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江苏科技大学)简介
江苏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英文缩写JASI)是由江苏省辖区内的造船、修船、拆船、船舶主辅机制造、航海仪器仪表制造及其它船舶配套设备制造等企业、船舶工业贸易公司、科研所、设计院所、大专院校及与船舶工业相关联的企事业单位,按平等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行业性、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现有团体会员113家。 h6=4LY6~8Zw3-6S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发挥群体优势,加强技术开发和行业自律,为政府服务,为企业服务,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的联系作用,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做好行业协调工作,推动全省船舶工业行业的发展。 U2!4fv8!2Kn1~4E
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江苏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L2=5ks,.7pI,!2x
协会办公地点设在江苏省镇江市(江苏科技大学内)。 h7?8Ew,7FI9~9P
协会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有关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表达会员的意愿,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组织和参与制定行业政策、行业规划、行业标准等活动,并推进政策、规范的贯彻落实。协助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搞好行业管理工作。 n5;4wD99RL8,V
开展行业企事业单位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和整理工作,并与本行业的有关部门保持联系、交流,为政府和会员提供业务和技术信息。 o6~8Mz3~4Ek4-5P
组织会员间的联系、协商和交流,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有关自律方面的行规行约,以促进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m,+5cH3=1nW2+3N
开展经济、技术和法律等项咨询服务,组织技术开发、技术协作、业务培训活动。接受行业企事业单位的委托,组织协助其技术改造、技术改进和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M9:3yp3?9uA7~5M
组织国内外同行业间的管理、工艺技术和理论的学术研究、交流和协作,接受行业有关课题的研究。 R5+3MV3:6cm4.3B
汇编和印发行业性资料,编发会刊。 z4+2Xu84r0,?7Z
协会秘书处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科技楼412室。 D5,JS2?1gU9?7A
协会章程
江苏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章程 d77Qo8-,J08:1M
第一章 总 则 K,3Ri76rW2.7s
第一条 江苏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Jiangsu Association of Shipbuilding Industry缩写JASI)。 S2~9XA49QU3;5e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江苏省辖区内的造船、修船、拆船、海洋工程及其配套设备、有关工装设备制造企业、船舶工业贸易公司、科研所、设计院所、大专院高校及与船舶工业相关联的企事业单位,江苏各地政府主管船舶工业的部门和省内各市、县、区的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和相关社会组织,按平等自愿原则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组织。 p5;1gD1=9Ft5-9f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发挥群体优势,加强技术开发和行业自律,为政府服务,为企业服务,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做好行业协调工作,推动全省船舶工业行业的发展。 T88Ch6+1pU,?3F
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r7+7Ei5!6Ql1!7A
第四条 本团体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z9?4Iu9+6bE71q
第五条 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苏省民政厅。 e5;8eU2;4TG8.7M
本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P6-7np2.2Rs2?7A
本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Z6:7FD1:1VP1.,0
第六条 本团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团体承担。 b7?4Bq,:9RK9-1X
第七条 本团体的住所设在江苏省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O94eL5?3le9:1w
第二章 业务范围 I2!3eV7+6Lf6?2x
第八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m91ri87PZ8+7v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有关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表达会员的意愿,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组织和参与制定行业政策、行业规划、行业标准等活动,并宣传、推进政策、规范的贯彻落实。协助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搞好行业管理工作。 j8?7dy2;,eL4+5i
(二)开展行业企事业单位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和整理工作,并与本行业的有关部门保持联系、交流,为政府和会员提供业务和技术信息。 D5-6ca2.,OD6:4F
(三)组织会员间的联系、协商和交流,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有关自律方面的行规行约,以促进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W,=1dc5.8kS,.5E
(四)开展经济、技术和法律等项咨询服务,组织技术开发、技术协作、业务培训活动。接受行业企事业单位的委托,组织协助其技术改造、技术改进和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U,5lF2?3yj2-4S
(五)组织国内外同行业间的管理、工艺技术和理论的学术研究、交流和协作,接受行业有关课题的研究。 O9=6Zi,=8ME5+,Y
(六)汇编和印发行业性资料,编发会刊。 j5-3ZI,~6BV9-6j
第三章 会 员 v,-4Uo2!2aR,-,z
第九条 本团体的会员为单位会员。 u55iF2~8Pp2+,K
第十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Y1-8Yw59Dm9.1O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B1:9XU8-1Ar63v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M54VJ2~,Gb,+2h
(三)在江苏船舶工业及相关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f46wN9!2Ba4=8d
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A6!2vm,+4gm4+9U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q4=,OV8!4fN9?9o
(二)秘书处派人进行考察; x3=7xO1!9ac3.5Z
(三)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D7!9Bo5!1NR8?4E
(四)颁发会员证书并公告。 H8:3eA7!,qq1-4v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Q7?,OP9:6Ne2?3G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F3=,md4~9Mt1;9y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h,;7uA2+5bs3+3w
(三)优先获得本团体的服务; j,=7ZY4-40W28c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I6-2FJ4~9bs1.2Z
(五)退会自由; j1.,X05~5Tr2-2K
(六)有要求对其生产、技术协作和帮助解决有关问题的权利。 P5-1qC2-3kG8.1o
