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简介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执行国家有关涉外方针政策和教育外事政策,负责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的职能部门和服务机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学校执行国家有关港、澳、台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学校对港、澳、台地区交流与合作工作的职能部门和服务机构,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合署办公。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W5!8vp9?4qh6?8L
一、负责起草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规划和方案。 z6;3TD1-9Ik,-7A
二、负责起草、修订学校涉外工作的规章制度。 j8+9h03;40f6?5W
三、统筹管理校级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负责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审核报批等工作。 c3!8mh9;80V,?2x
四、负责学校主办或承办的国际学术会议、展览等涉外学术活动审核报批工作。 H,4VN4:7NW5?6h
五、负责学校出访活动的联络、协调工作,以及外事来访接待安排。 P6-9Mw7!5Hd,;9S
六、负责学校因公出国(境)任务的审批,以及公务普通护照、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申办、保管和缴销工作。 Y6.5Bh3?1EO6~7L
七、承担中外合作办学、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人员和外国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重点做好外专引智的申报,以及外籍教师和专家聘请的报批工作。 l4=3RT9.5fx4;6S
八、负责国际交换生的选派和管理工作,以及学校组织的学生出境学习交流等活动的协调管理工作。 q2!9Hq1?4uY4;6k
九、负责来华留学生和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宣传,以及其入境、居留、就学等的申办和管理等工作。 s8!1it6~5S0,;4k
十、负责学校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开展港澳台相关工作。 x51EI5!6MN24a
十一、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U130H9+,zl4=9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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