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事务中心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检查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执行情况。 z2~,jX6;8tZ3?5O
(二)负责有关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发展和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与政策制订、研究工作,并指导实施;制定全区性的社区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推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和转型发展。 L,.6fO5~4Qi6.,w
(三)负责扶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做好同富裕工程有关工作;指导区有关部门、街道做好帮扶欠发达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工作。 Y3?,yQ2~7Pj5~6I
(四)指导街道开展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清产核资工作和调解处理社区集体资产产权纠纷;负责社区集体经济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的运营和维护;监管社区集体资产的资产评估、产权变动及产权交易。 y2:4yr1!2lK15I
(五)监督和指导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组织、督促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完成财务、统计报表的编制及汇总工作;定期组织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财务检查和信息公开检查工作。 P7-3Ml7=4UN6.2Z
(六)负责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培训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 c,.2PF2.1RK5=9S
(七)指导街道根据区政府的授权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进行监督管理;指导街道做好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重大事项的备案工作;指导街道开展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工作。 m,~4BW5~1uY,-2V
(八)协助区有关部门、街道处理涉及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信访工作。 y9-3hE9=5KF6!7f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T2-1xJ7.1JS8~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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