第十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N7;6bp,~7GZ2=3I
(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 G7!,Jx2-5Ip3.7T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Q6;2bN2?4nL8!8H
(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I3:9EO7?1nu2=4J
(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B97Vj,.3kM8,K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a7=9La3+6N01:,I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k3=2Ro9?5MZ4+,A
(七)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基础统计资料和信息。 V91Vq4.3qw1;4y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书。 X83iV7+8VN5-9j
第十五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予以除名。 u7:90J5-2sY3~4N
会员一年内不履行会员义务或两年不交纳会费者视作自动退会,交回会员证书,并由理事会责成秘书处发布公告予以除名。 I7+6Lj52ra4?6V
第十六条 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N4!30C8?5fM2+,x
第四章 组织机构 n7-7Hv5-9wB12H
第一节 会员大会 d9.,gn9:4He5:4L
第十七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是: Q4?3Dc6:3If4!,c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j1!1CD7~7Zq5+5J
(二)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x5.9Mo1;8OO7~5n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分支机构负责人)产生办法; c7:3OY71tt4?8R
(四)选举或者罢免理事、监事,会长、副会长; p1!5JI7.3Ny,9L
(五)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w,+,RA8=2mI47a
(六)审议监事的工作报告; W1~5Yh96tj3=9A
(七)决定名称变更、终止等重大事宜。 C9;1ja,?9UP5-1p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每4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本团体召开会员大会,须提前10日将有关会议的议题书面通知会员。 L,;,Rn1;8J08!3y
第十九条 经理事会或者本团体1/2以上的会员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u1+5ZS2.7TV4!4Q
第二十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具备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F4-80Z2.2dY4:7P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更名和终止事宜,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 W7:7Vh3-8kx8.4c
(二)选举理事、监事、会长、副会长,应当由得票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1/2; m3-4VZ5+9hQ8=8v
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 n9.5oH8.6RW5-,F
第二节 理事会 w,=1ou93LQ8!5Y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u2=4wq1;7kG2?8Y
理事人数不超过会员的1/3。 a2=3xt7+8YA,1W
第二十二条 本团体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k4=6nM66fN3+1g
(一)在本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与知名度; o3:,nK4;4Kx6-5K
(二)关心并支持协会的工作; s,?8mG4~7pI4-4F
(三)承认协会章程、履行理事义务。 V5:7hy8;9lX,2j
第二十三条 理事单位的代表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团体,报理事会备案。 03!2xy9-8GV,+9m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的职权: C6!1lv4;6Sg6+7A
(一)制定会员产生办法和分配名额; i5+4DZ4+5wW6:5I
(二一)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y2.9Sq4~3cv5=7s
(三二)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Y9.1CJ9-,ao6:4c
(四三)决定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b8!7RE1;6um3+4r
(五四)决定副秘书长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Z21sO2;7En9.,c
(六五)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B3?40K9+2FB9+8l
(七六)选举和罢免副理事长、理事长,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秘书长;选举和罢免秘书长、副会长、会长; y9~9mG6~5Ah,~8l
(八七)向会员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E5?8QG5~3pQ6~4a
(九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o5~4QT5=1da8:8A
(十九)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k4?,Cf8:1kw2-7k
(十一)决定提交会员大会审议的议案; J,?8dQ6~2Qi6?8c
(十二十一)决定新会员的接纳和会员的退会及除名; z21db1;,Rl9+6X
(十三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x,:2fS8:7wv5;8R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N9=,sv4.7KD6!20
理事会与会员大会任期一致。 c3:,fy1+9BW9;5g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08+3Vu2~8iW1.9X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选举负责人秘书长,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2/3。 h,!8ps6:8ti33V
第二十八条 本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特殊情况的,可采用通讯形式进行。 U9;2ed1!,0j8!2H
第二十九条 经会长或者1/2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e1=9JP7+7tA4!6z
第三节 负责人 02:5MO7.8RU9-2n
第三十条 本团体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g2:50j8+9lp6=6p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u1+3AJ11Eg6?,v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和活动地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B3!5Me4+,eD8;,b
(三)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N9!4OG4~7HJ,:,Q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h6!1ds8=4gZ,~20
(五)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团体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w3;,GL7;9WD7~3k
(六)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K3~4jv4.9yU7!4y
第三十一条 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 g2?6rg1-1pi2.7h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w,!3Ty4=2Es1-1x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X,4sc1+,Xk,-8D
