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昌邑区位于吉林市中西部,松花江西岸,依江而走,三面环江,一面靠山,属城乡结合区,昌邑区人民检察院位于吉林市松江东路87号。1956年3月31日成立通天区人民检察院,下辖通天、昌邑两个行政区,1958年5月撤销。1960年3月18日恢复建制,定名为昌邑区人民检察院,1968年1月中断工作。1978年9月18日恢复重建。 V4:2EU6=,eG8!2N
本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97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0名,现有90人,党员79人,班子成员8人,检察委员会组成人员11名,中层干部23人,全部为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的8人,目前我院35岁以下干警有31人,占全院的34%,现有车辆37台。全院内设13个机构,即办公室、干部科、宣教科、监察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渎反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举报中心)、检察技术科、职务犯罪预防局、计财科。现有办公楼1幢,于2005年建成使用,总面积10000余㎡,是吉林市较大的基层院之一。 j7:8sj5-7FZ8=1i
近年来,本院在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和中共昌邑区委的领导下,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优良的成绩,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多项工作和多名干警受到上级机关的表彰和奖励。 O4!4Ms2+7tf8~2b
D89kr8+,KJ6:3H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