》头版报道,湘潭市的教育满意度在全国被调查的344个城市中名列第9位,成为湖南省唯一进入全国前10名的市州。 o3+4Ot3-6Xv8~4q

多年来,湘潭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教育水平全省乃至全国领先,人民对教育的满意度稳步提高。至2019年,湘潭市辖区内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1300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10所(含民办2所)、成人高校2所、中等职业学校23所、普通中学166所(含完全中学13所,高级中学14所,初级中学9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7所),普通小学371所,特殊教育学校3所,幼儿园725所。各级各类学生为568856人,其中普通高等学校140575人,成人高等学校37754人,研究生11335人,中职学校19761人,普通高中44789人,初中72256人,普通小学159855人,特殊教育学生986人,学前教育幼儿81545人。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为42010人,其中高校10535人,中职学校1533人,普通中学11060人,普通小学8558人,特殊教育学校84人,幼儿园10240人。各级各类专任教师31955人,其中高校7692人,中职学校1186人,普通中学10302人,普通小学8251人,特殊教育学校73人,幼儿园4451人。全市中学学校占地面积793.43万平方米,校舍面积352.34万平方米。全市普通中小学共有计算机29687台,建立了校园网的学校有104个,图书藏量776万册,电子图书171万册,固定资产总值528412万元。 V15Dm5:6rj1:3h

【教育发展环境】一是坚持重教议教。市委成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建立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议教常态化。市人大、市政协加大对教育的监督支持,开展“教育强市三年行动计划”专题审议和专门调研,为教育建言献策。二是强化政策引领。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湘潭市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助推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三是改善办学条件。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35.46亿元,市直教育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734亿元,向上争取资金1.845亿元,其中国省改薄资金4277万元,提质改造薄弱学校488所,实现含教学点的义务教育标准校园全覆盖。加快教育信息化2.0建设,通过专递课堂、网络联校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四是坚持依法治教。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组织“五法”普法网络知识竞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宣传教育。持续推进“马上就办,最多跑一次”改革,涉及依申请6类行政权力、14个事项,完成5个项目的明白卡编制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按月报送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进展。严格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强化债务清偿和风险防控,深入推进内部控制审计制度,全面加强收费管理和监督,切实防范财务安全风险。五是维护校园安全。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和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做好信访舆情稳控工作。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成功创建4所省级平安校园、20所市级平安校园,平安校园建设经验在全省推介,防溺水经验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专题报道。六是加强督导检查。健全完善“市、县、责任区、学校”四级督导体系。开展消除城镇大班额、规范办学行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食堂安全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等专项督查,铁腕整治查处乱招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行为。 M2+3aP7~7of3-7i

【学校建设】一是加快中小学校重点项目建设。九华和平科大小学、湘钢一中教育集团十二中校区、昭山华鑫中学等建成开学,新增优质学位8481个。经开区湘潭雅礼中学主体竣工,岳塘区湖湘小学主体完成基础施工,高新区和平小学新建、雨湖区益智建元中学等开工建设。稳步推进湘乡市、韶山市、湘潭县3所芙蓉学校建设,争取省项目资金4500万元。按照规划和进度,湘乡市、韶山市预计2020年9月完工投入使用,湘潭县预计2021年9月完工投入使用。完成33座中小学校“厕所革命”项目建设。完成中小学校教室灯光照明改善任务1632间,完成率达157.2%。二是超额完成消除大班额任务。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330个,全市66人以上超大班额全部“清零”。启动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区)创建。三是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完成7所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6所,建设公办幼教点83所,认定普惠性幼儿园52所,新增园位7500个,提高公办幼儿园占比9.25%,乡镇公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8.9%。四是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圆满完成“义务教育有保障”脱贫攻坚任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29773人次精准得到资助金额1240.8万元,义务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无一例辍学;残疾儿童入学率96.5%,超出国家2020年标准1.5%;全市家庭困难幼儿、中小学生共73089人次享受国家资助8450.765万元,“资助育人”经验成果在全国推广。 J5:1VQ9?8ni6+6e

