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法院简介
鹤山市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鹤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鹤山市人民法院前身为鹤山县人民法院,建立于1950年5月。1952年5月高明、鹤山两县合并,改称高鹤县人民法院,1954年6月高明、鹤山两县分署办公,复称鹤山县人民法院。1958年11月高明、鹤山两县再次合并,改称高鹤县人民法院。1981年12月恢复鹤山县、高明县两县建制,鹤山县人民法院再次挂牌。1993年鹤山撤县设市更名为鹤山市人民法院。 g8-2uW2~2iN8;5m
鹤山市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能是: r2+1YH9-1GG3;5C
(一)依法审判属本院管辖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或移交审理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K,=4HJ2.6aA7-9n
(二)审判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和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J8;7Lv3+9DR2?5x
(三)审判由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P3?3OA7:,Ga6-3P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U8!1fe34Xg7:2S
(五)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M9~9iC7+5Mc1!,X
(六)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纪守法; p,?2YK3-1bb5+2f
(七)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法官和其他人员;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和纪检监察工作; K6=1TX4=,ni5!3H
(八)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F9~1qE5;5mZ4?7E
(九)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F3.,Yd5+9S08:6d
- 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i9.4jY2-1GV8.1W
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j5=4DH1:,xe,?5u
根据广东省委编办《关于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函》(粤机编办发〔2019〕114号)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积极稳妥做好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粤高法〔2019〕95号)等文件要求,改革后我院内设机构共设置8个(不包括人民法庭),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为规范管理、便于工作开展,优化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 a1:7kp2=,Rg7~6g
(一)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m6:8CL2+1oS8.2h
1.负责登记立案、网上立案工作; T43ZI8=,sl,-,a
2.负责案件繁简分流、速裁快审工作; M,3Pa9~5RL3:5R
3.负责诉讼文书送达、诉讼材料收转以及财产、证据保全、审查的办理工作; i,!8pH5=10Q3-6F
4.负责多元解纷、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涉诉信访工作; F6.1dG,+5GY3:90
5.核算诉讼费和办理诉讼费缴交及缓、减、免手续和司法救助申请事宜; m5?1Nq1;1RC2;6r
6.负责与诉讼服务中心相关的其他工作。 07+6Rv6!2ck7.8A
(二)刑事审判庭主要职责 n5;3sB,?9qO7!8n
1.负责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W9.80z8~7oo6!9d
2.指导人民法庭审判轻微的刑事案件; H7~6EJ8~9RH4:,z
3.负责刑事审判庭的党务、政务工作; 03+8rz7!,hX6?1q
4.开展案件裁判尺度统一等其他与刑事审判相关的工作。 O1.7Vs,+9LK7:9j
(三)民事审判庭 K2.4Ax81oR5?,V
1.负责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民商事纠纷案件; V,-5WB39sZ39j
2.统筹民商审判的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工作,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业务工作; y18xY9+3VL5!2q
3.负责民事审判庭的党务、政务工作; r3?3IB7~9kx9:,L
4.开展案件裁判尺度统一等与民事审判相关的其他工作。 N6-2xT5-7VO2?40
(四)行政审判庭 l7+8gl31ai56F
1. 负责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E91gu6+9ll76G
2.审查本院管理的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R2+7AG75DM79Q
3.审理本院指定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协助办理司法救助、国家赔偿相关的工作。 V3:5OG6;5Bw5+1q
4.总结和推广行政审判工作经验。 V1+,Yt5+,fF,-5n
(五) 执行局 B7+9Gc8-6pH5?9v
1.负责强制执行本院生效的民事和刑事附带民事法律文书、国内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y6:2IK6?1qh8:7i
