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纪检监察网(中共静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静宁县监察委员会)简介
一、部门职责 E6?8dK,=9Cc1.6m
县监委员会与县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个名称的体制,主要职能有: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两种职能,对县委和人大常委会全面负责。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县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负责检查和处理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县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处分或提出处理建议;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负责作出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干部人选;负责县直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干部职务任免的审核把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组织建设工作。完成县委和市纪委、市监委授权、交办的其他工作。 P7~8fc9~6en2!5Y
二、机构设置 c7?8J03;6ez6+3z
县纪委监委内设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审理室、案管室等12个职能室。 A4;4kp9+5Gn5+3y
共设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是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d7:1cu1;4AR,.4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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