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简介
江汉大学关于调整 S5+,pC38dT5.4A
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职能的通知 O1=5i0,~2wE7=9S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m5!1JE91ty,?7U
为加强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经研究决定,将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调整为学校处级建制管理机构,负责对教学运行与教学管理进行质量监控、督导和评估。主要职责是: l7,cH83kW8!9c
1.负责学校教学质量标准制定,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的建立、完善和正常运行;组织日常教学质量检查等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o7+5Xc7~2sa7:4k
2.负责学院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m12jq1;8Vy6!4T
3.负责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 t3-1YB1?6sp8=2b
4.负责学校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 g,:2UI7,MM7+7y
5.负责教学督导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e5=,Nr5:5ax1?1G
6.做好校院两级督导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p4:6tU5:7VV1~,R
7.负责本科教学各类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学校自我评估、教学专项评估和专业认证等工作。 A9;8ki96yh1:7E
8.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和研究,帮助其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对全校教师的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h3:2Tx6.7JO3=2m
9.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信息,编制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简报,为校领导、学院及相关部门提供教学改革和研究咨询服务。 d9,zL3?4LA2;,A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G1!7sQ3?,YJ9!2f
(2018年4月18日) 082cg4:,kt4~4j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