【教育均衡发展】一是坚持立德树人。出台《关于创新推进全市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实施办法》以及《湘潭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试行)》,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学科教学与思政教学同频共振,积极组织中小学德育论坛、时政大讲坛、立德树人大讨论、思政第一课、新视野思政赛课等活动,开设“爱眼工作室”等实践课程,扎实推进校园足球建设,推广“阳光大课间”,使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实到日常教育教学的每一个环节。3项德育成果荣获全国优秀奖,石灵芝老师参加全国思政课教师座谈会,市二中舞蹈《湘楚贤声》荣获全国一等奖。参加省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健美操联赛、青少年科技创新、机器人、航模等竞赛获11项一等奖、19项二等奖、32项三等奖。巩固创文创森成果,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荣获全省第一,1所学校获评全国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1所学校获评全国中学志愿服务创建单位、4所学校获评全省第七批生态文明示范校,16所学校获评全国文明校园建设先进单位、2所学校获评省级文明标兵校园,5所学校获评省级文明校园,4人入选省新时代好少年。二是坚持质量提升。全面普及高中教育,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8.8%,超出年度目标6.8%;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为93.46%,超出年度目标13.46%。全市一、二本上线率达到43%,600分以上高分学生近400人。出台《湘潭市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新高考专题培训、开展选课走班调研、实行普通高中学校联盟办学、推进新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全面启动综合素质评价。指导高中学校成立“学生生涯规划指导中心”,开发生涯规划教育课程。着力打造“一校一品一特色”,建成市级特色普通高中4所,认定市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样板校4所。普职招生人数比达到5.5:4.5,职业教育核心竞争力、吸引力大幅增强。参加职业院校技能竞赛5人获国家级奖项、89人获省级奖项。制定并出台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开展残疾幼儿随园就读试点。三是坚持科研引路。省级立项课题17个、市级立项课题187个,教师获得省一等奖以上教研成果、赛课奖励23人次,全省首届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9人授予“湖南省教学能手”称号。“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注册率174.4%、晒课率250.7%。四是完善中小学课后服务机制,出台《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并落实学校“三点半”课后服务,着力解决家长接送照管难题。 A3-9sG3?4eJ78P

【产教融合发展】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城市”顺利通过验收,湖南软件职院获评职业教育本科试点单位,吉利职院北津学院转设为湖南科技工程学院通过教育部评审验收。组织遴选市工贸中专等7所职业院校,与德国舍弗勒(湘潭)有限公司等11家国内外知名企业进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试点。建立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试点专业群4个,累计提供实训岗位4000多个,招收现代学徒制学生807人,录用学生762人。建成市工贸中专计算机检测维修与数据恢复等3个长株潭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健全校地合作深度融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驻潭高校与地方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持续实施“驻潭高校需要地方支持的项目(事项)”、“地方需要驻潭高校支持的项目(事项)”交办制度,完成率分别达到73.8%和100%。加快推进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建设,已完成学校机构编制工作,办理了学校法人证书,编制并论证规划设计方案,年后动工建设。 y4;3Ep9!,Bj7!5k

【教师队伍建设】出台并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修师德、提师能、树形象”活动。建立人才引进机制,中小学可直接考核引进市外高学历、高职称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全系统公开招聘教师934人。建立免费师范生制度,招收农村公费定向师范生322人。推行线上线下混合式研修和跟岗学习,全省率先启动市级教师发展中心转型试点。加强名师团队建设,评选莲城教育名师10人、学科带头人100名、骨干教师300名,评审通过正高级教师12人、副高级教师269人、中级教师408人。成立名师工作室21个,名师工作室成员206人。1人获评全国模范教师、2人获评全国优秀教师、3人获评省芙蓉教学名师、3人获评省优秀乡村教师、1人荣获省五一劳动奖章、1人评为市级劳模。承办全国小学校长现场会和全省教师工作坊研修现场会,全市“国培计划”送培率100%,国、省、市三级培训送培教师1.3万余人次。切实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深化教师收入分配改革,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督查调研。 S6;9aO9!6sT5-2s

【党建工作】实行党建工作“一季度一汇报一点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五个指导组深入学校督查指导,全系统92个基层支部组织集中学习728次。局党委开展调研96次,座谈访谈1000多人次,形成调研成果29项,解决群众“身边事操心事烦心事”400余件,整改问题419个。把牢意识形态,利用红星云、“学习强国”等平台,实现党员干部网络学习全覆盖。加强宣传报道,《湘潭日报》《湘潭教育》周刊共发行40期,“微潭教育”公众号推送135期,省级及以上媒体刊载新闻报道430余条。1384名党员干部对口联点585户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党员干部参与率达100%。推进基层支部“五化”建设,建成市级示范点5个,验收“五星”支部23个,“四星”支部30个。推进民族团结和扶贫支教工作,选派91名教师赴吐鲁番市高昌区和永顺县支教,完成教育援疆双百任务,顺利招收第二批新疆内初班学生。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展集体廉政谈话36次,组织市直教育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革命传统教育、“以艺颂廉”书画摄影展和微故事比赛等活动。 v8!5CK1-7TD3-7S

