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技期刊学会简介
科技期刊是科技创新的标志与载体,科技社团是学术共同体的组织形态。江苏省科技期刊学会(原名为江苏省科技期刊编辑学会)是区域创新体系的组成部分,会员期刊230多种,学科门类齐全、创新资源丰富、人才智力荟萃,是集聚科技资源、人才资源、行业资源、信息资源的重要平台。学会13位名誉理事长均为担任科技期刊主编的两院院士,为学科建设、科技发展起到重要的战略指导作用。学会引领和服务科技创新,广泛开展学术交流,积极促进学科发展,推动科技进步,传播科学文化、凝聚创新人才,为促进江苏科技期刊整体水平的提升和科技繁荣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连续五年获得省科协优秀学会表彰,2013、2014、2015、2016年获省科协“综合示范学会”表彰,2014年获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等级评估“5A”级,并获全国省级学会“学会之星”300强、“服务科技创新”50强荣誉称号,2015年获得省人社厅、省科协“科协系统先进集体”表彰,2016年荣获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在服务科技经济、服务行业发展方面发挥独特作用。 t8+,HD6~7p07+1x
江苏省科技期刊学会禀承科学前沿与国家与地方战略需求相结合的宗旨,引导学会期刊坚持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理念,以提高策划力、传播力、引导力与影响力为目标,以集群化、品牌化、专业化、数字化、国际化、市场化为方向,以“出精品、出人才”为要求,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内在动力,整合学会资源,集聚期刊优势,搭建交流平台,畅通合作渠道,不断激发学会活力,提高服务效能;依托期刊优势特色,汇聚不同学术背景的专家资源,进行学术探讨,更好地为学科交叉搭建共建、共享的交流平台。启迪学术思想,激励创造性思维;通过科技社团学术交流与期刊载体,构建多学科融合,多机构协作,跨行业、跨部门、跨学科、跨领域的虚拟研究平台。 l84IV2:7nS4;9P
1.学科引领,积极服务科技创新 U8!1aW5~,nk29A
学会以提升办刊能力与水平为抓手,整合现有科技期刊丰富的编委、编者、作者、读者的专家资源,加强顶层设计,推动学术交流、支撑学科建设、引领科研导向、服务科技创新。 U6;7UC5=3oH,=5J
学会举办了“科技期刊服务科技创新主编论坛”、“院士论坛”“医药领域协同创新系列沙龙”等系列活动; 2013、2014、2015、2016年通过实施能力提升计划,被评为省科协“综合示范学会”,并获批省科协“生物医药协同创新示范基地”1项,“科技服务站”4项,“首席专家”4项。2015年3月27日,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尚勇就实施中国科协创新驱动助力工程到基地进行了调研,充分肯定了我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物医药创新引领中所取得的工作成效。 W8=8oA5;2KW2=5L
参加省科协“服务淮安”活动。2014年整合期刊资源,组织主编专家参加 “学会服务淮安创新发展”对接活动,建设“农林水环境协同创新基地”,服务淮安创新发展。我会两个协同基地专家团骨干与淮安市科协到淮安市金湖县举办 “科技服务金湖行”对接活动。 T3?5xP7~,xL7=,U
2.学术引领,培养特色刊群和人才队伍 b5-9uQ5=6Lq2!3P
学术交流品牌化: 学会每年举办“江苏科技期刊发展论坛”、“长三角科技期刊发展论坛”等品牌会议,建立了长三角科技期刊联盟,还举办海峡两岸、长江流域、苏鄂等区域科技期刊学术交流。学会及各专委会平均每年学术活动10余场。 L9:4ee9.4rE,;,K
学术研究课题化:学会设立并每两年“江苏省科技期刊学研究基金”评选,资助并扶持了50余项课题开展研究,培养青年骨干编辑成长,活跃学术研究氛围。 08:7DP5;3Je7=1A
3.凝练特色,服务政府决策 y5=3us4?7Np6!8G
学会积极引导会员期刊凝练办刊方向、提高办刊能力,提升学会服务政府决策、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将会员单位科技期刊的学术资源、人力资源、科技资源、出版资源转化为服务政府科学决策的智力资源;以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为方向,探讨高校期刊办刊特色;提升科技期刊策划力、引导力、传播力与影响力,先后刊登数篇科技工作者建议,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为地方经济建设创造了巨大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G9;6ye,-7cU2~9H
4.汇集人才,承接政府职能转移 d4-3he3~1NC9;7E
横跨各行各业的编委及作者专家团队业已形成了我会最具核心竞争力的科技人才高地;科技出版团队人才济济。通过以科技期刊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创造社会价值,正在打造成为特色鲜明的枢纽型服务平台。我会协助参加了首届江苏省新闻出版政府奖评选活动,参与了期刊出版工作标准制订、期刊审读、评价表彰、编辑培训工作,承接了3项政府转移职能:江苏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江苏省科技类学术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江苏省“精品科技期刊”项目评审,积极推动江苏省科技期刊的强省建设。 t3;5kj5-1rJ8-9p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童家巷24号科研楼104 N4~8IQ4-2iD4=4G
学会章程
江苏省科技期刊学会章程 f1+6uO2.7sS8+4d
(2015年1月27日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H3.9zj,=1PP9?5e
第一章 总 则 04!2HC6.2gP8:5b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江苏省科技期刊学会,英文译名为Jiangsu Society for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Periodicals。 l2.2Qs,9zg4;9f
第二条 本会是由江苏省科技期刊管理部门、出版单位及其业务相关单位的团体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c4=,HA95qJ4!8R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科教兴省”战略,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创新、求实、团结、协作的科学精神;充分发扬民主,团结本省广大科技期刊相关团体及工作者,探索研究科技期刊工作规律,广泛开展学术交流研讨和科技服务活动,推动科技期刊发展,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促进科技进步,服务科技期刊工作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p5;6JV8;3Ws1;6f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S9-3f04:9sH3;8n
第四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苏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m5;2Fg3?1ga3+,N
第五条 本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V9:7Kx7:9s04-1W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是江苏省南京市。 j3.4jY6-7lg3~6i