(一)领导理事会工作; C4.9Dj3;70N2+8k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q9:8Up7!3OH17s
(三)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F4:1vv3.2Ds2~5o
(四)代表本团体签署重要文件。 i1:5De9-7AX,;4f
第三十三条 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M9=60H6;5vQ4+5j
(一)主持内设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g3:2mI5.,uI4:7t
(二)列席理事会和会员大会; d2~8fT,+5Gg4:4G
(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i,.7jZ14Qv,+3G
(四)提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由理事会决定; 04?1wf7;6HF5-5L
(五)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报理事会审议; t7+1lX7?9wt2.5Q
(六)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批准; O9~5Ta2:2xx,:5t
(七)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审议; k7?3TW79QA3-1T
(八)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e3=2mS1;5AW6.6Z
(九)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q9+3ju39oS7~1J
第三十四条 会员大会、理事会、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负责人审阅、签名。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 R,?4di4;7fp9;1H
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会员公布。 V9:,QU7:8nP1;1P
第四节 监事 x8?2UW1;3en7.6X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设监事1名。监事任期和理事任期一致,期满可以连任。 K4~2Su,?3OP9=9g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的负责人、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O1=8Yw8=8nP1.3y
第三十七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d1+3kY,!2pQ1+4s
(一)列席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Z1+50Q1=6iP8+2m
(二)对理事执行本团体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团体章程或者会员大会决议的负责人、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F,;2Po9!6dQ5!,a
(三)检查本团体的财务报告,向会员大会报告监事工作和提出建议; q1+7sP1.7qW8-3s
(四)对负责人、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团体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k8.3eV8:2TA1;7F
(五)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团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Z4~2lg13Az6.6z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审议的事项。 s5.5de8~4cm8:5l
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R9:4Gq3:2Ou9!3g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的收入来源: V2+8mD1~5jA3;1b
会费; C5=60z93AY9~10
(二)捐赠; y8+6Pj5-1wh5+4F
(三)政府资助; W2!5hl9=8pE2=7m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b24Mo,;9LJ8?7g
(五)利息; Y1.4Rw9.,Pb8-8b
(六)其他合法收入。 Y29ur,7eF64D
第三十九条 本团体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大会公布,接受会员大会的监督检查。 D1;,0R8,rH8!3b
本团体接受境外捐赠收入的,须将接受捐赠和使用的情况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R9:2dP3=7Ul83y
第四十条 本团体经费主要用于: z7,Sl5-1cd3!1Y
(一)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s9?5um6-7MP5;2F
(二)必要的行政办公和人员薪酬支出; m4~,ui9.1SS3:8H
(三)其他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v,=3LL,.3gP4?5e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E2!3Sq8:7LL5=2s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d8.,dN,.3iH1+4v
本团体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T36PD1=2fJ8~5q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w4;4NL5=3yR6-9e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进行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z23UY3=2vp1+,F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i,.5CD,,qx8.5D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o,;4gP9=2NG7.4Q
第四十六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预审后,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S65io2;3CT5?1X
第四十七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经会员大会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日期为章程的生效日期。 c2~3JI81NJ9~9V
第七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B1-4DS8-,Xe,1i
第四十八条 本团体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z9;2EC5.2oL5;1J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s6.9aW3.5sC,2S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l8-1iq1-,EH2!2U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k39ZU12bM5~6s
(四)自行解散的。 U6!2UJ4!1g03=6S
第四十九条 本团体终止,应当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d2-8BB5?5DY5~4j
第五十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由理事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J9~4XQ63GT3=1A
第五十一条 本团体完成清算工作后,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b6.3eW7-9mC5+2z
第五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D9.9CR5!5XO8;2e
第八章 附 则 B1=1CI9+1pT5:8D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经2019年4月26日第四届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o1.1lJ2!1xl9?9D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团体理事会。 M9.2mW9.,PY,.7T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r9-8Es,-9MR1+6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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