单位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双拥中路168号 j1:5Yk7+2bh5=6J

单位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f8-4ww6-7Yl6=5c

主要职责

按照湘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湘潭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潭市编[2015]29号),湘潭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如下: D4:7Lh7-6gR6!1r

1.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教育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w1-2OA3:7Sz5:1M

2.统筹规划、协调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协调指导全市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G5~2CI2=7tY6-8W

3.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港澳台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和管理教育发展基金工作。 u9+2dJ8=10x3=5z

4.主管全市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实施建议;督促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z38YU8=4Po6.4b

5.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j3?4Jd5;8dh3;,m

6.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督促指导教育系统党建、宣传、统战、群团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Z5:4BU9-2ls2:6M

7.按管理权限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初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工作;制定高等学校以下的各类学校、幼儿园招生计划;负责组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参与拟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督促指导全市大中专学校开展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及创业工作。 H6.2jU3!4sX,!8u

8.组织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教育援助。 C3:7tB3.1Aj7-,P

9.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改造和建设。 p6-4pa7;5Ki7.8G

10.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市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组织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工作;负责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i4=,ti7-3oh8?9f

11.指导和组织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统筹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x4;3UE7+80u9=5E

12.指导和组织全市教育督导工作。 s5?3Hl8!3Ar6.9l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O5?3Hq9:4Dq6.5e

机构设置

办公室 i6:4Xo1;,qk1+,B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局党政联席会、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科室负责人会及局级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文秘、档案、印章、保密、信访和机关计划生育、机关治安保卫、机关财务、机关后勤、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各类公文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图书馆室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办理工作;负责党报党刊及教育报刊的发行工作;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事项。 n,!3VZ8.8rd5~9q

政策法规科 s,+9YV18WO7?40

(安全教育管理科) x1;3Mo7-7GR1?7t

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调研;起草有关政策性文件;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处罚的审核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市教育行政执法;承办市本级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讼工作;指导全市教育行政复议、诉讼应讼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归口管理教育系统依法治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指导全市师生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事项。 t,?5Rj1.3pt5?8w

政工科 X7.30w3;1Aw1~7k

参与局党委会的组织安排与督办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学校)党发展工作、党费收缴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学校)、机关在职正、副科级(包括相当于正、副科级)干部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承办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培训、调配事项、负责直属单位统战、侨务工作;管理和指导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党建工作、统战侨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管单位机构编制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协调局直属单位(学校)对邪教组织人员的帮教、转化与监控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事项。 v3~7GY5;1kW1=2V

计划财务科 j7~1bJ5-1VV9!7r

负责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管理机制改革及布局调整;拟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承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实施初、高中阶段学历教育的机构设置、调整、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和事业发展监测;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的政策文件;统计并监控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执行情况和教师工资发放情况;编制市本级教育经费预决算;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中央和省、市本级教育专款、各种外资和国内外捐赠款;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学校建设标准,拟定局直属学校和其它直属单位基建投资计划;负责局直属单位(学校)的行政后勤、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负责全市中小学生保学帮困管理工作;指导、协调高、中等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工作;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事项。 B1.,yx3!5fh,.6H

基础教育科 n7~4Ko3:9Jc9:4Q

制定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和管理文件;归口管理和指导中小学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等专题教育工作;归口管理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材和配套用书、音像制品;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和市区初中、市直属小学的学籍管理及颁发毕业证书工作;组织或指导全市初、高中毕业会考和招生录取工作;参与制定并实施中小学、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招生计划;负责全市普通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指导普通中小学校的信息技术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参与基础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类学校的设置、调整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主办的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业务工作;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事项。 R53FZ6;9MD7~1l