2.负责执行上级法院指定案件和受委托案件; c,:7ec5?5Sk5~1M
3.负责协助上级法院以及外地法院在辖区内的执行; b7;,bn3!1xK5:7k
4.负责执行指挥中心和与执行相关的其他工作。 P31tu9=3WJ26T
(六) 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 B8-2Tk6!3nB77n
1.协助党组负责思想政治、机关党建、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工、青、妇相关管理工作; q8+,qm4+5ZL6.8d
2.负责本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协助地方党委考察协管干部; 04!6pM3?6AO7!,l
3.负责各类人员考录、任免、调配、辞职、离退休、工资福利、计划生育、出国(境)等人事工作,以及人民陪审员、实习生的管理工作; o,;3XV3~6sh,?6D
4.负责考核评价、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工作; z4.5Hm5+1ZC7+,t
5.管理人事档案、采集分析人事信息、组织落实各项组织人事制度; H7;4Pm3.3og,!2k
6.负责法官选任、退出、等级晋升,司法警察警衔晋升、法官助理任免,以及人员分类管理工作; A7?4yf8-9lO9;2H
7.督察室主要职责:(1)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2)办理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追究及惩戒相关工作;(3)受理本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政纪处分工作;(4)在纪检组的领导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5)完成院党组赋予的其他职责。 e9~,mY9~1FT8?7Q
(七) 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b,+5ef9=5Fp4~6k
1.负责文秘事务工作,督查督办党组议定和上级法院、本院领导交办事项; 04-7uc,.3fX62O
2.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报告,公文撰稿、处理工作; q2:8bn31Sy4~90
3.负责印章管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文书印制、文件收发等工作; L5:5lk8:3lA8!3r
4.负责新闻宣传、普法宣传、舆情监控、简报信息编写,征文、学术论文撰写等工作; U48Nh8:9mF69b
5.负责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X4~9Vf5?9IA7+6O
6.负责会议会务、重大活动的承办和协调工作; A74UN1;1wt4!8W
7.负责财务管理、诉讼费、标的款管理,预算计划编制、预算执行控制、决算编报等工作; J6!3as9.,Ab4.5u
8.负责物资装备采购、管理,车辆管理、维护、保养,信息化维护及管理,基础建设、修缮,物业服务及饭堂管理等后勤事务; u,.9vV8+1kg7=7E
9.负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行政事务等相关的其他工作; p3~6HD7+9OY6-7i
10.司法警察大队主要职责:(1)负责值庭,押解、看管被告人,执行传唤、拘传、拘留等工作;(2)负责管理本院保管的枪支、弹药和司法警察的安保器械装备;(3)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检查物业管理公司做好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安保工作。 l9?7UJ,?4VS7:8h
(八) 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a2!3ji63go1=4j
1.负责各类案件的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管理、审判绩效管理,司法统计工作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研判工作; c,;8kj1=2ny8!5z
2.负责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w1!8hP4!4Yx8~7N
3.负责庭审直播、案例编报、司法建议、裁判文书上网等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C,;3Xb2=2SP3-5j
4.负责制定审判业务方面的规章制度; u7~6Lr,;8wC7;,w
5.负责司法鉴定、评估等与审判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P2;3Ey4?5lI6.3C
6.研究室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年度调研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总结推广调研成果;(2)就法律适用问题向上级法院请示;(3)负责审判执行方面的司法改革及其研究工作;(4)负责法官权益保障工作。 V7.5pq9:2qD4=2M
二、派出机构 f2;8nj4:,pe1~4f
共设置4个基层人民法庭: g1~4PC8;9gf8?9c
(一)雅瑶人民法庭:管辖雅瑶、桃源二个镇。 d9!7Vq5=7aM7;7Z
(二)龙口人民法庭:管辖龙口、古劳二个镇。 Z,!8vt5;5OQ,~,Z
(三)鹤城人民法庭:管辖鹤城、共和、址山三个镇。 Z3!,Ih5.2xo5:6J
(四)宅梧人民法庭:管辖宅梧、双合二个镇。 S,=8O05;1ln5?1h
人民法庭是本院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理本辖区内的民事案件和轻微的刑事案件;结合办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办理法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M78DX4=8PY3;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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