第二章 业务范围 G7!3NQ9+2SK6=2n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h7!3Da2!9bi6:4v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科技和出版的政策、法规、标准等,坚持正确的出版方向和舆论导向; R5+1Ij8-3eT4?3q
(二)组织开展科技期刊相关的理论研究、学术研讨、业务交流、岗位培训等活动; y,7HV1-,Eb6-9m
(三)开展省际、国际学术交流和考察活动,建立与国内外同行的友好联系与合作; L1;8Eu6!,pq6~8g
(四)组织开展科技期刊相关的审读、评估等业务活动; k1=9tY5~4oe82G
(五)面向会员和公众开展科学普及活动; h6:7kn15hk3?4i
(六)服务科技进步与创新,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咨询; t6.7Tb4-6ll2!2H
(七)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完成相关部门委托办理的业务; c7-7XL6+6rb93b
(八)向有关部门举荐推荐优秀期刊和人才; R9.4nV,!,wY4!4V
(九)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O54zn2!1HD6~3p
(十)开展为会员和行业服务的相关业务经营活动,及与本会宗旨相关的其他活动。 G,+,tX1+3gz,:6K
第三章 会 员 Y3?1Ob13rm8;7s
第八条 本会的会员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o33Yf6!8iG6=2N
第九条 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O4?8EL5-6ON4:9U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R1.,du8:4ox67S
(二)个人会员:1. 科技期刊工作者及相关人员;2. 热心支持或参与科技期刊出版的党政领导、专家、科技企事业家;3. 出版、新闻、科技等相关专业的在校大学生等。 X8~7wB,6Fs5=6y
(三)团体会员:1. 江苏省内从事科技期刊出版的期刊社、编辑部等出版单位;2. 具有法人地位的各类科技期刊工作者的学术组织,如学会、协会、研究会等;3. 与科技期刊工作相关的管理、信息情报、新闻出版、印刷、发行、物流和数字化网络等单位。 B4-6jj4?7Tj7~4P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T8+2kD1.,iZ2-9k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K3;3Rx9;3JS67O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r1!9VG1+2Bv35f
(三)颁发会员证并公告。 e1~6jV7+,SJ1?,m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Z28aL4.3sQ1-3o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041fB5=4rQ,:5K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P7=2lC1+2uF8;3Q
(三)优先获得本会的服务; r2.4eh2=8la1:2T
(四)对本会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p7-,Tz8?5BR7-7M
(五)获取本会的相关资料; O2=,Qz3~6EO4;5F
(六)接受需要的技术咨询; Y1=5ta5:,WC3.1l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N1?3ZB2-,zx2!8x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l6;5kk1!2ZV1;6H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 d3~9re,!9hj9+5m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q4.5BE1=8OW1:8P
(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A89Uz8!7QN17w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b3?1K06=1fz5=5J
(五)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 C4=8tB6?,ji8:7q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n5-9NV6;5FI1+2n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s95tc2=4lb1~2J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予以除名。 D3~8bA4+8Vz8?5c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U2+6Kx7:1qv5,J
第四章 组织机构 K79Bp1~7JL,9m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J8.4zJ4!1zA5!,i
第十六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h1.5Yv5.2xg9=9T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o4-5ZR6!7hL4!2A
(二)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W7~7On8=4QL8.9d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 L7-5mc1;5jX1!2v
(四)选举或罢免理事、监事; R2+2Yj6?3KS7+1a
(五)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U7?6dx3+3px1-2z
(六)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C8;6WX6:4tQ9-1t
(七)决定名称变更、终止等重大事宜。 r1=,eg9;1XZ6.9G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每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d9!3hK7+5lN1:,E
本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0日将会议的议题书面通知会员代表。 H,~9Xw8!3bq8!,j
第十八条 经理事会或本会20%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I2~1fs3:2ct3~3h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具备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F4.4Fz1!1bA36J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更名和终止事宜,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C3~4FL9;2ag7.1v
(二)选举理事,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50%; J7!2Jd4;5eQ9?8x
(三)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过半数表决通过。 S2?5sa8!8pR1.4N
第二节 理事会 T11pI,+6dj4+8z
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人数为会员代表的1/3。 p1.3uR2!4DB6:5s