职教与成教科 A4!8by,-9tX7+,h

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和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校的教学指导文件及评估标准;规划并指导职业和成人教育教学改革;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成人中专的专业设置、调整、教材配备及招生、学历、学籍管理及颁发毕业证书工作;负责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校的专业技能考核工作;参与制定并实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管理和指导职业和成人教育学校的专业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农村、城市教育综合改革及职工基础文化教育、岗位培训;负责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参与初、高中毕业会考工作及负责组织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校的文化统考、抽考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职业教育学校和成人学校的业务工作;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事项。 h2.5oB5+,ON2!5G

教师工作科 O6~,Df8-9BK2~8s

(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h39XC4~4Wc5;2D

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各种类型的业务培训;归口管理教育学院和教师进修学校的业务工作;负责组织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其他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务制度的实施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教职工计算机等级测试、英语等级测试;负责全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各类人员普通话水平培训与测试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主办的各类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事项。 w6-9zC6+5in,!8G

人事劳资科 d1:3hY3.1BM6=8P

负责全市教职工考核、晋升、奖惩及特级教师评选等工作;负责教职工调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聘任制工作和教育人才交流工作;负责审核局直属学校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岗位职教;指导县、市、区及直属单位(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负责直属单位(学校)教职工的劳动工资、退休与死亡抚恤手续的办理和教育人事、劳资统计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学校)人事档案管理,指导下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人事档案工作;负责援藏、援外工作以及非教育系统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国有企业自办中小学校剥离工作中的有关人事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学校)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工作;参与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参与教师资格制度、职务制度的实施工作;指导市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工作;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事项。 L9.6Wv7=2Cn3!3M

学生工作科 m2+2SR6:6TL4:3v

(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M2-,yJ6-2eF8=6p

负责管理和指导大中小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市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和就业派遣工作;组织实施少量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高等学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调配派遣及调整工作;按政策规定管理好毕业生的档案;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事项。 i1-,xe7.5dB,+,c

审计科 s2~4by4;1fz8:,i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教育系统所属单位财务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和评价;负责教育系统基建、维修工程的预、结算审计以及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各种基金的审计和校办产业审计;对本单位和所属单位的年度会计报表、重要专项资金的使用、基建等重大的经济合同等有关事项实行审签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职权;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事项。 d9.8oq5;9xX8=4S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人员编制在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d5:6sk1+6Mo3;5R

民办教育科 J4~9pD5?7ja3:8W

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认真落实“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十六字方针,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努力构建公民办教育协调发展的格局;根据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原则,依法依规审批市区审办高中层次学历教育的学校;与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一道,做好中等学历教育以上层次民办学校的年检工作,并将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民办教育协会“服务、调研、维权”职能作用,加强管理,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配合有关科室,加强对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财务、安全、师资等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帮助解决民办学校办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k5;1vB79jp1~4h

纪委监察室 w9;7iu4;,Lc1.9X

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党委会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经常向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抓好机关和直属学校(单位)的廉政建设;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申诉和调查处理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 M2.1YY3-7LT1,C

负责对监察对象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察。受理和调查监察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检举、控告、审议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事项,提出处分意见和建议;协助党政领导抓好机关和系统的廉政建设;支持监察对象行使正当权利、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h4-1Mo54LQ5~8A

督导室 0,~,yI4~9UF1.3p

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员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义务教育、扫盲教育和素质教育进行检查与指导;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校、中等和中等以下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本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幼儿园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承办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u3.3fy2.7uS53n

教育工会 i2-9As2;1UH5+8b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工会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的指示,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结合实际做好工会工作;督促和指导县、市、区教育工会和直属基层工会围绕经济建设和“教书育人”中心,认真履行工会职能,开展工会活动,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调查研究、树立典型,总结推广工会工作经验;抓好工会干部队伍建设,运用多种形式培训工会干部,提高干部素质,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师德教育,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积极投身教育改革,开展各种有益活动;组织县、市、区教育工会工作的检查评估。 L5+,ij9=2bV5-7h

团委 x1:6uI4!4ZA4-4z

在局党委的直接领导和上级团委的指导下,认真执行建功、育人两项职能。指导和督促直属学校团委、少先队大队组织开展团的日常工作和各项团队活动,对本系统团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总体规划,并定期检查、定期总结表彰。同时,组织本系统广大青少年开展主题鲜明、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各项活动。 J,!6Ie6.7ue2:4q

所获荣誉

2017年11月,荣获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K9;3mk3;5TZ1=9Z

2019年12月,获得“湖南省第三届中小学教育教学信息化应用推广展示活动优秀组织奖”。 m5~4jo,-5zh6:8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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