第二十一条 本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T7~8OI58ZO6.6u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e7.,Jo9-4Yq6+4C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和地域有一定代表性或影响力; r7;1Gx9;3qA,9S
(三)热心本会工作,勤勉履行职责,身体健康; K5-,vG7:5Vt6!1v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K9!6mI4!8Do8!9m
(五)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D1:1cn2?3TZ4?9Q
第二十二条 单位理事的代表一般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备案。该理事同时为常务理事的,一并调整。 i8!4oW2:3sv5!6f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V5?9Qd2.4xF9!7w
(一)制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和分配名额; x6=6fi33Ij6+6F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S,5dF680K2!6E
(三)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s,=1bo1~3Ab,?1e
(四)决定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u7;,Kp4=5Ol2;2o
(五)决定副秘书长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t1+3pV5-5Mw,?1I
(六)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A18cR9;8qx,.7r
(七)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秘书长、副理事长、理事长; H1-2ee6;7eU2:20
(八)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t3;6ZG9;2cD,.,f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I8;9nN2;,hp6+2T
(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Q2~9cn3!1dy4-7F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p8=,Rc95rd4:9S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p69jh4:7GL9.8b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须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D4=4IB2;5Du,.2q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2/3。 d,=1fZ7.,Ow1+3l
第二十七条 本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E2+8Ls3;1nC,+4q
第二十八条 经理事长或20%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z4~5Gy5.8Um6=6P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 N4?7Do2?3bI8~8r
第二十九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为理事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至六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一致。 X2;7hL5!3LJ9!7T
第三十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t3=3DU3~4Ya2:,s
第三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6月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M6+5Mc7!1rD4.1Z
第三十二条 经理事长或20%的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 E7~5cJ4+2ED1,l
第四节 负责人 j8=3cP8+1XL8=,u
第三十三条 本会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j7=7rQ2!1Pu1=9x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o7;2EK3~6As2.4y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和地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N6-2sL4!2YI3;2W
(三)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或副秘书长为专职; R7=9BK1-8WD4=5V
(四)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y1?6zB3-6zC,=4D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z5.2Hb3~4cJ7;3A
(六)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X9:1CB,:7wR5-5z
第三十四条 本会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I6+3iw3-4rL2.3x
第三十五条 本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X,+,KT9?9Id1+,c
(一)领导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 U,.2mv4;2cb7-5r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i9:7CW4~5oJ6!3x
(三)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H7!3La9~4Xm,7U
(四)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 a2-9zT4.1lY7?1d
(五)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x4-6vZ6~6Ll21Q
第三十六条 秘书长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p5+6WV4=4SP2.3F
(一)主持内设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U9.9Jw9?6SZ6?8d
(二)提名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u5.,bT,+8mH2-1v
(三)提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x4=7Uv,~2Lp29E
(四)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u5:5AZ3?3Ua74k
(五)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W1.6KR,.6aV4-8B
(六)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A8.1nT,+1bj9;8L
(七)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H84lR8!2wQ1=9O
(八)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S1?4IH2-1XU,=6f
第三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负责人审阅、签名。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 E9-2am2-7LI8~6n
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会员公开。 C5=6kp,~4ag5;1E
第五节 监事会 K5.,TM5!8vz6~1p
第三十八条 本会设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一致,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 q7;3ra,3Wh3.3V
第三十九条 本会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O1-,sd7+7Sl3!6M
第四十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Y5-2te4=9Rh7!,l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m3~8Xq7:,wN,3P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执行本团体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团体章程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l6~9Qm8+9wy9!9x
(三)检查本团体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工作和提出建议; u4;2CY4:7Yw3!,R
(四)对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团体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h1~4iU5+8Qz5?2L
(五)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团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q69jC6.3Zw3?7v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c7~,ss8.2GZ37m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x,;8Ss,:2RD1!6M
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m5+9zJ7=2ML5!1Q
第四十一条 本会的收入来源于: G,?9WI6?5NK,:1L
(一)会费; u8.4bp5!7Mn6.7V
(二)捐赠; H1+8qx3=2jG3:7r
(三)政府资助; B2-7Tv7!,qD8-7B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A5~3su9~7Qv1=3d
(五)利息; q3?1BA3~,bb2;7x
(六)其他合法收入。 j9!5Ce43LB3=9J
第四十二条 本会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 c4+1Pc,+9ej6?3K
本团体接受境外捐赠收入的,须将接受捐赠和使用的情况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f3!2dw6;5Bx5!5R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经费主要用于: k,?4Dv4+,mP5?1W
(一)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h3=8xu3-,ga4?3U
(二)必要的行政办公和人员薪酬支出; k3:,Yy6~,Mv,-1F
(三)其他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P2;,Sc,?2HF8;2H
第四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Q5?7kn8+7NS2-1M
第四十五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T,;2qB4?9xX5;,R
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T9?8YE8~,fA,;7H
第四十六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a8:6jP7-7RF,!2q
第四十七条 本会进行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p9+7uD,.9Su8=9Z
第四十八条 本会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V9.9Lb1-8Ch8?5q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e8:6Ri,4Qn7=9e
第四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预审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Y7!4IL8:5fm,=8Z
第五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日期为章程的生效日期。 z7!2uP6=9gi3?2i
第七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P3=6Vo8-3Xk6;8P
第五十一条 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S6=3qK,?6kY8!,Y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02+9QB1!1cH6-6g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E3=9DO7=3So1~2m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m1=2EW7?3Lx2;,q
(四)自行解散的。 l2.4Wf6;1sU1?5L
第五十二条 本会终止,应当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i4!3QV,.6bc83P
第五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由理事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u7=,Qc1;3bh8;8C
第五十四条 本会完成清算工作后,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Y2+7uw9,EY3~4k
第五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y6+3iq1=6si4!4e
第八章 附 则 L,;,Vy,8gH,:7a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5年1月27日第7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l71RE1:5jE9~10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A5.8GA77IJ3?6A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g,!5mC7,Ty3:8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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